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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

发布时间: 2026-03-30 14:58
单位名称 西安市新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为消费者提供权益保护信息服务。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负责消费者来信来访的受理、消费者诉讼支持、消费纠纷调解以及消费警示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消费者权益知识宣传工作。
住所 西安市新城区万年路90号二楼201室
法定代表人 贾玄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万元 5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新城区消费者权益保护站.公益 从业人数  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消费者权益保护站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立足于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努力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着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现将今年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业务开展情况(一)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活动主题为“优化消费环境,助力消费提振”,总体要求为“贴合主题,结合实际,保持特色,突出亮点,厉行节约,确保稳定”。设1个主会场4个分会场,分会场按照区4大经济板划分。主会场设中央舞台区,资料发放、法律咨询、投诉受理区,真假辨识区,成果展示区,现场快检区,督导检查及应急处突区。活动现场重点讲授商标侵权案例、保健品标识的辨认、现场典型计量器具的案例讲解等,通过真假鉴别讲解比较,进一步提高群众的识假辨假能力,增强消费维权意识。活动出动应急人员、保障人员、现场指挥等50余人,执法车辆2台,餐饮科快检车1台,物资保障车辆1台;并邀请新城区消防救援大队、新城区烟草局、秦农银行、西凤酒厂等,让消费者充分了解掌握自己应享受的权利,为人民群众安全购物,提振消费信心奠定基础。同时,各分会场也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普及维权知识等一系列措施开展宣传纪念活动,维护市场政策经营秩序,改善消费环境。规范投诉举报处置程序。针对12315平台、12345政务服务热线、群众来信信函、现场投诉等各类诉求渠道,分门别类制定标准化工单流转细则,明确工单各环节责任主体,严格遵照政务服务及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处置相关规定,分类型、分环节设定办理时限,明确时间节点,杜绝超期办理、拖延处置。同时细化办理质量要求,确保处置流程合规切实提高投诉举报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夯实消费维权工作根基,助力营造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三)强化能力建设与宣传引导。围绕2025年消费维权年“共筑满意消费”消费维权主题加强统筹协调,积极参与市消协组织各类培训及观摩活动,共计参加市局组织的培训活动5次,参与培训70余人次,较大提升了辖区各消费维权服务站的调解纠纷能力。同时向辖区发出倡议3份,累计发放商户数万次。二、取得社会效益集中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提升消费体验,强化消费维权,助力消费政策,传播消费知识,有力有效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消费提质扩容,着力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为全方位提振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2025年消费者协会平台系统累计接处消费者投诉143件,达成合解49件,终止调解80件(重复投诉67件;无法达成调解13件,建议其通过其它途径解决),调解成功24件。以上投诉均在规定时间内向投诉人反馈或调解。三、存在问题由于机构改革和历史遗留问题等因素,我单位人员还没有完全到位,存在人员短缺现象。四、改正措施积极协调人员配备情况,在人员到位、工作机制理顺后,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五、下一步打算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为契机,结合日常履职,持续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消费维权信息服务与消费教育引导;规范做好消费者来信来访接待、诉讼支持、消费纠纷调解及消费警示发布等工作,认真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