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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30 16:22
单位名称 定边县地方金融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全县金融运行情况,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区域金融合作交流提供相关服务;配合省、市、县级金融监管机构做好相关协调服务工作;推进金融机构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政金企合作,研究鼓励金融机构考核激励机制;做好融资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住所 定边县委大院
法定代表人 乔鹏举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中共定边县委办公室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万元 10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规定流程变更法人及住所,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5年主要工作情况​(一)坚持党建引领金融发展目前已成立党支部33个,党员337人(含预备党员4人),新成立定边县地金融组织联合党支部,目前共有6人。定期组织召开金融系统党建工作专题会议,就中省市县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进行传达学习,同时指导做好各金融机构的党建工作,坚持党建引领,切实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二)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1、强化政策引导,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提质增效。一是制定出台金融支持政策。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实际,印发了《定边县2025年金融工作要点》(定金办发﹝2025﹞4号),明确了信贷投放、融资担保、金融创新等方面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截至12月末,全县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384.02亿元,较年初增加29.51亿元,同比增长8.32%,各项贷款余额250.37亿元,较年初增加16.89亿元,同比增长7.23%,存贷比为65.20%。其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40.10亿元,较年初增加5.84亿元;涉农贷款余额78.91亿元,较年初增加9.08亿元;绿色信贷余额60.40亿元,较年初减少3.16亿元。二是加强政银企对接合作。印发《定边县2025年系统化常态化产融对接方案》(定金办发﹝2025﹞3号),会同驻定金融管理部门指导组织金融机构积极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搭建政银企沟通交流平台,开展融资对接活动。全年共组织召开了4次政银企对接活动,围绕新能源、农业产业化、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累计推介企业38家,达成融资意向6676万元。同时,建立了政银企对接长效机制,对融资意向企业跟踪服务,确保信贷资金为企业发展提供保障。2、加大扶持力度,助力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一是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深化政担协同机制,指导县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金通担保公司聚焦主责主业,精准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需求。金通担保公司全年新增融资担保43笔,承保金额达6886万元,截至12月末,累计担保63笔,在保金额13004万元,服务对象覆盖小微企业和“三农”实体,实现了业务量与服务质效“双提升”。二是推进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网点布局,推动农商行建成海子粱营业网点,邮蓄银行白泥井营业所开业运营,进一步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三)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1、加强对非法集资风险的排查和监测。建立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长效机制,定期监测“陕西省非法金融活动监管平台”和各相关单位每月报送信息情况,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及时进行处置,有效遏制了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截至目前,全县暂未发生非法集资案件。2、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宣传力度。全年共计开展宣传活动13次。依托“3・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宣传活动”,会同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定边金融监管支局、人民银行定边营业管理部等部门和银行、保险金融机构,开展了以“保障金融权益助力美好生活”、“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同时,组织开展了“6・15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日暨榆林市‘双百’行动宣传活动”,9月6日、10月24日、12月9日分别在学校、消防文化广场和郝兴超市开展金融知识、金融风险防范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播放政策宣传音频等形式,广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及防范知识,提高了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3、推进不良贷款清收处置。积极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通过现金清收、核销、重组等多种方式,有效降低了不良贷款率。截至12月末,全县金融机构不良贷款余额为3.52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40%,长期保持在偏低水平,风险总体可控。(四)持续深化金融改革创新建立完善金融管理体制。印发了《中共定边县委关于调整县委金融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调整县委金融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计划一季度召开一次县委金融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金融工作;印发了《中共定边县委金融委员会关于设立定边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成立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协调机制,统筹全县非法金融风险防控工作;印发了《定边县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强化非法金融活动社会监督力量,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五)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截至12月末,全县保险业金融机构保费收入53141.96万元,同比增长4.91%,累计赔付23357.47万元,同比增长1.87%。(六)强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一是按照地方金融组织2024年度年审工作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县域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小额贷款公司的年审初审工作,及时上报年审资料,配合做好地方金融组织年审工作。二是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地方金融组织的日常监管,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和线上平台监测,督促其依法合规经营。截至12月末,全县地方金融组织运行总体平稳,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二、存在的问题​(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虽然全县金融机构贷款规模不断扩大,但部分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存在。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抵押物不足,县级金融机构信贷审批权限受限,以及融资担保体系不完善等。​(二)金融风险防控压力依然较大。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复杂多变,金融风险防控面临新的挑战。部分地方金融组织经营风险有所上升,非法集资风险隐患仍然存在,不良贷款清收处置难度较大。同时,金融创新在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也可能引发新的风险。​三、2026年工作计划​(一)着力加大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投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一是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政策。结合县域经济发展新特点、新需求,及时调整和完善金融支持政策,聚焦“十五五”规划重点项目,加大对重点产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提高信贷资金配置效率。​二是加强政银企对接服务。持续组织开展政银企融资对接活动,丰富对接形式和内容,提高对接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加强对融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及时协调解决融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融资项目顺利落地。​三是完善政担银合作机制。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规模,全年新增担保金额超8000万元,平均担保费率控制在1%以内,切实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二)筑牢金融风险防控防线一是强化地方金融组织监管。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的建设,提升监管执法力度,扎实做好地方金融组织变更审批、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工作,强化穿透式监管,促进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有序发展。加强线上化、数字化监管,充分利用国家、省市地方金融统计及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归集、共享信息,加强对全县地方金融组织运行数据分析,增强监管质效。​二是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力度。持续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教育活动,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提高宣传的覆盖面和针对性。加强对非法集资风险的排查和监测,进一步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违法犯罪行为,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三是深入推进不良贷款清收处置。积极协调定边金融监管支局、人行定边营业管理部,督促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力度,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加快清收处置进度,降低不良贷款率。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作配合,依法打击逃废债行为,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三)着力提升融资担保质效切实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作用,引导担保公司简化担保流程,扩大民营企业融资贷款规模,系统性提升融资担保的覆盖广度、服务精度与风险防控能力,为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担保提额,切实发挥担保体系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四)强化金融宣传和舆论引导​一是持续开展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知识普及。丰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知识普及的形式和内容,创新宣传方式和手段,提高覆盖面和实效性。加强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教育,引导金融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和风险意识。​二是加强金融宣传阵地建设。进一步完善金融知识和防范非法金融活动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及时宣传金融政策、金融产品和服务,以及防范金融风险工作动态等信息,营造良好的金融舆论氛围。加强对金融舆情的监测和处置,维护金融稳定。(五)做好其他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抓好2026年金融工作要点的筹划,进一步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领导,加快构建与能源资源型城市、定边经济体量、产业转型发展需要相匹配的现代金融体系。二是加强“7+4类”机构属地监管,组织专人开展实地走访调研,摸清机构底数,按照县委金融办工作职责,履行日常监管责任。三是积极引导保险业金融机构提升保险密度,优化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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