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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30 10:19
单位名称 西安市新城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全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顺利实施。负责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转移接续、制度衔接、保费征缴、待遇发放等工作;负责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业务办理、待遇发放等工作;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住所 西安市新城区韩森路145号
法定代表人 杨健
开办资金 5.02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新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02万元 5.0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规定申请年度报告;2025年11月28日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变更前李冬梅,变更后是杨健,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我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2025年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确保各项待遇及时足额发放中心在待遇发放中严格落实国家各项政策,按时足额完成各项待遇发放任务。一是落实资金保证发放。为了确保到龄人员能够按时领取养老金,居民养老经办中心及时申请待遇资金,保障发放资金提前到位;二是加大宣传避免漏检。2025年两次年检,居民养老经办中心均提前部署属地街办社区经办人员通过张贴年检海报,组织人员广泛宣传,避免待遇领取人员遗漏年检,影响待遇领取。三是数据共享确保基金安全。中心通过制定、审核、签发等业务流程,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核查疑点数据等一系列措施,保证基金使用安全下,按月将各项待遇准时发放到待遇人员手中。(二)开展基金警示教育,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质量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通过与重点岗位人员谈心、下社区宣传等一系列举措,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推动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保障群众各项社保待遇落到实处。(三)开展城居保业务经办培训为提升经办队伍专业素养,中心2025年累计组织5场业务培训,覆盖120余人次。通过政策解读、实操教学等形式,进一步夯实经办人员业务基础,提升服务效率与精准度,为高质量开展社保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四)开展2025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调查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组织开展城乡一体化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情况统计调查(社区直报调查)工作,中心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此次调查涉及我区2个街道6个社区96户居民,内容涉及城乡居民在创业就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劳动权益维护以及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等方面的情况,实际下发问卷96份,截止调查日结束,回收率达到100%,经严格审核录入后,全部直报人社部,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了本次调查任务。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精准落实各类待遇发放,保障民生福祉202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市局统一拨付机制,全年累计发放各类居民养老保险待遇63846人次,金额约1918万元;发放被征地养老金17419人次,发放金额868万元。2025年累计发放各类居民养老保险待遇63846人次,金额约1918万元;发放被征地养老金17419人次,发放金额868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12596人次,发放金额2556.55万元;发放技能提升补贴1645人次,发放金额281.05万元;为失业人员代缴职工医疗保险12522人次,代缴金额643.05万元;发放稳岗返还11户,发放金额0.16万元;发放工伤待遇148人次,发放金额777.70万元。(二)开展城乡居民养老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工作2025年度城居保待遇领取人员认证工作于9月底全面完成,共计完成5334人认证。对未完成认证的23人,已按规定于当月暂停待遇发放;经社区逐一核实,确认其中20人已死亡、3人失联,有效防范基金流失风险,确保社保基金管理规范有序。(三)做好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代缴资金根据《关于巩固拓展社会保险扶贫成果助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43号)文件要求,针对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及重度残疾人开展保费代缴工作。2025年,已为全区1199名困难群众代缴养老保险费11.99万元,切实减轻困难群体参保负担,守住民生保障底线。(四)开展2025年度“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按照省市领导部门统一部署,于10月23日至29日在全区范围开展2025年度“社保服务进万家”活动,打通政策宣传的最后一公里,使更多群众参加保险、享受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保险参保氛围。宣传周活动期间,新城区人社局深入各类场所并组织开展宣传活动6场次,累计发放宣传品1000余份,参与群众1000余人次,媒体推送或报道消息6篇。三、存在问题虽然一年来,被征地农民社保工作有序推进,部分问题得到解决,但辖区群众诉求依旧强烈,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部分“4050”以上超龄人员希望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二是部分被征地农民认为被征地养老金标准较低。在推进工伤失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中,存在部分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消极不配合参保登记等情况,中心需进一步探索方式方法,同时加强部门内部联动,必要时采取强效手段,确保参保扩面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四、整改措施继续配合信访部门做好我区被征地信访工作。在出现有关被征地群体集访事件后,对被征地群体诉求进行现场答复,讲解被征地相关政策,同时为我区被征地群体搭建平台,陪同辖区被征地农民代表与市局农保处就被征地养老进行面对面座谈,让群众亲身反映诉求,聆听市局就被征地有关政策的解读。五、下一步计划(一)做好各项待遇发放,保障社保基金安全运行一是落实待遇发放资金。为了确保到龄人员领取养老金,及时向市人社局申请待遇资金,保障发放资金充足;二是不断完善内控制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岗位权限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完善中心工作流程,明确岗位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社保基金安全运行。(二)推动新政精准落地,维护征地农民合法权益2026年,将继续配合市人社局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新政的解释工作,耐心解答群众的各种疑问,确保信访稳定,维护我区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为推动我区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三)开展基金警示教育,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质量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通过与重点岗位人员谈心、下社区宣传等一系列举措,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违法行为,推动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确保社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保障群众各项社保待遇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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