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宝鸡市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与编制全市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和景区各项详细规划;监督和检查全市风景名胜区的资源保护、建设管理、开发利用等工作;参与全市风景名胜区设立的审核、报批、项目建设选址初核工作。 | |
| 住所 | 宝鸡市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6号楼F座219室 | |
| 法定代表人 | 郭炳强 | |
| 开办资金 | 49.05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林业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9.03万元 | 6.18万元 |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7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5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持续做好深化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一是按照省林业局和市纪委安排,扎实开展殡葬领域腐败乱象整治相关工作,积极促进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履职,确保专项行动长期扎实有效开展。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加强监管,结合中央环保督查、“绿盾行动”、秦岭违建别墅整治成果巩固、打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五乱”、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整治、打击贩卖鸟类及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等方面,对省局下发的涉及风景名胜区47个问题图斑进行了核查,移交相关部门34个,整改13个,对天台山、关山下发督促加强风景名胜区管理提醒函。同时,年内对全市7处风景名胜区与1处地质公园开展了综合检查工作,主要检查名胜区资源保护、项目建设管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应急能力建设、涉林涉风景名胜区旅游等方面。三是圆满配合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调阅资料要求,积极对接全市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收集汇总资料、形成报告并及时上报市局联络组,圆满配合完成督察组进驻期间检查工作。(二)持续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地建设。按照发布的《全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公示文件精神,合优化方案》公示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全市共7家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2025年6月初我市启动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对涉东湖风景名胜区撤销工作向省林业局保护处提交了《撤销论证报告》申请撤销,省林业局局保护处于7月10日、7月24日,先后2次组织召开“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联审论证会”,会上提出了修改意见,并同意撤销,待整理汇总全省整合优化数据后上报国家局。为全市风景名胜区整合优化,进一步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筹协调保护与地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三)持续做好涉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核准报批事项。年内对3个线性穿越风景名胜区的民生类项目进行现地踏查和初审,出具了初步审核查意见,为全市涉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核准报批事项做好服务保障,G85银昆高速宝鸡南收费站至184医院道途径天台山风景名胜区、宝鸡南330kV输变电工程线路途经天台山风景名胜区已审批核准,宝鸡孔明—桃川110KV输电线路工程途径五丈原风景名胜区正在等待省局核准。(四)及时跟进风景名胜区总规编报。做好天台山风景名胜区总规报批跟踪协调,指导宝鸡天台山管委会修改总体规划;跟进岐山五丈原风景名胜区规划报批相关工作,对接省局和相关部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推动审查进;跟踪指导关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加快总规修编,目前已进行三轮修改待上报;督促千湖风景名胜区、钓鱼台风景名胜区开展总规编制(修编)前期准备工作。(五)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一是按照市委巡查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查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全面掌握全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运行现状,积极破解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监管指导不畅等问题,8月中旬对全市7处省级及以上风景名胜区(宝鸡天台山凤翔东湖、磻溪钓鱼台、陇县关山草原、岐山周公庙、岐山三国遗迹—五丈原、千湖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历史沿革、总体规划、机构编制、职能职责、业务范围、运转状况及转隶意愿等方面开展了专项调研,通过实地走访、谈话了解、发放调查问卷、查阅资料等形式,精准剖析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体制机制及运行难点堵点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对策,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市局。二是按照风景名胜区一区一法的要求,指导出台了《关山草原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经多轮征求意见,目前已以市政府令的形式颁布施行,实现了全市风景名胜区法治化建设的重大突破。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5年,在市局领导的关心支持及管理处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景区的保护、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一是持续做好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使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通过殡葬领域的乱向整治、问题图斑核查、“五乱”打击等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破坏风景名胜区资源的违法行为,秦岭重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二是持续推进全市自然保护地建设。通过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修编、东湖风景名胜区撤销论证等工作的推进,有效破解了保护与发展的矛盾,科学统筹了生态保护与地方经济的发展。三是持续做好涉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核准报批工作。对3个线性穿越风景名胜区的民生类项目进行现场勘查和初审,出具了初步审核查意见,为全市涉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核准报批事项做好服务保障。四是指导出台了《关山草原风景名胜区管理办法》,经多轮征求意见,目前已以市政府令的形式颁布施行,实现了全市风景名胜区法治化建设的重大突破。通过开展监督检查,不断促进了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履职,使全市风景名胜区管理水平稳步提高。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项目支撑力度薄弱。风景名胜区业务划转至林业部门后没有可申报的中省项目,特别是基础设施类项目。2.管理体制机制不顺。县区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未完成转隶,体制不顺,阻碍了风景名胜区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3.办公场所紧张。目前全处只有一间办公室,办公区域十分紧张,影响了一些活动的开展。(二)改进措施。1.和省市相关部门协调,积极争取保护建设资金,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力度。2.专题向市林业局请示,争取市局支持,联合编办等部门开展专题调研,摸清县区转隶工作难点堵点,形成针对性方案。3.多方协调改善办公条件,向市局申请增加办公用房,争取在市局办公区域内统筹协调解决办公用房问题。四、下一步工作打算我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林长制,持续做好风景名胜区各项工作,为建设美丽宝鸡、助推全市林业工作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一)持续做好风景名胜资源保护与各类专项整治,不断巩固各项整治成果,从严从实保护风景名胜资源。(二)加强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指导,督促编制速度和编制质量。(三)不断深化改革,着力破解风景名胜区高质量发展难点堵点问题,全力促进全市风景名胜区高质量发展。(四)严格保护风景名胜资源,规范风景名胜区项目建设,推进县区理顺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能。(五)继续协调、跟进有关凤景名胜区规划报批、建设项目选址核准。(六)指导各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继续做好消防和安全生产。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