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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30 16:15
单位名称 乾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法救助,为民服务。拟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审核审批及保障金发放;协调指导检查镇(街道)、村(社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住所 乾县城关镇文前巷1号
法定代表人 祝乃平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乾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95万元 5.0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我单位在县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为严格落实60年代精简下放退职职工生活补助政策,精准掌握待遇领取人员健在情况与资格状态,严防冒领、错发、确保补助资金安全规范发放,按照我局年度工作安排,我们及时对37名60年代精减下放退职职工进行年检,确保了生活补助金发放及时准确。二、为严格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严把新增对象准入关口,切实做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我们每月对相关镇(办)新增申请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全面开展不低于30%的入户调查核实工作。帮助镇(办)严格把好“四关”(入户调查关、镇办审核关、审批关、公示关),确保对象精准,今年以来,共新增低保273户、692人;特困90人,基本做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民政部门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坚持应救尽救、及时救助、精准救助,对因火灾、交通事故、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帮扶。严格落实采取分级审批、分阶段救助、跟进救助等方式,提高救助时效。积极开展应急性、过渡性救助,今年以来,为1853名困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金1927547.5万元。四、高度重视数据共享和信息核对工作,将其作为提升民政服务精准度、强化资金监管、优化政务服务的核心抓手。目前,已完成与财政局、人社局、医保局、公安局、乡村振兴局、残联等26个部门的数据对接任务,同时,依托全省民政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建立常态化信息核对机制,对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核心业务数据开展全量核对,提高了救助对象的精准识别能力,今年累计完成13896人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确保救助资源真正惠及最需要的困难群体。五、为进一步提升全县民政系统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规范低保、特困、临时救助、60年代精简退职等救助政策执行标准,切实做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规范办理,我们对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培训和指导3次,培训内容包括社会救助政策解读、业务流程、信息系统操作等,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得到了有效提升。并向群众发放社会救助政策宣传页3000余份,提高了群众的政策知晓率。六、今年以来,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我中心积极对接西安爱心企业和人士,组织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慰问活动,切实把暖心服务落到实处,在我县开展为低保、特困人员送温暖慰问活动,与群众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家庭收入、身体状况、生活困难及实际需求,认真倾听群众诉求。同时为困难群众送上米面油、鸡蛋、毛巾、洗洁精等基本生活物资共计9.5万余元,的慰问物资和慰问金,鼓励他们坚定生活信心,保持乐观心态,在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帮助下克服困难,不仅为他们送去了物质上的帮助,更送去了精神上的慰藉和鼓励。七、全面做好社会救助集中整治工作,摸清问题底数。一是数据比对核查:联合人社、医保、住建、银行等部门,运用大数据信息平台,对社会救助对象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人员变动等信息进行全面比对分析,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950户、3755人救助对象的数据比对工作,筛查出疑似问题数据190余条,及时反馈至相关镇办,进行再次入户调查。二是入户走访排查:各镇(办)组织工作人员成立排查小组,对低保户、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等开展“拉网式”入户走访,实地了解困难群众家庭实际生活状况、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累计走访困难家庭3265户,收集群众意见建议755余条。八、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筑牢了民生保障底线,稳定了社会发展根基,构建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优化临时救助“小额快救、先行救助”机制,快速响应因病、因灾、因意外等突发困难,实现“救急难”高效落地。通过精准救助、暖心服务,缓解困难群众焦虑情绪,减少因生活困境引发的矛盾纠纷,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筑牢社会稳定防线。截止目前,社会救助资金已发放至12月底,其中:为156户284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270.1639万元;为4712户11762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6608.3485万元;为819户831名城乡特困供养对象发放供养金及护理费902.4349万元;为17户襄渝铁路伤残民兵发放生活补助金172389.3万元。九、存在问题。一是对象认定精准度不足。部分困难群众存在隐性收入、灵活就业收入难以核实,家庭财产信息核查渠道有限,导致“漏保”“错保”风险依然存在;未充分结合家庭致贫原因、劳动能力、实际支出等情况实施差异化保障。二是动态监测机制不健全。主动发现能力较弱,仍以群众主动申请为主,预警信息获取不及时、不全面,对收入变化、家庭状况变动的跟踪核查不及时,存在“进易出难”“保障僵化”问题。三是部门数据共享不畅。民政、医保、教育、住建、人社、税务、公安等部门数据壁垒未完全打破,信息核对滞后、不全面,难以实现实时监测、精准研判。救助精细化程度有待提升,部分基层对困难群众个性化需求掌握不够精准,针对性帮扶措施不足;部门数据共享仍有壁垒,个别部门数据对接不及时,影响“大数据+救助”的精准性和效率; 社会力量参与深度不足,慈善组织、社工机构参与救助的长效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帮扶形式较为单一。十、整改措施。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人社、金融、市场监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与比对,建立健全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定期核查制度,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对救助对象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核实。多渠道宣传,通过村社公告、微信群、大喇叭、联心卡、入户走访、政务公开栏等全覆盖宣传,讲清申请条件、流程、渠道。对老年人、残疾人、文盲等开展“一对一”讲解,确保困难群众懂政策、会申请、能求助。开通救助热线,设立求助与投诉专线,及时回应咨询、受理举报、快速转办。同时,加强社会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群众对救助对象进行监督举报,对骗取救助资金的行为依法予以严惩,确保救助资源真正用于困难群众。十一、下一步工作计划。完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各部门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互联互通、实时共享,优化救助工作流程,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救助工作效率和精准度。公布社会救助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处理,对违规领取救助资金的行为移交纪检组严肃追责问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突发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进一步完善救助政策、优化救助流程、强化精准识别、提升服务质效,全面构建“覆盖全面、标准适度、衔接顺畅、保障有力”的社会救助格局,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保障到位,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不出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无保障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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