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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阎良区农村经营管理站(西安市阎良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27 11:12
单位名称 西安市阎良区农村经营管理站(西安市阎良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产权交易提供服务保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产权流转交易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管理,农村经济统计分析;农民负担监管;农经和产权交易业务培训及政策宣传。
住所 西安市阎良区凤凰东路29号
法定代表人 李伟锋
开办资金 28.8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阎良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28万元 13.8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在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1.经济指标:2025年市级下达我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任务为增长6.5%。四季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23840元,同比增长5.7%。2025年市级下达我区一产增加值任务为增长2.8%。四季度一产增加值完成35.91亿元,同比增长3.6%。2.清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规范“三资”监管截至目前,一是7个街道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管理平台监管运行规范,全区73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均已开通“银农直连”;二是组织开展全区73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全面审计财务收支、债权债务、项目资金等,目前各街办均已委托第三方完成审计;三是全区注册“三资公开”手机APP成员数5.5万人,覆盖户数已达111.6%,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透明化水平得到提升。3.农村土地流转备案。全区完成农村土地流转备案合同份数2009份,其中出租合同2006份、入股合同3份;备案流转面积6627.19亩,流转金额2004.95万元。4.合作社、农场高质量发展情况。全年举办指导培训活动1场次,轮训经营主体负责人30余人次;新增家庭农场3个,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3个,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5.宅基地及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一是稳审推进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龙游村、栎阳村、御宝村整合28余处闲宅,建成民宿、农家乐、生产厂房等集体经济增收产业。北冯村计划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和第三方机构,对20余户闲置农房进行盘活利用,发展北冯村民宿、农家乐等乡村旅游项目,丰富村民的收入来源,提升村庄的整体形象。二是开展专项排查整治。按照市农业农村局统一安排,完成“一户一宅”、未审批过宅基地的村庄、个人买卖宅基地、退休干部买卖宅基地建房、违规建设别墅和私家庄园和农村宅基地管理和闲置农房盘活利用情况排查整顿等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未发现个人买卖宅基地、违规建设别墅和私家庄园。二、取得的主要效益1.农村集体经济收益截止11月底,全区73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益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44个,2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33个(其中7个村达到50万以上)。2.激活农村资源要素流转交易情况今年以来,督导城乡融合要素市场累计开展培训8场次,覆盖7个街办200余人次。完成交易项目31个,交易金额2319.22万元。3.高效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清查工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区共清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货币资金1.02亿元、集体资产7.67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3966.75万元、非经营性资产7.28亿元),集体土地29.40万亩。三、存在的问题1.区街两级农经体系不健全,人员缺失,现有兼职人员流动性大,各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充分,数据衔接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经统计的准确性。2.上级扶持政策较少,试点政策模糊且没有试点项目支持,街办、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闲置农村宅基地和闲置住房盘活利用工作积极性不高。四、整改措施1.强化与各部门间沟通协作,加强农业经济分析统计,做到应统尽统,从一手资料出发,对全年数据进行“回头看”,做到数据支撑有力。2.组织开展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政策宣讲会和现场观摩活动,深入各乡村讲解政策优势、成功案例和收益分配模式,让村民直观感受到盘活利用带来的实惠,逐步消除村民的顾虑,提高参与意愿。同时鼓励资金投入,引导街办和村组整理现有条件,积极发掘村组自身优势,吸引社会资本,缓解闲置宅基地资金来源短缺问题。五、下一步工作计划1.深化“三块地”改革。进一步规范宅基地管理,稳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加快土地经营权流转,盘活集体建设用地,管好农村“三块地”,激活农村闲置资源、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2.推动村集体经济、农民“双增收”。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培植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支持各类集体经济组织经营规模发展壮大,创新联农带农机制,通过产业升级、三产融合、社会化服务、资产运营等方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持续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督管理,加强农村集体“三资三化”管理平台监管运行,持续探索创新城乡融合要素交易模式,优化流程与服务,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农民财产净收入增加。3.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指导各街道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换届选举,指导依法修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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