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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洲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子洲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发布时间: 2026-03-30 11:05
单位名称 子洲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子洲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全县城乡居民低保的有关政策、低保的监管及低保金的发放和受理相关投诉等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接收、救助、遣返等工作
住所 子洲县大理路6号
法定代表人 李锦荣
开办资金 17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子洲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3.47万元 142.61万元
网上名称 子洲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法人由董万来变更为李锦荣,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全年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一、党建工作加强了党员干部对党的理论知识学习,进一步健全党支部各项规章制度。本年度,我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同时加强党员干部的党史党纪学习教育。在这一过程中同志们都细致学习、勤做笔记,认真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单位按时召开了组织生活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收效良好。制定了《子洲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2025年党支部学习活动安排》,推进党支部学习制度化、常态化;健全了完善的工作制度,改进了工作作风。业务工作规范加强低保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后的监管工作。为深入推进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提升社会救助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确保审核确认权限平稳下放;结合市民政局出台[2024]46号文件,我中心经加大下乡督查核查力度,做到新增低保入户调查、实地走访不少于当月新申请低保户的50%的抽样检查,目前发现并纠正了漏保对象3户3人(基本属于居家相对偏远年龄较大且子女多数外出打工的老年人)。通过调查抽查,大大规范和加强了低保申请的规范化,对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乡镇,做到立行立改。2、扎实开展“巩衔”帮扶工作。(1)、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增强社会救助精准性。以“社会救助不到位”专项整治为契机,组织县、镇、村三级联动开展集中排查,全面核查在册低保对象的住房、车辆、收入、支出等关键信息,及时清退因条件好转、死亡等不再符合条件对象,确保救助资源合理配置。通过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与比对机制,整合民政、卫健、残联、农业农村等部门信息,运用大数据手段,主动筛查因病、因灾、因学等致贫风险较高的潜在对象。具体包括:定期比对医保部门高额医疗费用数据,对自付超1万元的家庭重点核查;联动残联,及时排查新增重残人员家庭;对接教育部门,监测大额教育支出情况;协同人社部门,跟踪失业或创业失败人员动态;并与农业农村部门定期评估监测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推动多元协同,构建分类分层救助体系。一方面,强化跨部门协作联动,协作制定了《子洲县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试点改革工作方案》,统筹开展低收入人口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统一识别与分类救助。针对不同返贫风险类型,协调相关部门实施差异化帮扶措施,助力困难群众稳定脱贫、持续增收。另一方面,在分类救助的基础上,对重点群体进一步实施精准提标,如对农村低保对象中的未成年人及7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每人每月增发141元;对重病、重残低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发235元,城市低保亦是如此,通过精细化、差别化的保障方式,切实提升特殊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按照局机关安排,经常组织干部学习“巩衔”知识,讨论“巩衔”工作中遇到的困难。组织干部下乡入户,访贫问苦,切实为联系对象解决实际困难,积极配合乡镇府和驻村干部做好巩固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安排专人驻村工作。流浪乞讨救助站工作(1)、制定并下发了《子洲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方案》,实行分片负责制,细化了工作,夯实了责任。(2)、为了让广大群众一步了解救助管理机构工作内容、救助流程及救助管理政策法规等,提升社会关注度,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关心关注流浪乞讨人员及临时遇困人员,我中心结合榆林市民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十三个全国救助管理“开放日”活动的通知》要求,于2025年6月下旬积极开展了以“织密救助网络,筑牢安全底线”为主题的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宣传活动,效果良好。二、取得效益。1、2025年3月底我中心安排各乡镇对所有在册城乡居民低保户进行了年度审核。经过近一个月的审核,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将所有的城乡低保户家庭信息全部录入核对平台进行家庭经济信息核对,乡镇结合实际调查核实,确定低保对象是否继续享受相关待遇。经系统反馈和大数据比对,通过乡镇核查追缴因死亡、服刑等原因未及时退出违规领取低保金共10户总计32965元,实现了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2、及时处理了网上信访事件5起;核查核实并按时完成信息平台预警信息2600条;协同纪检部门共同查处问题线索6条,惩处相关责任人7人,追回违规享受低保待遇资金2.057万元,使得低保救助资金的使用更加有效、精准,有力打击了在办理低保过程中个别人投机取巧、优亲厚友等违规行为,为民政救助工作的畅通开展营造了一个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3、截至目前,全县共保障低保对象11736户16184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1629户3135人,农村低保对象10107户13049人;全年城市低保新增47户69人,取消165户201人;农村低保新增1392户1575人,取消1044户1120人,其中纳入单人保1304户1304人;共发放低保金11315.9788万元:其中农村居民低保金8482.8140万元,城市居民低保金2833.1648万元。与上年度相比,保障人数增长了0.17%,社会救助覆盖率持续提升。全年共计接收其他救助站遣返人员12人次,救助过路流浪人员40人次,其中救助省外人员9人次。三、存在的问题。(一)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对新的理论知识学习比较滞后,学习氛围有待加强。(二)社会救助系统更换后,新系统依然存在较大漏洞,许多异常信息无法及时处理,新增录入存在录入不及时和信息不完善等问题。(三)个别乡镇财政一卡通发放系统信息录入修改比较滞后,导致低保资金发放偶有异常现象产生。四、整改措施。(一)制定学习计划,不断集中学习,并且学习后进行同事互分享,认真撰写笔记。(二)设立专人专管,对市上反馈的异常信息及时下发相关乡镇,督促核实及时汇总上报信息,社会救助系统通过业务人员一对一点对点进行指导和修改,对乡镇人员进行相关指导,提升政策理论水平。(三)通过工作人员及时督促乡镇更新、完善低保对象信息,保证低保资金正常发放。五、下一步计划。(一)一如既往地做好本单位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持续开展主题教育活动。我支部高度重视党建工作。通过加强党员干部的学习教育,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继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干部能力提升年活动;以党员干部为表率,全面提升全体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政治修养,使我中心党建工作的整体水平再上一个新的台阶,我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二)做好城乡低保的监管和资金发放工作。执行低保金按月发放,保障城乡低保户基本生活所需,按月对各乡镇低保新增情况和低保金发放公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乡镇新增低保符合政策、末端公示做到长期公示,以及档案管理规范等,切实增强低保工作环节的透明度。(三)继续加强低保户家庭经济信息核对工作。适时通过家庭经济信息核对,了解城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发现不符合低保条件与政策的对象、反馈乡镇进行复核,更好地体现低保工作“有进有退”“渐进渐退”的动态管理。(四)积极开展流浪乞讨救助工作。不断加强全县流浪乞讨人员的巡查,发现有相关对象后及时对接,妥善安排,让流浪乞讨人员食能果腹、居有定所,为县域社会生活的和谐稳定贡献民政力量。(五)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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