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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
汉滨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03-29 19:15
单位名称
汉滨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与补偿工作。
住所
汉滨区兴安中路45号
法定代表人
罗煜
开办资金
5.6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滨区人民政府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96万元
40.85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2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在汉滨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加快推进房屋征收工作。一是加快推进长春片区、高井二期、东坝二期、兴安一期等项目已征收房屋拆除工作;二是加快推进安康中学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工作,有力保障中心城市重点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三是积极筹备实施新城北门片区域城市更新项目房屋征收工作,组织召开项目房屋征收社会风险稳定评估报告评审会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全面启动房屋征收工作。(二)加快推进安置房管理工作。一是配合市城投公司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工作,康城雅苑4号楼、5号楼安置房建设已封顶;高井嘉苑(城市盛景安置房)1号楼已建成14层,2、3号楼主体已完工;金川嘉苑(金川片区东区)正在实施基础开挖工程。二是加快安置房分配工作,积极协调市不动产中心、区物业交易中心、市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全力推进拆迁群众已分配安置房不动产证办理工作。(三)全面做好信访维稳。进一步加大房屋征收安置过程中的信访案件办理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严格落实信访包案制度,夯实工作责任,确保信访事项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全年接待群众来访16次,回复12345群众举报问题57件,办结率100%,有效地保障了辖区的社会稳定。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全年已全面完成长春片区、高井二期、东坝二期、兴安一期等棚改项目已签协议兑付资金的房屋拆除工作,有力保障了七里沟立交桥等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二是已全面完成安康中学建设项目房屋征收工作任务,完成房屋征收24栋;三是完成94户155套安置房分配结算,139户595人1.11万㎡奖励性住房和875㎡奖励性经营性用房分配工作,确保了征迁群众得到妥善安置;四是全年完成不动产权摸底632套,已出证535套。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由于补偿资金保障不及时,严重影响房屋拆除工作进度。二是由于部分项目安置房建设缓慢,导致征迁群众回迁难,给当前房屋征收安置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二)改进措施:一是积极发挥总协调、总服务、总督办职能作用,强化资金保障,保障拆迁资金全部兑付到位。二是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工作,协助市城投公司完成安置房主体建设和安置房预分配、结算工作,加大力度完成安置房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工作。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加快中心城区棚改项目已签协议兑付资金房屋腾空拆除工作进度,确保达到净地出让条件。二是协助市城投公司完成安置房建设、房源分配结算和不动产权办理工作。三是加强源头治理和预防,通过严格程序、阳光操作和细致入微的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征地拆迁等引发的信访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根据区财政局关于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要求,2025年度对本单位管理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将部分使用项目资金购置资产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导致净资产期末余额较开办资金增幅超过20%。待年报审核结束,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开办资金。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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