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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镇巴县金融帮扶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30 11:06
单位名称 镇巴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镇巴县金融帮扶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巩固衔接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负责宣传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开展乡村振兴调查研究,推动全县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各项工作,负责社会帮扶和驻村帮扶工作,负责雨露计划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和业务指导工作,负责金融帮扶工作。
住所 镇巴县泾洋街道办秦茗路49号
法定代表人 王维佳
开办资金 4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镇巴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0.45万元 40.4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镇巴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镇巴县金融帮扶中心)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1次:5月12日办理法定代表人、住址、举办单位变更登记,由原法定代表人李应凤、住址镇巴县泾洋街道办事处育才路595号、举办单位镇巴县乡村振兴局变更为法定代表人王维佳、住址镇巴县泾洋街道办秦茗路49号、举办单位镇巴县农业农村局。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5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小额信贷及富民贷。2025年,全县累计投放小额信贷1973户、9423.25万元,投放户数和投放金额分别占年度计划任务的75%、74.81%;新增小额信贷获贷率(即今年以来贷款户数占同期脱贫户监测户总数(去重)的比重)9.54%;贷款余额户数占脱贫户数比重(即存量户数覆盖率)29.47%。2025年富民贷共计投放143户,放贷2375.80万元。(二)新型经营主体贴息、按照镇巴县财政衔接资金支持产业发展奖补办法,对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贴息奖补。2025年度共向14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贴息100.1451万元。经营主体通过劳务用工、土地流转和产品收购等方式带动253户脱贫户、监测户增收,户均年增收2000元以上。(三)互助资金1.互助资金协会退出方面。对全县部分不适宜继续运行的互助资金协会启动退出程序。2025年,全县已退出15个互助资金协会,截止11月底全县共计退出互助资金协会53个,向村集体经济组织移交财政资金2778万元。2.互助资金占用费补助方面。完成2025年互助资金占用费补助兑现工作。全县互助资金占用费补助754户,下拨补助资金61.4072万元。(四)跨省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2025年度全县已完成申报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跨省务工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15908人,按每人补助500元标准,共发放交通补助款795.4万元,并完成系统标注录入工作。(五)“雨露计划”。全面完成2025年度春、秋季雨露计划学生补助资金的申报、审核、兑付,全县20个镇(街道)春秋两季共2846人次426.9万元补助资金兑付到户,并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公告。(六)重点帮扶县镇村建设1.重点帮扶县建设。编制印发了《2025年度国家重点帮扶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对进一步做好重点帮扶县建设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定期对重点帮扶县补短板促发展项目建设进度、19项国家重点帮扶县发展成效主要评估指标、23项2023年度国家重点帮扶县发展成效试评估指标进行监测调度。开展了2025年度重点帮扶县发展成效自评,原定完成时限为2025年底的19项主要评估指标已全部达标,部分指标稳中有升持续向好。2025年度实施全县重点帮扶县补短板促发展项目计划共231个项目,共计总投资9.16亿元。2.重点帮扶镇村建设。2025年度全县共1个重点帮扶镇杨家河镇共投入1491万元支持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20个补短板发展项目,其中投入巩固衔接资金679万元支持9个建设项目;全县26个重点帮扶村共投入9916万元实施补短板促发展项目98个,其中落实财政衔接资金4056万元实施补短板促发展项目54个。(七)乡村建设。2025年度全县乡村建设与“千万工程”一体安排同步推进,纳入2025年度乡村建设任务清单管理的乡村建设项目共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清洁能源建设、农房质量安全提升、数字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及教育、医疗、养老助残托幼等公共服务提升行动等十三大类345个项目,投资总额9.45亿元。(八)光伏电站帮扶效益。全县光伏帮扶电站始终坚守“稳定发电、规范分配、联农益农”底线。规范收益分配,严格执行“村使用、镇监管、县备案”制度,组织各村制定收益分配计划,经村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公示后实施,将扣除合规支出后,80%收益用于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增收和村级公益事业,2025年全县11座光伏帮扶电站全年发电554.5086万度,全年实施净收益分配499.4344万元。(九)扶贫及巩固衔接资产后续管理。一是督促镇办完成2024年度项目资产确权移交登记,并将资产全部录入国家系统资产管理模块。2024年已完工项目346个全部完成确权,确权率100%;项目涉及实际投资共35339.99万元,确权后移交资产417个,资产原值34258.86万元。二是对五大类资金形成的资产进行清查核实登记系统录入。对2013-2024年全县使用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行业扶贫资金、苏陕协作资金、社会扶贫资金以及地方债券等用于支持脱贫攻坚的资金所形成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摸底,补录部门各类资金形成的资产到国家系统。2013年-2023年的财政衔接资金形成的项目资产共5474个40亿,其中经营性资产项目1885个5亿,公益性资产项目2942个25亿,到户类资产项目647个10亿。三是推进经营性项目“四个一批”分类管理。为提升经营性项目管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对2013-2024年形成的经营性项目再次开展全面的摸底、排查、分析与研判工作,并统计建立了“四个一批”(巩固类、升级类、盘活类、调整类)分类台账。四是国家帮扶资金项目资产一体化管理子系统资产信息录入。在国家新开发的子系统中对全县各类资金形成的资产全部进行了重新录入,2013年至2024年,全县各类资金投入形成的项目资产5648个48.69亿,已全部进行了确权、移交、登记、录入,其中公益性资产2923个32.26亿;经营性资产2030个6.86亿;到户类资产695个9.57亿。(十)消费扶贫。2025年,全县消费帮扶产品总销售额达7871.6345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7.517%。其中投入运营专馆1个、专区3个、专柜20个,销售额达29.8472万元;对口帮扶销售额160万元;定点帮扶单位采购额达861.50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东西部协作销售额1204.69万元。(十一)苏陕协作帮扶车间。2025年,10个苏陕协作帮扶车间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人数290人,其中脱贫劳动力111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或者经济效益1.社会效益:通过一年来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经营主体贷款贴息、“雨露计划”、脱贫人口跨省一次性交通补贴、互助资金协会贷款贴息等惠民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巩固拓展了全县脱贫攻坚成果,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坚实的保障。2.经济效益:2025年,镇巴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聚焦主责主业,以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统领,以乡村建设、重点帮扶及示范创建、金融帮扶和社会帮扶等重点工作为抓手,扎实推进各项业务工作开展。通过一系列金融帮扶政策和重点帮扶政策的实施,20个镇(街道)基础设施、产业就业得到了有效提升,脱贫人口收入进一步增加。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一是服务中心业务涉及全县20个镇(街道),在日常工作推进中,存在各镇(街道)工作进度和质量参差不齐,督促压力较大。二是服务中心年度实施项目使用资金量较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镇办资金使用兑付方面监管压力较大。2.改进措施一是利用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会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等全县性会议,加强工作调度,督促各镇办有力推进各项工作提质增效。二是注重过程管理,进一步加强日常业务的指导、督促,把项目实施做在经常,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切实为农民增收贡献力量。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加强各类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及兑付工作,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合规,确保符合政策规定的农户权益落实到位。同时按要求做好项目资金的公示公告、绩效管理。二是继续抓好全县消费帮扶政策落实、东西部协作帮扶车间促就业监测管理,光伏电站收益分配管理、巩固衔接帮扶资产后续管护等,做好乡村建设与千万工程的统筹协调片区化推进,着力提升全县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健全完善各类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政策落地、项目见效、管护规范,群众受益。三是完成好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