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佛坪县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宗旨:保护湿地、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维护生物多样性,为生态环境改善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业务范围:湿地资源调查、保护、生态修复;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保护及管理等。 | |
| 住所 | 佛坪县熊猫大道18号 | |
| 法定代表人 | 李丹 | |
| 开办资金 | 3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佛坪县林业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3万元 | 3万元 |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4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5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全力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联合多部门开展“清风行动”,收容救护、驱离野生动物回归森林82次;扎实开展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印发《佛坪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和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建立“三化”工作机制》《关于实行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行动工作县级领导联镇(街道)包抓责任制的通知》《专班办公室常态化运行制度》《常态化运行机制》等制度文件,建立全域网格化、重点场所清单化、案件线索闭环化监管机制。全面排查重点场所352处、重点人员37名,拆除防鸟网6处,查获猎捕工具49件,依法收缴野生鸟类2只,群众主动上交3只,查处违法案件4起;广泛开展宣传,印发宣传资料9000余份,张贴海报标语1.2万余张,群众野生鸟类保护意识显著提升。积极申报2025年野生动物危害监测防控与补偿项目80万元,开展野猪种群调控200头,进行无害化处理,为全县林农购买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两年,保费38万元,财伤兑付金额23万元,财伤数量231起,切实减轻林农经济损失;加强对野猪的监测和管理,在全县7个镇办布设野猪危害监测点21处,安装高清红外相机22部,进行监测,开展野猪致害防控宣传,出动宣传车96台次,发放并指导安装野猪致害农经作物阻隔围网8400米、铁丝1050公斤、防控措施技术指南3500余份,试点区域较往年野猪致害作物量明显减少。(二)广泛开展湿地宣传活动,印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等宣传手册500余份,制作展板3块,张贴宣传标语20余幅,悬挂宣传横幅7条。在人群聚集地开展集中宣传6场次,向群众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等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服务120余人次。全年累计开展巡护巡查40余次,出动宣传车,在交通要道、镇村进行巡回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陕西省湿地保护条例》等内容深入了解湿地对生态环境的重要价值,湿地保护工作也因此得到了更广泛的传播与推广,达到了全民共同参与湿地保护的目的。(三)全面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对全县67棵古树名木、1个古树群落实档案管理,夯实保护责任,定期巡查修护,加强动态监测管理,广泛宣传,营造全民参与保护氛围,全年累计巡查巡护100余次,积极守护家乡绿色遗产,有力推进佛坪生态文明建设。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严厉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破坏湿地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年查处违法案件4起,驱离、救助、放归野生动物82次。有效震慑了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行径,维护了区域内生态保护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开展野猪种群调控200头,进行无害化处理,为全县林农购买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两年,保费38万元,财伤兑付金额23万元,财伤数量231起,切实减轻林农经济损失。以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节点为契机,开展多形式、广覆盖的科普宣教活动6场,发放资料9000余份,覆盖群众1900余人次。有效提升了全社会对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营造了“人人关爱自然、自觉保护生态”的良好社会氛围。人居环境持续改善,通过湿地生态修复、水质净化、栖息地改造等工作,县域湿地生态质量显著提升,湿地周边区域的空气质量、水环境得到有效优化,为群众提供了更加优美、宜居的生态休闲空间,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生态获得感与幸福感。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部分群众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仍需提升。2.生态监测、科研救护等专业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3.部门协同联动、长效管护机制还需持续深化。(二)改进措施:1.拓宽宣传教育阵地,创新宣传方式,提升全民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2.抓实抓细野生动植物管护,深化监测巡护,规范收容救护,严密疫源疫病防控,全面提升湿地与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水平。3.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深化联合执法,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巩固保护成果。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湿地保护规划方面。1.《全县湿地保护专项规划》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本县湿地保护工作的行动指南,结合我县实际,科学规划“十五五”湿地保护工作,确保湿地保护工作稳妥全面推进。2.加大湿地日常监测巡查力度。每月开展不少于三次湿地巡查工作,重点排查湿地内非法采砂取石、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倾倒垃圾、违规建设等行为。3.会同水利、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及相关镇办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4.加快完成一般湿地名录公布工作,积极开展省级重要湿地申报。加强与市湿地中心及其他县区对接,因地制宜谋划湿地保护和修复项目,确保湿地保护和修复工作有项目支撑,取得实质性成效。5.常态化开展宣传工作,认真开展“世界湿地日”等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湿地保护认知,动员全社会关心、爱护湿地,营造共同参与湿地保护的良好氛围。(二)鸟类保护三年行动及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1.做好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以及日常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巡护和信息填报工作。2.扎实开展野生动物野外巡护监测及清夹清套工作,深化专项执法打击力度。持续推进“清风行动”“清山清套专项行动”,联合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扎实推进鸟类等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鸟类及销售禁用猎捕工具等行为。依托“林(山)长+公检法三长”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形成执法合力,对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效震慑。3.做好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及伤人防范宣传工作,扎实开展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致人身和财产损害补偿申报工作,做深做细野猪致害种群调控及野猪致害预防技术推广,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有效降低林农人身财产安全风险,进一步缓解保护与发展的矛盾。4.加强林麝特种养殖产业全面监管,建立健全种源谱系档案,确保种源调运、麝香采收销售全过程规范、可溯。定期开展养殖场巡查与评估工作,重点检查养殖环境、饲料采取及疾病防控措施。加强与省动物研究所联系合作,切实发挥省级林麝专家工作站作用,强化养殖户技术指导与培训,提升科学养殖能力,推动产业可持续发展。严厉打击非法养殖、违规交易等行为,确保我县林麝养殖产业安全、健康、可持续发展壮大。5.积极申报野生动物保护相关项目,聚焦野生动物种群动态监测、行为习性研究、保护技术创新等方向,构建野生动物监测网络(如红外相机布设、无人机巡查)、开展珍稀物种种群调查与评估,与省市主管部门、科研院所、高校加强合作,探索金丝猴、羚牛等珍稀野生动物保护技术(如人工繁育、疾病防控等),围绕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野生动物保护监测、野生动物保护科普与执法支持等方面积极申报项目,不断提高我县野生动物种群数量。(三)古树名木保护方面。1.完成古树名木的全面普查与数据更新,建立完善“一树一档”电子档案,确保底数清、状况明、信息准;对重点保护古树名木划定保护范围,设置规范的保护标识牌,确保保护责任落实到人,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古树名木第三次普查工作。2.积极申报古树名木保护相关项目,做好古树名木养护修复工作。针对树体衰弱、生长异常的古树名木,制定个性化养护方案,实施复壮修复举措,有效防控古树名木主要病虫害,改善古树名木周边生长环境,清理影响生长的障碍物,优化土壤条件。3.加大古树名木保护宣传力度,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制作系列宣传资料,提高公众对古树名木保护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人人爱护古树、共同守护遗产”的良好社会氛围。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