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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中心(定边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发布时间: 2026-03-30 10:42
单位名称 定边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中心(定边县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的审批、档案收集与管理和保障金的发放,并指导、督促、检查城乡低保工作。为城市生活无着落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保障和管理。
住所 定边镇西环路民政局办公楼三楼
法定代表人 褚兰花
开办资金 28.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定边县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09.76万元 425.9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中心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自愿救助、无偿救助”的宗旨,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多措并举,大力提升救助管理服务水平,现将全年工作汇报如下:救助站全年工作情况:1、全年我中心共救助流浪乞讨及临时遇困人员135人次,其中站内救助130人次(医疗救治2人次,护送返乡2人次,单位亲属村(居)委会接领4人次),站外救助5人次。2、做好来站求助人员的登记、查核、甄别、接送返乡等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救助热线实行24小时服务,救助专用车辆24小时备勤,确保随时应急响应。3、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充分展示救助管理工作成效,提升社会公众对救助工作的认知与参与度,6月19日上午我中心在政府广场设立集中宣传点,开展了以“织密救助网络,筑牢安全底线”为主题的第十三个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活动暨“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启动仪式。共计发放宣传册1000本,宣传单3000张,发放救助引导卡1000张,宣传品1000份,电子屏幕信息1条,展示宣传展板16块,悬挂条幅2条,推送手机短消息10万条。4、(1)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临时遇困群众的基本生存权益,确保其安全温暖过冬,我中心将于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在全县组织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并加大对城区车站、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确保及时有效地实施救助。(2)12月19日在救助站门前举行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宣传活动。共计发放宣传册800本,宣传单2400张,发放救助引导卡800张,宣传品800份,电子屏幕信息1条,展示宣传展板16块,悬挂条幅1条,推送手机短消息10万条。低保全年工作情况1、严格按照《榆林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和《定边县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各乡镇(街道班)上报的城乡低保对象进行备案审查,提高新纳入城乡低保对象的精准度;2、(1)全年共纳入城市低保对象40户56人,取消不符合低保对象151户265人,现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699户3147人,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3336.73万元。(2)全年共纳入农村低保对象773户1064人,取消不符合条件对象558户606人,保障农村低保对象8133户14282人,累计发放低保资金9369.74万元。3、加强信息核对:充分利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加强对申请家庭收入、财产等情况的信息核对。通过与公安、人社、住建、金融等部门的数据共享和比对,全面、准确地掌握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为低保审核提供科学依据,有效防止了“人情保”“关系保”等问题的发生,确保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和公正性。4、加大低保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提高政策知晓率。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政策宣传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面对面的政策咨询和指导,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了解政策、申请低保。5、社会监督:加强低保工作的社会监督,通过多种方式公开低保政策、申请流程、保障对象名单等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严肃查处低保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维护了低保制度的严肃性和公正性。三、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1、救助站工作取得的效益(1)筑牢生命安全防线,实现应救尽救全覆盖救助站始终坚守“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工作理念,聚焦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群众等重点群体,构建起全域覆盖、快速响应的救助服务网络。通过常态化街面巡查、24小时求助接待等救助举措。针对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及时启动应急救助预案,切实筑牢了困难群众的生命安全底线,让每一位陷入困境的群众都能感受到社会的兜底保障。(2)维护特殊群体权益,助力回归正常生活轨道救助站以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针对不同救助对象的需求实施精准帮扶,全力助力其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建立“救助—帮扶—寻亲—安置”闭环机制。对于有返乡意愿的救助对象,通过购买车票、安排专人护送等方式,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及遇困人员安全返回原籍,其中为高龄老人、残疾人等行动不便群体由专人护送,真正实现了“送得出、接得住、稳得下”。(3)传递人文关怀温度,弘扬社会文明新风救助站不仅是困难群众的“避风港”,更是传递社会温暖、弘扬文明新风的重要窗口。在救助服务中,坚持“尊重、关爱、包容”的原则,积极开展救助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微信朋友圈、手机短信、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让更多人了解救助政策、支持救助工作,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到关爱困难群众的行动中。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爱”的良好氛围,彰显了社会文明进步的温度与力量。低保工作取得的社会效益(1)兜底民生底线,筑牢生存保障屏障低保工作始终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为核心,通过精准识别、动态管理,实现了对城乡低保对象的全面覆盖与有效保障。通过按月足额发放低保金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急难愁盼等问题,确保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水平稳步提升,生活质量持续改善,真正实现了“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筑牢了民生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线。(2)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低保制度作为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民生政策,通过对低收入群体的定向扶持,有效缩小了城乡、区域、群体间的生活差距。在农村地区,低保政策重点向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重病重残家庭等倾斜,助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有效防止了返贫致贫。(3)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低保工作通过及时回应困难群众的合理诉求,有效化解了因生活困顿引发的各类社会矛盾,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稳定器”。低保政策的落实增强了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与安全感,拉近了党群、干群关系,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困难群体对社会的认同感与归属感显著增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四、存在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1、村(社区)对低保政策宣传不到位。加大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力度,各村(社区)要通过广播、标语、网络等形式宣传城乡低保享受条件、申请程序、享受标准等,营造良好的氛围。2、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人员管理、服务保障、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制度规范,持续提升救助站的运营管理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确保救助工作持续健康发展。3、加大社会宣传力度,通过网络等媒体平台,宣传救助站的职能定位、救助流程、工作成效以及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需求,提高公众对救助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五、2026年工作计划1、按月及时发放城乡低保资金,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需求2、加强城乡低保政策宣传工作,紧紧围绕低保政策法规,大力开展宣传,因时借势,积极协作,扩大宣传影响。3、积极协调公安、统筹办、人社局等部门,对现有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信息比对,核查城乡低保对象信息,提升保障工作的准确率。4、开展“6.19”开放日及“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顺利度过炎热夏季,切实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有效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能力,推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5、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安全、温暖过冬。与各部门开展联合救助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巡查工作,对城区车站、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及时有效地实施救助。6、进一步做好源头治理工作,加强易流浪走失人员及返乡受助人员信息库及回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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