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咸阳市> 咸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咸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27 11:28
单位名称 咸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和参加相关学术活动。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调查。披露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组织开展商品或服务质量的评议活动、承担市消保委日常工作。
住所 咸阳市世纪大道中段
法定代表人 赵颖敏
开办资金 6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0万元 60万元
网上名称 咸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情况(一)投诉处置高效精准,权益保障成效显著。全年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797件(线上285件、线下1512件),投诉办结率达9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引导166家企业入驻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提升投诉和解率。(二)广泛开展消费宣传,增强维权意识能力。一是紧扣“雷锋志愿日”“护女性消费权益”周、“透明消费权益护航”“5˙20世界计量日”“小小消费者”进校园等重要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开展6场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消费宣传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参与,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维权氛围。二是强化精准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精准监管,赴旬邑县开展苹果产业专项检查,保障特色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拓宽宣传维度,扩大覆盖范围。开展“权益守护在行动舌尖安全共监督”五进宣传活动,深入陕工院开展理性消费维权教育,提升师生消费维权能力。组织各县市区开展中消协315金秋购物节活动,并赴秦都、乾县指导督查活动开展,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全年累计组织宣传活动25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有效增强了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与辨别能力。(三)创新工作机制,构建长效体系。一是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正式上线,实现投诉受理、转办、反馈全流程线上化。二是率先成立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公益诉讼与法律援助咸阳工作站,实现法律援助与消费纠纷咨询、调解、代理和诉讼“四位一体”无缝衔接。三是加快推进县区消保委建设,秦都区、彬州市等7个县区已挂牌运行,渭城区、兴平市等其余6个县区正制定一县一策方案。(四)特色品牌培育成果丰硕。在全省第二届“三秦伴手礼”优选产品评测活动中,我市“石墨烯三秦套装”“大秦茯地灵芝茯茶”等8款地方特色产品成功获评,入选数量位居全省第一。组织获评企业参加第32届中国杨凌农业高新科技成果博览会,实现现场交易额10.3万余元,意向签约金额达50万元;主办咸阳市品牌引领高质量发展推进会,邀请专家辅导品牌建设路径,发布品牌评价方案与倡议书,吸引20余家行业协会、近百家企业参会。二、取得的社会或经济效益(一)群众维权获得感显著提升。以高效处置回应群众期待,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消费维权意识深入人心。通过积极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及“五进”宣传活动,营造了敢维权、懂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三)助推地方产业增收明显。8款“三秦伴手礼”产品入选数量居全省第一,借助农高会平台实现现场交易,以消费维权促进企业提质升级,助力特色农产品拓展市场,实现“维权赋能产业、产业反消费”的良性循环。三、存在问题(一)协同机制运行不畅。联合执法缺乏有效统筹,处置周期长,难以形成处理闭环。在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新型消费领域,缺乏有效协同监管手段,难以形成监管合力。(二)平台应用深度不够。“智慧315”平台部分进阶功能应用不足,工作人员对平台操作熟练度有待提升,模块使用率不高。四、整改措施(一)针对协同机制不畅。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优化案件移送流程,针对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出台合规指引,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闭环。(二)针对平台应用不深。深化“智慧315”全员实操培训,核心模块使用率达90%以上;强化数据分析预警,拓展在线调解等场景,提升数字化维权能力。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强化协同监管与跨区域协作。构建与市场监管、公安、商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平台,细化案件移交标准和联合处置流程,完善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推动案件转办闭环管理。深化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针对直播带货、社区团购等新型消费领域开展联合专项整治,提升监管合力与维权实效。(二)推进消费品牌培育与教育基地建设。深化“三秦伴手礼”品牌培育,推动本土特色产品提质升级,持续加强优选产品宣传推广。同时,积极推进“省消费教育基地”及“市消费教育基地”创建工作,融合线上线下渠道,组织多样化消费教育活动,打造集消费教育、维权服务、品牌展示于一体的双基地典范,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推动企业规范经营。(三)加强组织建设与队伍能力提升。持续推动各县市区成立消保委组织,在全市开展消费维权业务培训,重点提升基层一线工作人员履职能力。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