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白河县农村经营工作站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农村合作经济健康发展提供管理服务,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木(地)的确权、流转服务和农民负担监管,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林地权属登记等。 | |
| 住所 | 白河县城关镇南台路龙泉御景B栋5楼 | |
| 法定代表人 | 薛金平 | |
| 开办资金 | 205.16万元 | |
| 经济来源 | 财政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白河县农业农村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106.31万元 | 99.87万元 |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5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5年度,我单位在县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推进“三资”专项整治,提升监管治理效能。一是严格落实《陕西省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召开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攻坚行动,截至目前,全县2025年自查问题9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5起,立案查处2人;二是与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对各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指导镇、村完成整改;三是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逾期应收款清收攻坚的通知》,全面清查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逾期应收款情况,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清收力度,截至2025年底,已经清收172万元。(二)强化平台应用培训,推进“三资”管理规范化。2025年6月10日—13日,组织全县镇级分管领导、业务骨干、村干部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理记账人员分四个片区进行专题培训,培训内容为农村“三资”管理、“陕农经”平台使用和答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传和宅基地审批工作,合计培训人数达300余人次,印制发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汇编675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3500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宣传彩页11300页和宅基地管理宣传彩页11300页。截至年底,在“陕农经”平台财务管理模块中,我县113个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账簿初始化比例100%,累计录入凭证3247条、资产卡片7754条、合同2124条,系统复核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信息179764人,“银农直联”支付覆盖全县,年内完成支付704笔、金额12157.8万元。(三)做好收入监测指导,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认真做好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支撑性资料的提供和上报工作,及时收集、整理、报送收入增收因素资料,提供各项增收政策性依据,2025年,全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达16287元,同比增长6.3%。(四)加强主体培育服务,激发新型经营主体活力。一是全县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489家、农业部门认定家庭农场324家,6月底各镇摸底正常运营合作社248家,家庭农场153家。家庭农场赋码131家,注册使用随手记206家,合作社系统录入232家,构建县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39人。二是指导辖区内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功录入合作社名录库,为经营主体下一步申报中央、省级项目做好准备工作。指导家庭农场主注册、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及免费申请赋码工作。三是结合县情实际,开展白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中开展“连心服务”活动。四是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2个家庭农场成功申报2025年度省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1个家庭农场成功申报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培育项目。(五)规范土地承包管理,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一是年初起草下发《关于加强2025年度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全县土地承包管理工作进行安排。截至目前在《陕西省农村承包地管理信息应用平台》中对确权过程的信息错误进行纠正了7起。二是接待处理农民土地纠纷来信来访10余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三是土地确权“应确未确”工作。根据省市文件要求,白河县立足本县实际,以解决历史遗留的农村承包地“应确未确”权工作问题为目标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起草下发《白河县农村承包地“应确未确”权工作方案》,对全县范围内的“应确未确”农户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四是土地流转工作。推广使用流转合同示范文本,严控土地流转时限,依托“农村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加强土地流转台账信息管理,指导卡子镇做好光伏项目的土地流转工作。截至目前,平台录入的备案合同2666份,流转面积21950.01亩。(六)加强宅基地审批监管,规范农村建房秩序。一是认真开展宅基地需求调查,通过摸排2025年全县11个镇有需求意愿的农户共计148户,面积12.54亩。二是严格宅基地审批备案制度,2025年各镇审批宅基地52宗,面积13.06亩。三是深入开展个人买卖宅基地建房摸排工作,按照省、市安排对2020年1月以来至今,个人买卖宅基地建房情况进行了三轮次排查。结合摸排情况,按照县推进机制专班整体工作安排,在工作中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国家分类处置政策。(七)探索闲置资源盘活路径,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一是认真开展闲置农房调查。统筹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的谋划和综合协调工作。加强调查摸排,摸清数量、分布、权属、建筑结构、面积、农户意愿等情况并进行详细登记。二是扎实开展闲置农房示范点工作。全县确定了仓上镇天宝村、石关村,冷水镇三院村,构朳镇凉水村,卡子镇陈庄村,宋家镇双喜村,西营镇蔓营村,麻虎镇松树村8个示范点。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聚力集体经济攻坚,增强村级发展动能。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下达各镇全年工作任务目标,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实现全年任务目标。截至目前,县财政整合各类资金先后向各村注入资金累计2.76亿元,经营收益达到10万元以上的村113个(其中10个村达到50万元以上),全县累计未分配收益达到5966余万元,村集体组织实现了村级积累逐年扩大,集体收益稳步提升。2.深化清产核资工作,筑牢产权制度改革根基。一是按省、市要求,开展上年度资产清查工作,截至2024年底,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资产33901.13万元,非经营性资产216016.3万元,资源性资产181.48万亩。所有资产全部纳入“陕农经”平台管理,实现对村集体组织资产进行信息化监管。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不均衡、可持续性较弱。大部分村资金注入等传统路径,经营性收入来源单一,缺乏特色产业和长效“造血”机制,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不足,持续增收压力较大。2.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深度应用尚有短板。“陕农经”平台功能使用尚未完全到位,部分镇村存在资产卡片信息更新不及时、合同录入要素不全等问题,业务人员对系统模块的操作熟练度和规范性有待进一步提升。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质量与示范效应有待提高。部分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内部管理不规范,联农带农机制不紧密,发展同质化明显,在产业链延伸、品牌创建和市场竞争力方面存在不足,示范带动能力有限。4.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难度大。“应确未确”整改中涉及的权属争议、地类认定、农户失联等复杂情况,需要多部门协同认定政策依据。5.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盘活利用效率不高。摸排数据与实际可利用资源存在偏差,盘活方式以简单出租为主,缺乏与社会资本有效对接的成熟模式和激励机制。(二)改进措施。1.聚焦提质增效,推动集体经济多元发展。实施精准指导,积极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产业带动等多样化发展途径,加强对集体经济项目的可行性评估和运营监管,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收益稳定增长。2.深化平台应用,实现“三资”监管智慧化。组织开展“陕农经”平台实操轮训,确保资产、合同、财务、支付等模块数据录入准确、更新及时、流程规范。全面推广“银农直联”非现金结算,强化线上实时监督,提升监管穿透力与透明度。3.实施精准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完善县级辅导员“连心服务”机制,重点指导规范内部治理、财务管理和利益分配。鼓励组建产业联合体或联盟,推动主体间优势互补。积极创建各级示范社、示范农场,争取更多中省项目资金支持,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4.健全调处机制,规范农村土地经营管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分类施策化解承包地历史遗留问题。完善县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加强合同备案审查和履行监督,促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四、下一步工作思路。1.探索盘活路径,激活农村闲置资产资源。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我县实际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模式,鼓励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新产业,支持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做好统筹管理和指导服务,强化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盘活利用工作取得实效。2.强化能力建设,夯实农经工作基础保障。定期举办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提升镇村干部和经办人员的专业素养与实操能力,为全县农村经营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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