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5年度,我单位在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法检查及监管工作(一)执法检查及监管工作1.兽药执法工作:对全县兽药经营企业、养殖场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假劣兽药、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全年检查兽药经营企业14家次,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7份,进一步规范了兽药市场秩序。2.动物诊疗执法工作:重点检查执业兽医师备案、病历处方笺使用、是否存在有人用药品用于动物等情况。全年检查动物诊疗机构8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2份。3.渔政执法工作:联合公安部门开展联合巡查,重点打击非法捕捞、使用禁用渔具等违法行为。全年出动执法车辆20台次,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次;清理违规网具8件,张贴禁渔通告45份,悬挂宣传横幅2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350余份,检查养殖场所15个。4.养殖场监管执法工作:重点检查养殖场兽药使用、饲料添加违法使用等情况,严厉打击使用违禁药物行为。全年检查养殖场30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年审《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130个,新办证6个;发放《蓝田县养殖安全告知书》《违禁药物名单》《严厉打击生猪私屠乱宰告知书》等宣传资料260余份,签定畜禽规模养殖场畜产品安全监管责任书、畜禽养殖场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260余份。5.农机执法检查:利用“夏收、秋收”季节开展农机安全执法专项检查,共检查农业机械车辆15台次,发放《农机经营维修与使用法律知识十问十答》等宣传资料30余份。6.生鲜乳收购企业监管:加现场对生鲜乳收购许可、奶样检测、环境卫生、台账记录、交接单、生鲜乳运输车辆、生鲜乳保存方式等方面进行检查,共检查15家次,与生鲜乳收购企业签订生鲜乳生产安全责任书8份。7.农资打假:在日常执法监管中突出种子、农药、肥料三大类农资重点领域,对生产、经营、使用三个环节精准施策,靶向监管,全力保障农资安全2025年将全县49家农资门店及61家种植基地户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全年出动执法人员286人次,办结“12345”群众举报投诉等事项12次;开展农资打假集中宣传5场(次),悬挂、张贴宣传口号、标语、横幅30条,发放宣传资料等1000余份,宣传群众及农资经营人员350人(次)。8.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工作:按照畜禽产品抽样工作安排,2025年共完成畜禽产品抽检528个样品,其中猪肉101个、猪肝15个、牛肉26个、羊肉23个、鸡肉135个、鸡蛋167个、生鲜乳55个、水产品6个,抽样结果均合格。配合西安市农业农村局开展了种植业产品监督抽检148个样品,结果均为合格;我大队在全县抽检种植业产品106个样,结果均为合格。(二)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1.产地检疫监管工作:一是每月收集各镇街站上报产地检疫工作报表,及时汇总统计,进行上报,全年产地检疫商品猪:4.54万头、仔猪:14万头、肉鸡:137.2万羽、雏鸡:92.3万只、蛋鸡:37.1万羽、肉牛:684头。生猪“瘦肉精”产地检疫1453批次,均为阴性。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生猪1928头。二是不定期对电子出证后台进行查看,通过查看大数据分析可能存在的问题,发扬早发现早纠正的良好习惯,将风险降到最低。三是做好电子出证的后台管理服务工作,积极协调电子出证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电子出证工作正常顺利开展。四是对辖区所有产地检疫申报点进行不定期的巡查督导,详细掌握产地检疫及电子出证情况,通过发现问题找对策,确保全县畜禽检疫及出证依规有序进行。2.定点屠宰企业监管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两项制度”,我县共有两家屠宰企业,共配备官方兽医及协检员15名,确保两项制度落到实处。二是每月不定期对屠宰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三是结合省市县的“安全生产”、“大清洗大消毒”以及“普法宣传”等大型活动,对屠宰企业开展全面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屠宰活动。四是全年屠宰检疫生猪:17.4万头,“瘦肉精”检疫抽检及企业自检合计6447批次,均为阴性,非瘟检测4987批次,结果均合格。全年无害化病死猪39头,有害腺体及不可食用肉品33772公斤。五是全年屠宰检疫禽:203万羽,无害化处理2049羽。六是每月定期对屠宰企业的有害腺体和不可食用肉品以及病死猪进行监督处理,辖区禽类屠宰场的无害化处理与生猪宰厂已签订协议,每月底统一进行集中化制,确保规范进行,并留存影像资料。3.做好票证及跨省调运监管工作:一是按照各级政策的要求,做好畜禽跨省调运电子出证工作,不违规出证,从源头保护畜产品的安全。二是全年共出具动物B:2040张,动物A:196张。三是完成每天的定点屠宰数据报送,月末的动物屠宰检疫月报表以及月初牧云通统计报送工作。4.动物运输车辆备案:按照生猪运输车辆备案要求,我队通过严格审核,全县共备案畜禽运输车辆55台,其中生猪运输车40辆,牛、羊运输车8辆,家禽运输车7辆,车辆配备了GPS定位系统,督导承运人在装载前、卸载后对运输畜禽及其产品的车辆进行清洗、消毒,并且建立了详细的运输台账制度,所有车辆均正常年审,信息状态正常。(三)全县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全年我县扑杀染疫动物及畜禽无害化处理共计二十余次,出动人员近二百人次,其中布病羊299只,布病奶牛5头,布病肉牛7头,染疫畜禽严格按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处理。二、取得效益蓝田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负责蓝田县辖区相关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并接受蓝田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开展生鲜乳、兽药、动物诊疗等工作的监管工作。通过执法工作的开展确保了我县不发生动物重大疫情,确保了动物产品安全,确保了畜牧业健康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保护了人体健康。取得了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三、存在问题1、现有执法人员都是从动监、畜牧、农技、农机、渔政等部门整合而来,由单一执法转向综合执法,所学专业知识不全面,缺少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还需加强培训,补齐短板。2、农业综合执法经费不足,执法车辆不足、执法设备短缺,导致农业综合执法中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现场勘测、交通通讯、办公等条件滞后,制约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四、整改措施一是建议上级部门多组织农业综合执法培训,提升基层执法队员业务水平。二是聘请省市专家加大培训力度。三是按照执法工作经费要求,向县财政部门申请执法经费。全面加强执法能力提升及制度建设:1、执法能力提升:(1)建立农业综合执法信息化平台,整合执法案件管理、执法人员管理、执法装备管理、法律法规查询等功能模块。实现执法信息的集中存储、共享、查询和分析,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2)通过执法信息平台,实现执法案件的网上办理,从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决定到送达执行等环节均在平台上操作,规范执法流程,减少人为因素干扰。2、完善执法制度:(1)制定农业综合执法工作规范,明确执法流程、执法标准、执法文书格式等内容。建立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活动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过程进行记录,实现执法行为的可回溯管理。(2)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重大执法决定的范围、审核主体、审核程序等。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决定之前,必须经过法制审核,未经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3、规范执法程序:(1)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在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证件。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按照立案、调查取证、告知、听证(符合条件的)、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等程序进行,确保每个环节都依法依规操作。(2)建立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2026年工作打算:1.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培训和法制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2.规范行政执法,开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3.加强农业资源、畜禽屠宰、动物卫生监督等14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查处违法力度。4.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抽样检测工作;加大产地检疫监督检查,加大对屠宰企业监管,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5.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法律意识,提高农业生产企业、农资经营者守法守规经营生产的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