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汉滨区> 汉滨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中心

汉滨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27 16:15
单位名称 汉滨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中心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作业;垃圾处理场的建设改造、维护提升和安全生产;垃圾处理场生产运行环境协调及场区周边环境监测、维护;承担中心城市生活垃圾应急处置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安康市汉滨区关庙镇捍卫村三组
法定代表人 孙江涛
开办资金 167.7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95.72万元 1725.9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在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具体业务情况。1.规范垃圾处置中心运行管理。作为负责城市生活垃圾规范化、无害化处理的专门机构,汉滨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置中心始终把内部管理作为工作的重要基础。2025年,我中心全面优化内部管理制度体系,通过系统化的思想引领和纪律约束,推动全体职工将爱岗敬业、克难奋进、规范作业、安全操作、确保达标内化为行动自觉。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实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杜绝了脱岗串岗、迟到早退、在岗不履职等现象,实现了岗位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为垃圾处置工作的高效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2.做好环保工作。2025年,依托环保开放单位这一重要载体,我中心全年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环保开放日活动8余次,不仅让更多群众近距离了解环保工作,更显著提升了全社会的环保意识,推动广大群众主动从身边小事做起,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3.继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全生产是垃圾处置中心各项工作的根本保障。2025年,我中心聚焦设备与作业车辆安全管理,系统推进安全生产提升行动:深化全员安全培训,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同时,构建科学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推动安全管理工作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最终实现零事故发生的目标,为中心整体工作的持续推进保驾护航。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以规范化、无害化处置为核心,全年有效减少生活垃圾对土壤、水体及大气的污染,显著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通过8余次线上线下环保开放日活动,打造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破除“邻避效应”,让公众直观感受垃圾“变废为宝”全过程,累计覆盖群众数千人次,显著提升全社会环保意识与参与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现全年安全事故零发生,保障周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公共秩序稳定,同时为当地提供直接及间接就业岗位,助力社会和谐发展。目前我中心自2025年5月已全面停止接收生活垃圾,2025年卫生填埋垃圾约3000吨,垃圾渗滤液处理共计约162000吨。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一是安防保障能力不足。安防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关键作业区域监控覆盖不全,消防、预警等设施配备数量不足且部分设备老化,安保力量配置薄弱,难以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安全防护体系,给安全生产和规范运营带来潜在风险。二是资金保障存在短板。项目建设及日常运维资金供给不及时,导致安防升级改造、设备更新维护等工作推进缓慢,部分既定工作任务无法按时落地,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中心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程。2.改进措施:一是织密安防防护网络。结合实际制定安防体系升级方案,重点补齐关键区域监控、消防设施、物理防护等短板,优化安保力量配置,建立定期巡检和隐患排查机制,提升安防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力度。主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对接,积极争取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四、下一步工作思路。1.聚焦渗滤液处理核心环节,筑牢水质安全防线。持续深化渗滤液处理设施精细化运维管理,建立“日常巡检+定期维护+季度校准”的全流程管控机制,常态化开展设备技术状态排查与升级改造,确保设施始终处于稳定高效的运行状态,实现渗滤液处理全流程闭环管控,出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排放。2.强化队伍建设与管理,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持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体系,加强干部职工专业技能与职业素养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业务比武、岗位练兵等活动,不断提升队伍的业务能力和履职水平。五、其他需要报告的工作。本年度,我单位净资产涨幅超过20%,是因为2025年新入账了一批1500余万元的固定资产。待年报审核结束后,我单位将按程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开办资金。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排污许可证(12610902MB29648318001V)有效期2023年7月22日至2028年7月21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