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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气象局

发布时间: 2026-03-27 15:24
单位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气象局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发展气象事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气象部门的各项改革和实施;负责全区的气候观测、天气预测、公益服务、专业气象服务等工作。
住所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办高泾路与官厢路交叉口西南100米
法定代表人 周德宏
开办资金 54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气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52.23万元 645.11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气象局.公益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高质效夯实基础业务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水平稳步提升年初制定《全面创优活动方案》,持续加强业务学习培训、组织断网、断电等应急演练6次,强化区域自动站巡检维护,确保观测业务稳定运行。全年新建水汽观测设备1套,粮食气象监测服务站1套。高度重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坚持“质量第一、效率优先”原则,进一步优化业务运行机制。自动气象站各项核心指标均优于创优目标,基础业务质量持续向好,为精准预报和服务提供坚实支撑。(二)高质效保障公共安全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推动政府出台《关于公布高陵区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第一批)的通知》,明确医院、学校、交通枢纽、危化场所、大型工程、旅游景区等82家重点单位名录,压实其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切实提升关键行业应对极端天气的能力。健全“以气象预警信息为先导”的应急联动机制,在重大天气过程中做到“预报在先、预警在先、响应在先”,滚动更新预报结论,落实“13161”递进式气象预报预警机制。共启动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响应32次,其中Ⅱ级1次、Ⅲ级7次、Ⅳ级24次。累计制作发布气象服务产品652期,通过手机短信、微信群、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政府门户网站、公文系统、QQ群等多种渠道,第一时间将气象预报预警信息直达区委、区政府领导,各职能部门、街办负责人及农村气象信息员。手机短信直发350余万条,微信群叫应服务(含防汛、应急等)900余次,环境空气质量子站数据及专项预报推送信息300余次,铁腕治霾、防汛等工作群及政府门户网发布700余次,公文系统160余次。(三)高质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化部门协同提高气象赋能水平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协作,每日编制《大气污染气象条件分析日报》,及时推送至环保相关工作群,为全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主动对接水务局、防灾减灾办,针对强降雨、暴雨等高影响天气过程,提供逐小时精细化预报服务,助力科学调度水资源和防洪排涝决策。深化农业保险气象服务合作,配合保险公司开展灾损评估,出具气象证明30余份,支持农户理赔,充分发挥气象在农业风险管理和社会保障中的作用。在省市气象局指导下,完成高陵区农业气候普查工作,形成《高陵区农业气候资源普查报告》1份,初步建立本地农业气候数据库。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工作理念,把保障百姓生命安全作为衡量防灾减灾气象服务的最高标准,着力解决气象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微信、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政府门户网、各类气象服务微信群等方式发布发布气象预报预警服务信息。三、存在的问题及改正措施(一)存在问题当前气象社会服务现代化能力仍有不足,“气象+”融合服务模式尚需进一步探索深化,特别是乡村振兴、生态环保等领域的需求响应能力和技术支撑水平有待提升。(二)改进措施加强部门合作,做好农业和生态气象服务保障。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依托省市先进预报预警技术成果,搭建本地化应用转化,推动服务向“优质高效”跃升,全面提升气象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益。立足高陵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气象现代化建设新要求,科学谋划气象高质量发展“十五五”专项规划。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