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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 2026-03-30 10:29
单位名称 宝鸡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市应急管理事业发展提供综合执法保障。法律法规直接赋予的市级应急管理执法;辖区内跨区域和具有重大影响的应急管理复杂案件查处;辖区内应急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指导;县(区)级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辖区内的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专项执法。
住所 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0227房间
法定代表人 周光明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应急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8.2万元 35.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年来,我单位在主管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全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典型案例报送超额完成。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筛选上报典型执法案例31个(下达任务28个),完成率110.7%。其中:市级合格4个,县区合格27个。(二)执法成效实现新突破。将执法检查、指导服务与警示教育有机结合,在日常执法工作中,对连续两个月“零立案、零处罚”或执法办案质量较弱的县区执法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帮扶。重点行业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工作有序推进,专项执法、督导帮扶配合等扎实开展。(三)执法办案质量不断攀升。我市报送五大行业15件案例在全省执法案卷集中评查6件优秀,9件合格,位居地市前列。市支队牵头,联合局法规科并邀请专家,采取自查与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对2023年至2025年承办的343份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对照“一案一表”进一步督促市县执法人员规范执法行为和文书案卷,不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断深入。利用市局门户网站、信用系统等平台及时公开执法案件办理情况,全面接受监督。指导市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程序,清单推进,闭环管理。坚持重大执法决定提请局法审领导小组集中审核,确保了所有案件合情合规合法。收集全市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工贸八大行业企业底数,建立分级安全监管台账,印制《宝鸡市企业分级安全监管名录》,为领导决策提供基础数据。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全年执法检查企业718家1066次,发现安全隐患2578项,已整改2357项,隐患整改率91.43%,共行政处罚856万元,市支队办理违法案件31家次,处罚318.47万元,较去年(282.51万元)提升率为11.2%,有效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应急执法保障。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执法信息系统信息填报不及时、漏报、不报问题以及典型案例报送不及时,报送质量不高等问题较为明显;二是改革后,现有执法人员能力参差不齐,综合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升。(二)改进措施: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工作要求,认真分析研判形势,切实抓好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各项工作。四、2026年工作计划(一)继续规划衔接平稳推进。立足“十五五”规划启航的关键期,从执法覆盖面、重大隐患整改率、执法信息化水平、队伍建设等多维度谋划未来五年工作。逐年配备先进适用执法装备,智能化执法装备覆盖率达95%以上,不断提升执法队伍装备水平。(二)准军化管理提质增效。一是认真落实《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管理规定》确定课目,开展准军事化执法技能大比武活动,不断提振执法队伍综合素质。(三)重点工作争先进位。一是率先学习宣贯新颁布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不断更新执法人员知识结构。二是配合省厅做好五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执法装备(二期)项目配备接收,鼓励其他县区合理配置执法装备。三是积极配合相关科室,实现监管与执法业务深度融合,力争执法案卷全省评查、典型案例报送等单项工作持续走在全省前列。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5年市应急管理系统年度考核良好。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