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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雁塔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30 16:01
单位名称 西安市雁塔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统一规范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制度,交易规则;开展全区农村产权信息发布、交易审核、招标竞价、业务监管、统计分析等业务;开展产权流转交易业务培训、对外宣传和交流活动。
住所 西安市雁塔区健康东路20号
法定代表人 张俊丽
开办资金 3.71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雁塔区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6万元 1.4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在局党委坚强领导下,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2025年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总结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集体经济发展年度目标完成情况为实时掌握、调度全区80个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情况,雁塔区建立完善了村集体经济月调度台账,对全区农村集体经济收益10万元以下村、10-20万元村、20-50万元村、50万元村发展情况实现月调度全覆盖。全区现有80个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城中村形态的8个,已拆迁未回迁的26个,回迁社区46个。截至2025年底,集体经济收益10万元以下的4个,占比5%;收益10(含)-20万元的7个,占比8.75%;收益20(含)-50万元的14个,占比17.5%;收益50(含)万元以上的55个,占比68.75。(二)推进城乡融合要素“应进必进、阳光交易”情况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雁塔区集体资产资源“阳光交易”工作整合在市级平台,区农业农村和林业水务局与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密切联系,以“应进必进阳光交易实事求是”为原则,推动相关业务的宣传、培训、调度、指导等。对全区8个街道80个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了“阳光交易”培训全覆盖,累计培训约450人次。(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学习宣传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2025年5月1日施行,结合省、市关于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工作要求,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4月21日区农水局党委扩大会议上组织会前学法,带领与会人员提前了解、学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5月29日,组织8个街道相关业务科室、80个有集体经济组织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150余人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专题培训,邀请陕西兆守律师事务所刘斐律师、屈芸律师为大家授课;与区委组织部联系,在6月底开班的雁塔区党组织书记“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专题培训班课程中增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相关专题,全方位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学习宣传,推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政策入脑入心,培养一批集体经济政策的明白人。(四)其他工作情况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牵头农水局“2025年深化特大城市转变发展方式机制改革以提升功能品质为重点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国家中心城市”工作,按月细化工作目标,统筹工作进度,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做好各项工作对接和汇报反馈。组织实施万名乡村职业经理人培训,积极参与“深入开展突出问题整治推动为民实事”专项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成效市要素交易平台和区“三资三化”平台实现数据接驳,到期(过期)合同实现自动推送,2025年通过平台挂牌成交242单,成交金额达到6.87亿元。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是推进“应进必进、阳光交易”仍有大量工作要做。作为城五区之一,雁塔区未成立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分公司或子公司,相关业务统一整合在市级交易平台,在后续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对接,在市级相关部门的指导下逐步明确分工,建立健全合作机制。二是集体经济对传统发展路径依赖仍然较为严重。现阶段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仍以房屋租赁为主,模式较为单一。特别是目前已拆未回迁、在外过渡的26个村(社区),缺少主导产业,集体经济发展陷入瓶颈。需要进一步创新思路、拓宽形式,增亮发展底色、提高发展质效。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继续做好集体经济发展调度指导工作。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做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发展情况调度。二是按照全市统一部署,与西安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密切合作,在完善有效监管方面做多探索,在共建共享中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三是牵头做好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把政治过硬、德才兼备、懂经营、善管理的优秀人才选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导班子,不断强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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