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定边县林草资源管护中心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等资源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重大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的管护工作;负责各乡镇(街道)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管护业务培训工作;配合林业局完成县域内木材经营加工市场日常管理工作。 | |
| 住所 | 定边县林业局三楼 | |
| 法定代表人 | 付守金 | |
| 开办资金 | 150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定边县林业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53.65万元 | 41.5万元 |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9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遵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5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我们牢牢把握林草资源管护的核心职能,以行政执法为重要抓手,统筹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全力守护绿水青山。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56起,查处违法使用林地面积215.35亩,上缴罚款232787.83元;刑事移交案件24起,涉案面积1605.84亩。开展林草综合执法。完成2023年度第3期、第4期草原图斑以及2024年林草综合执法图斑的核查整改及案件办理工作,其中:2023年第3期、第4期草原图斑164个,面积892.87亩;2024年林草综合执法图斑89个,面积587.59亩。共办理林业行政案件26起,违法使用林草地面积119.81亩,上缴罚款86759.53元,刑事移送案件1起,涉案面积6.73亩。强化警示教育宣传,林草湿资源保护意识深入人心1、精心组织开展“毁林毁草毁湿”警示教育宣传活动22场次,通过制作典型案例展板、发布警示教育片、现场说法等形式,深入乡镇、村社、广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直接受教育群众达5000余人次,共计发放宣传册10000余份、宣传品40000余件。有效普及了林草湿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了广大群众遵法守法及主动参与生态保护的意识,达到了预期的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效果。2、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地方电视台、制作毁林毁草毁湿警示教育宣传片、手机短信等多种媒介,广泛宣传《森林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共计发送短信23万条,微信朋友圈转发18万余次,宣传片点击量达6280余次,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林草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湿地监测管护工作情况根据《陕西省湿地保护规划(2025-2030)》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陕西重要湿地名录的通告》(陕政发〔2008〕34号)统计发布,我县现有全口径湿地8.52万亩,其中苟池湿地、花马池湿地、烂泥池湿地、莲花池湿地、公布井湿地、明水湖湿地和无定河湿地共7处,已列入省级重要湿地保护范围。按照县编办“三定”方案规定,我中心从2025年7月份开始负责全县所有湿地资源的监管工作。2025年,我中心主要对湿地资源监管开展以下工作:1、召开湿地专家调研会。2025年8月7日,我中心邀请7名省市两级湿地专家,联合县自规、环保、住建、水利、林业等部门主要领导,对明水湖湿地湖心岛生境应急修复和遗鸥种群保护方案进行现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专家组对项目可行性一致通过,目前,该项目正在评审过程中。2、完成全县湿地保护规划编制项目招投标工作。该项目于2025年10月22日第96次县政府专项会议审议通过后,已完成前期招标、项目审核、合同签订等工作,由陕西省林业调查规划院(陕西省森林资源监测中心)负责我县湿地保护规划方案的编制工作,项目完成期限一年,于2026年12月8日前完成。3、完成2026年省级黄河流域重要湿地保护治理项目前期申报工作。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中心拟计划对全县省级重要湿地进行全面摸排清查,采购监测设备,及时掌握基础数据,制定保护与监管措施,并对省级重要湿地进行科普宣传,提高湿地保护意识;目前,该项目已上报市局,正在审批中。4、定期开展湿地监测等工作。从2025年7月起,我中心安排专职人员对全县主要湿地进行日常监测,要求每月监测不得少于一次,重点监测水质PH值、了解水源补给状况、动植物生长状况,掌握湿地破坏和受威胁状况,并将获取的数据及时上报市林草局。(四)县境内木材经营加工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情况制定木材经营加工市场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对县境内46户木材经营加工企业(户)的持证经营情况、木材来源情况、木材出入库台账建立情况及木材经营加工安全措施等进行了常态化巡查检查,全年共巡查42人次,签订经营加工及安全生产承诺书46份。