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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30 08:54
单位名称 周至县住房保障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执行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政策;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统计及超购面积差价款征收;廉租房配租、租金减免及补贴;负责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房资格审核及档案管理。
住所 周至县二曲街道北新街40号
法定代表人 何依伦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61万元 4.6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在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和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具体工作开展情况。(一)廉租住房计划新增货币补贴任务累计41户。(二)廉租房补贴动态管理。按照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要求,今年我中心对新增货币补贴家庭的住房情况进行了入户调查。通过调查,对货币补贴家庭的情况做到及时更新,对不再符合资格的家庭进行清退,做到了动态化管理。(三)公(廉)租房实物配租清退管理。我中心进行对全县公(廉)租房进行一年一度的入户调查工作。我中心将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对廉租房实物配租的意见和建议后,从住房困难家庭的实际需求出发,会同局监察大队、公安室以及监察室等单位的配合下对公(廉)租房348户(上林小镇公(廉)租房54户、城东公(廉)租房78户、城西公(廉)租房216户)的私自转租、空置以及资格不符合入驻条件情况进行了清退,保障了入住户的合理性。(四)公(廉)租房档案管理。结合单位实际和公(廉)租房管理需求,对公(廉)租房资料造册、档案管理完善,做好档案资料查阅归档管理工作。安排专人把纸质资料信息录入电脑,实行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全面保存,进而更好的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积极与住房保障处信息共享联系,准确核实各住户详细情况。二、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完成348户公(廉)租房复审工作,清退上林、城西、城东不符合条件的住户。(二)完成廉租住房累计货币补贴保障家庭41户任务。(三)完成我县保障性住房便民服务窗口、简化办事流程,宣传保障性住房的惠民政策。(四)完善了我县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平台,与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联合对保障家庭信息两级审核两级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保证住房保障各项工作公平、公开、公正。三、存在的问题。近几年,我县发展迅速,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不断涌入。加之行政、事业单位招录新就业大学生的加入,对公租房需求巨大。目前我县城内公租房小区不能满足实际需求。四、改进措施。深入推进公租房建设任务,计划新建公租房约250余套,保障我县新进招录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大学生和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严查公(廉)租房入住人员的各项申请资料,确保入住人员符合条件,全力收缴租金入库。确保租金及时收缴,做好公(廉)租房修缮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二)做好廉租房货币补贴工作的摸底、调查、及时发放,实行动态化管理,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户及时停止发放。(三)继续推进公租房建设任务,保障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加大公租房建设计划。我县计划新建公租房约250余套,截止目前,累计投资城中公租房建设1700余万元,新建楼宇1#、2#、3#楼主体施工已完成车库北边基坑已回填、1#、2#、3#楼二次结构前墙体打磨已完成。地下室设备基础二次结构已完成60%。房源建成后主要解决我县新进招录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大学生和困难群体住房困难的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中心将继续巩固和保持目前的发展势头,按照既定的工作思路,以昂扬的工作姿态,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开拓进取,争取取得更新更大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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