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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高新区综治信访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30 09:24
单位名称 渭南高新区综治信访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推动化解群众合理诉求,依法建设平安高新。社会稳定工作部署;平安高新建设;信访处理;司法行政;重大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住所 陕西省渭南高新区香山大道3号
法定代表人 种海军
开办资金 13.1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渭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管委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86万元 6.3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我单位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业务开展情况:完成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围绕法治高新建设总体部署,扎实开展依法行政、普法宣传、基层治理及重点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较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法治高新建设水平总体有了较大提升。有序开展政法工作。全力打造综治中心建设、深化平安建设、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重点项目社会稳定性评估备案工作,努力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提升。高标准做好信访稳定工作。紧紧围绕服务高新高质量发展中心任务,紧盯信访积案化解、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信访维稳工作,“信访法治化试点”工作为抓手,不断健全完善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工作制度、机制,强力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全力推动信访案件化解。圆满完成了重要时间节点的维护稳定工作。二、社会效益情况:一是围绕法治高新建设总体部署,扎实开展依法行政、普法宣传、基层治理及重点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较好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法治高新建设水平总体有了较大提升。二是深化平安建设、全力打造标准化集约化的综治中心建设阵地、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好重点项目社会稳定性评估备案工作,努力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稳步提升。三是紧紧围绕服务高新高质量发展中心任务,紧盯信访法治化、重大活动、重要时间节点信访维稳工作,重复访治理工作为抓手,不断强化督查、督办,强力推进信访案件化解,圆满完成重要时间节点的维护稳定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综治中心建设虽取得显著成效,但在基层网格力量配备、智能化平台深度应用等方面仍有不足。整改措施:完善矛盾纠纷排查社会治理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治理网格化作用,加强矛盾纠纷排查。统筹多部门协同联动,融合信访接待大厅,构建起“一盘棋”推进格局,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作为筑牢全区平安根基、提升治理效能的关键抓手,高标准推进各项工作。法治宣传精准度不足。部分宣传内容与群众需求契合度不高,宣传方式依赖传统模式,新媒体运用不充分,影响宣传效果。整改措施:营商环境持续优化。邀请法律顾问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助力企业解决法律难题;组织人民调解暨“法律明白人”培训,调解矛盾纠纷;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制作普法宣传视频,在公众号、抖音等平台宣传,扩大法治宣传影响力。(三)信访法治化存在堵点。依法分类自办占比较低,“应办理而不办理”失分较多,个别信访案件化解不彻底,反复督办;信访案件办理过程中,调解案件数量不够,调解率较低。越级上访较为突出。从批次和人次上看,赴市集体访环比大幅提升、主要体现在房地产领域延期交付、小区供暖等反复上访,拖欠工程款等重复集体上访,个别老户缠访闹访。整改措施: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按照“五化四到位”要求和信访法治化“线路图”,推动形成“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质解决的”工作格局。紧扣重点,全力推进信访积案化解。针对房地产、物业管理、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等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实施区级主要领导听取专题汇报会,研究信访积案化解。针对突出频发的进京、赴省上访的重点信访人员,成立信访工作专班,安排专人与重点人员对接。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持续深化综治中心建设。进一步完善综治中心功能,推动与更多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打造“智慧综治”平台。加强基层网格队伍建设,定期开展网格业务培训,提升网格服务管理能力。2.聚焦预防化解,减少行政纠纷发生。加大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全力组建覆盖基层一线的调解组织。认真办理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及公益诉讼案件,维护并尊重司法权威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努力实现矛盾就地化解避免和减少基层矛盾演化形成行政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3.积极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不断深入。一是要进一步深化访调对接,坚持调解先行,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各类调解与信访工作协调联动,落实好司法部,国家信访局意见,进一步深化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工作对接。二是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要求,精准甄别信访事项性质,依法按程序做好信访事项的分流、移交等工作,确保每项信访事项都能“导得出”“接得住”“解决好”“不倒流”。三是按照“谁登记(接谈)、谁首办、谁负责”原则,认真做好受理、转送、交办、告知、审核、回访等工作,防止“一转了之”。上级信访部门登记转送的,各街道、各部门也要落实首接首办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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