通过日常的巡查检查,有效遏制了木材经营加工的乱象,为保护我县有限的森林资源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五)完成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1、完成《黄河纲要》审计反馈图斑现地核查和案件办理工作,经调查核实现地无变化、自然灾害、植被已恢复等因素可直接销号图斑共1513个,销号面积2031.638亩;办理刑事移送案件22起,涉案图斑68个,涉案面积1027.73亩;办理林业行政案件11起,涉案图斑13个,违法使用林草地面积62.29亩,上缴罚款42591.36元。2、完成二次毁林问题整改,经现地核查,74个图斑可直接销号面积384.42亩,办理二次毁林案件2起,违法使用林草地面积11.65亩,上缴罚款7080元。3、完成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反馈图斑现地核查,30个图斑均以自然变化、地质灾害等因素可直接销号,销号面积146.29亩。4、办理党双忍同志离任审计反馈问题行政案件2起,违法使用林草地面积11.09亩,上缴罚款73933.34元。5、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全面完成福汇岭公墓未报批范围内312座墓地及归真园回民公墓的基本信息摸排调查、测绘和案件查处工作;二是对全县各乡镇涉及的农村公益性公墓进行全面摸排和基础数据测绘,共排查出已建公益性公墓19处,占地面积181.37亩,涉及林地面积为114.88亩,整改1处,其他墓地植被未遭到破坏;三是对福汇岭公墓周边2公里范围墓地进行了全面摸排,并且配合自规局将排查出疑似存在豪华特征的57处墓地进行了全部拆除整改。四是办理殡葬领域涉林草问题刑事移送案件1起,涉案面积571.38亩;行政案件13起,违法使用林草地面积3.52亩,上缴罚款8469.46元,移送自规局涉嫌违法占地线索40条。6、办理其他违法使用林草地行政案件2起,违法使用林草地面积18.64亩,上缴罚款13954.14元,移送自规局涉嫌违法占地线索1条。7、积极响应林业局安排的强降水防汛工作,完成责任区内的抗洪抢险任务。8、积极参与林业局安排的2025年度无偿献血活动,我站共安排3人前去,顺利完成无偿献血。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落实:一是提高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了群众遵法守法及主动参与生态保护的意识,达到了预期的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效果,为保护林草资源奠定了基础。二是严厉打击了违法毁坏林地的行为,强化全县林草资源管护工作,持续改善了全县的生态环境。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存在的问题:(一)执法监管力量和能力仍显不足。执法队伍人员数量与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不匹配。(二)部分执法人员面对新型、复杂案件时,法律适用和调查取证能力有待提高。(三)装备现代化水平虽有提升,但应用于复杂地形、大范围巡查的智能化手段仍显不足。原因主要是编制资源有限,系统性、高阶的专业培训机会不多,新技术应用投入保障力度有待加大。(四)执法车辆短缺,现有车辆破旧,存在安全隐患。(五)执法过程规范化不足,地类认定困难。原因主要是林草湿综合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没有真正融合为一张图上。(六)司法鉴定成本高,周期长,客观影响了办案进度。(七)行刑衔接不畅,涉林草案件在向公安机关移送过程中存在障碍,影响执法震慑力。(八)案件查处后整改困难,涉案人不积极配合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九)湿地监测保护体系不健全。整改措施:、加强队伍建设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提升办案能力。、抓落实重效率,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班子成员定时对各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湿地检测管护及监测。四、下年度工作计划。(一)加强日常巡查管护力度,制止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二)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重点提升案件取证、法律适用能力。(三)加强与公安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局等部门的衔接,规范执法,提升案件办理进度。(四)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提升监管现代化水平。积极争取增加执法力量配备,优化队伍结构。制定年度执法培训计划,重点加强新法规、新技能、复杂案件查办培训。加大执法装备投入,探索应用卫星遥感、物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辅助执法,提高发现、预警和查处能力(五)完善湿地监测保护体系,提升科学管护能力。积极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逐步扩大监测范围,优化监测点位布局。探索引入自动监测设备,提高监测效率和连续性。加强监测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建设,定期编制监测报告,为湿地保护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强化监测成果应用,服务于湿地生态修复和精准管控。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