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宝鸡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仲裁案件的受理,仲裁文书的送达、档案管理等程序性事务;收取和管理仲裁费用;办理仲裁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务。 | |
| 住所 | 宝鸡市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6号楼E座 | |
| 法定代表人 | 李甲斌 | |
| 开办资金 | 78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63.96万元 | 62.62万元 |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8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变更了法定代表人,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5年度,宝鸡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补短板、强协作,仲裁服务版图升级。1、在机构建设方面,不断完善仲裁委员会章程和议事规则,构建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衡的治理结构。在服务创新上,聚焦新兴领域纠纷特点,探索建立专业化仲裁机制,如涉外贸易、金融、知识产权等专业仲裁庭,提升精准服务能力。对标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加强交流合作,吸纳前沿经验,把宝鸡仲裁打造成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服务品牌。2、在融入社会治理方面,强化仲裁与公证的协同效能,与宝鸡市公证处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仲裁+公证”联动机制。双方在证据保全、文书送达、财产查封等领域开展深度合作,通过公证的法定证明力进一步提升了仲裁的公信力与权威性。不断推动仲裁与调解、诉讼等机制有机衔接,主动融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大局,构建多元共治的纠纷化解格局。延续“诉源治理全社会协同”理念,充分发挥仲裁“一裁终局”“意思自治”的制度优势,继续落实与市中院的诉仲对接联动工作。(二)增投入、强保障,线上线下加速融合。按照省市关于信息系统国产化的要求,我委全面完成了智慧仲裁系统建设以及仲裁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更新迭代,今年正式启用了网络仲裁立案、在线庭审、新版案管平台系统,同时对仲裁庭现有的办公设备、监控音频做了改造提升,数字化仲裁庭目前已逐步实现了庭审记录电子化、庭审录音同步化、庭内监控实时化,目前所有的仲裁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均实现了线上线下服务协同办理,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仲裁服务。我们仲裁速度的提升也步入了快车道。(三)聚合力,强宣传,仲裁制度推广亮点纷呈。1、深入开展“四下基层”和“大走访大调研促建设促发展”活动,通过走访调研律师事务所、中铁宝桥等企业,进一步了解了律师及企业的实务及服务需求,就仲裁程序优化、证据规则适用、裁决执行衔接等实务问题交流探讨,积极努力把主题教育成果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化为解纠纷、促发展、优环境的实绩实效。2、主动对接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特色园区,在涉外贸易、数字经济、知识产权、金融等领域拓展业务增量,总结推广典型案例,提升仲裁服务的显示度和影响力。继续开展仲裁五进活动,加大仲裁制度、新仲裁法的宣传力度,让更多市场主体和群众知晓仲裁、信任仲裁、选择仲裁,真正把仲裁打造成商事纠纷化解的“首选途径”。3、围绕新修订的《仲裁法》,加强内部制度建设与优化。根据新《仲裁法》中关于仲裁员资格、选任、考核等方面的规定,对现有仲裁员队伍进行梳理和调整。二、取得的主要社会和经济效益我们充分利用仲裁自身优势和特点,发挥仲裁解决民商事纠纷、保稳定、促和谐的独到作用,既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一)案件受理与审理。截止到12月底,共受理各类仲裁案件455件,案件标的总额8亿元,非税收入471万元。案件类型涵盖了合同纠纷、金融纠纷、建设工程纠纷、知识产权纠纷等多个领域。承办案件470件含结转146件,已审结案件320件,案件审结率达到68.1%,其中调解和解结案160件,调解和解率为50%;个案平均办理周期81天,其中四个月内结案比为83.44%。(二)仲裁员队伍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加强仲裁员指定、培训、考核、退出环节管理。选聘复合型人才担任仲裁秘书,建立了仲裁员动态管理机制,定期对仲裁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进行考核评价,及时调整不称职的仲裁员。(三)案件办理。网上立案系统运行后,不断优化服务体验,升级当事人立案电子材料提交、审核功能,网上立案系统开放后,从时间、空间上降低了当事人的纠纷解决成本,提升了仲裁制度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为群众搭建起了仲裁快速绿色通道。截至12月底,网上立案受理共计70起,占今年收案数量(386件)的18%。强化健全案件质量管控体系。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落实立案、仲裁员指派、鉴定机构选定、庭审、结案全过程监督,对疑难复杂案件建立会商会办和专家咨询机制,通过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合法并重、精细化管理与高效率办案并重、仲裁服务与仲裁监督并重,高效务实办理好每一起案件,实现仲裁工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案件审结后,对已办理案件进行“动态跟踪”。牢固“如我在裁”的理念,换位思考理解当事人需求,在办案全流程体现速度、温度与便捷度,通过充分释法说理实现“案结事了、事心双解”。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全局意识不强,格局站位需再加强。对“全办一盘棋”的认识理解不到位,部门之间的配合衔接、沟通交流通而不畅。对于领导交办的任务,追求速度,但有时思考问题不够全面深刻,虽能完成,但从全局出发考虑的不多。2、仲裁员队伍专业化建设亟需加强。仲裁员队伍的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有待提升。3、开拓精神欠缺,创新意识需再加强。工作方式方法过于依赖“经验主义”,随机应变能力不强,特别是处理紧急突发事件不够灵活、方法不够多。不善于结合实际开展创新性工作,缺乏开拓创新精神,敢拼敢闯的劲头不足。4、管理制度不严,原则铁面需再加强。工作中程序不够严谨,制度约束不够规范。(二)改进措施1、强化全局意识,加强格局站位。要深刻领悟到“全办一盘棋”,加强部门之间的配合衔接、沟通交流。对于领导交办的任务,要思考全面深刻,从全局出发考虑。2、加强仲裁员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加强对仲裁员的考核力度,狠抓日常监督,加强精细化管理,做好精细化服务,切实提升仲裁工作的执行力、公信力、影响力,不断减少被司法审查否决的“撤裁率”,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仲裁工作的“满意率”。3、发挥开拓精神,加强创新意识。打破“经验主义”思维模式,加强随机应变能力,特别是处理紧急突发事件要灵活多变。善于结合实际开展创新性工作,发挥开拓创新精神,要有敢拼敢闯的劲头。4、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原则铁面。严谨工作程序,规范制度约束。四、2026年工作计划(一)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仲裁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线上线下结合、电视访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仲裁的优势和特点,提高社会各界对仲裁的认知度和认同感。加强与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的合作,深入企业开展仲裁宣传活动,引导市场主体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二)提升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仲裁员和工作人员队伍,招聘一批具有丰富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加强对仲裁员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三)加强协作配合。加强与法院、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信息共享、联合培训、协同办案机制。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与合作,形成纠纷解决的合力。聚焦涉外业务,加强与是工信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等及涉外企业的合作,组建涉外专业人才库,提高涉外案件审理能力。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