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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农村经营工作站

发布时间: 2026-03-30 09:30
单位名称 汉滨区农村经营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三变,改革等工作;承担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承担农村集体合作经济、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发展服务工作;承担农村经营情况统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汉滨区南环东路水景湾小区
法定代表人 郭文斌
开办资金 12.2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滨区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01万元 6.1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我单位在区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提升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水平,筑牢集体“三资”监管基础。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实现全覆盖,在“陕农经”平台新建“代行组织-村民小组”账号4698个,推动组级资产资源数据全面录入,有效防范集体资产脱管失管风险。(二)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持续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夯实工作责任,明确了年度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及工作要求,将收益任务分解到各镇村,层层夯实工作责任。(三)扎实做好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复核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据法律法规与章程规定,指导镇(街道)重点对新增、遗漏、信息变更及存在异议的成员进行复核,共计完成560201人次的身份信息核对与确认,确保成员身份真实准确,从源头上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四)强化多部门协同配合,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积极配合区统计局,精准收集提供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印证资料,认真开展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工作。2025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增幅6.5%。(五)切实发挥辅导员队伍作用,不断提升经营主体经营活力。以新型经营主体辅导员体系建设项目为抓手,全年举办区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班1期,培训区级辅导员和优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80余人;成功承办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参训人员超百人,有效提升了主体规范化水平和辅导员业务能力。(六)深耕土地管理,筑牢农业发展根基。一是扎实开展问题整改。积极争取资金,全力推进“应确未确”问题整改与纠错。全面完成9455.36亩应确未确整改任务,通过补确、纠错等方式,彻底解决了一批2014年以来受困长达10年历史遗留问题,保障了农户土地权益。二是全面加强流转监管。印发《汉滨区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行政审批实施细则》,严格审查流转合同土地用途,杜绝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鉴证流转合同27份,5680余亩;妥善处理土地纠纷5件。三是规范农村建房秩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工作要求和流程。开展个人买卖宅基地建房排查,打击违建行为,规范建设秩序。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水平不断提升。截至12月31日,“陕农经”平台规范开展会计核算和资金审批支出,登记经济合同8663份;录入资产资源卡片29302个,其中固定资产44.95亿元(原值),资源性资产面积328.45万亩;开展会计核算并录入会计凭证12829份,“银农直联”线上审批支付资金累计3293笔20895.37万元。(二)农村集体经济持续发展壮大。全年争取苏陕协作资金1.2642亿元扶持36个村(社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2025年,全区各村(社区)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基本稳定在10万元以上,全区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合计达6101.38万元。341个村(社区)年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其中17个村(社区)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三)农村土地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通过补确、纠错等方式全面完成9455.36亩应确未确整改任务。鉴证流转合同27份,5680余亩;排查6580亩光伏用地,未占基本农田;妥善处理土地纠纷5件。组织区级业务培训会1次,培训干部80余人;赴7个镇开展专题培训,现场解答宅基地审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宅基地审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基层“三资”管理队伍力量薄弱,人才短缺且流动性大,专业化、规范化能力与乡村振兴新要求不相适应。2.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常态化纠错机制不完善。土地流转监管机制不健全。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合同签订不规范、备案不及时、流转费用兑付延迟等问题,影响流转秩序和农户合法权益。(二)改进措施:1.加强集体“三资”管理,夯实经济发展基础。以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全面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奠定坚实基础。2.承包地管理方面:一是集中力量做好“应确未确”等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后续工作。严格按照“一户一档”规范要求,加快推进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数字化及移交入馆。同步做好经营权证书的打印、核对与发放到户工作,切实巩固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抓好集体经济组织换届,建强管理队伍。以换届为契机,严格“双好双强”标准,指导全区354个村(社区)依法有序完成选举,配强班子,为规范“三资”管理夯实人才基础。(二)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壮大集体经济持续实施集体经济壮大行动,确保2026年底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入稳定在10万元以上,新增50万元以上强村5个以上。一是强化资金项目支持,重点扶持示范村和收益较好村;二是因地制宜,引导资源丰富区域通过发包、租赁、参股等方式多元发展。(三)提升新型经营主体,拓宽增收路径。依托辅导员队伍,实施规范提升行动。一是动态监测家庭农场、合作社运行状况;二是选取30家主体开展规范化培育;三是组建专业队伍提供“一对一”辅导,推广数字化工具,提升整体运营水平。(四)加强重点领域管理,维护和谐稳定。承包地管理:完成确权遗留问题整改,健全信息纠错与更新机制;规范土地流转,加强备案与服务;完善区、镇、村三级纠纷调解体系。宅基地管理:推行“五个一”审批模式,加强联审联办与全程监管;探索闲置农房盘活路径;建立健全用地需求统计与指标保障机制。集体“三资”管理:深化专项整治,规范代理记账并强化抽查监督;修订完善资金管理与收益分配办法。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因固定资产折旧、损毁、报废及其他应收款减少,引起净资产期末余额较开办资金减少超过20%,待年度报告结束后,按程序及时申请开办资金变更登记。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