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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6-03-27 11:01
单位名称 旬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始终坚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着力建设良好的社会主义文化环境。整顿全县文化市场。
住所 旬邑县豳风庭韵公租房三楼
法定代表人 张磊磊
开办资金 3.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旬邑县文化和旅游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32万元 2.7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加强理论学习,筑牢队伍自身根基。1、强化业务知识学习。一是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能力业务培训,大队执法骨干对大队执法人员进行文旅市场适用政策法规、文旅市场行业分布及监管职责、文旅市场综合执法文书规范性合法性、以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内容培训,并通过实践操作、交流互动,促进执法人员能力全面提升。二是依托每周一举办“执法微课堂”,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及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确保执法人员准确把握政策导向,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工作。三是强化党性锻炼,筑牢思想根基,大队科级领导干部网络学习达到100学时。2、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分别参加了“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办案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线培训”、“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业务培训会”、“全市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县级管理员培训会”、“全省2025年文化和旅游安全生产线上学习”等业务骨干培训学习,通过系列培训学习活动,增强执法人员了对文化、旅游、文物等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提高了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3、筑牢意识形态阵地。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传达各级意识形态工作会议精神,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扫黄打非,普法宣传等活动。一是与旅行社(分社/门市部)签订《网络安全责任书》,规范网络信息发布行为,晴朗网络空间。二是在出版物经营单位、影剧院和校外培训机构张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标语、海报,切实筑牢意识形态阵地。(二)、聚焦主责主业,筑牢市场监管防线。1、加强日常检查巡查。2025年,共计对辖区内娱乐场所、互联网经营单位、旅行社、校外培训机构、文博场馆、出版发行单位、景区景点等市场经营单位检查6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04人次,有效地规范了市场秩序。2、开展旅游市场整治。一是以旅游行业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为引领,以景区服务乱象整治、旅游市场违规经营整治、违法旅游活动开展查处为重点,联合多部门开展综合治理,通过旅游市场经营单位自查和专项排查,排查问题两处,制定了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收集2024至2025年度我县游客旅行出行订单信息407条,电话回访三百余条,排查出问题线索一条,已反馈至组团社,最大限度的维护了我县游客利益。活动至今,累计召开专题会议3次,开展专项活动9次,检查旅行社及其分支机构14家次,巡查旅游市场其他经营单位13家次,通过专项整治,有效规范了我县旅游市场秩序、维护了游客合法权益,推动我县旅游业高质量发展。3、深化联合执法机制。联合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开展春节前安全检查;联合县宣传部、县公安局开展版权领域专项检查;联合县应急局、县消防大队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联合太村派出所、太村镇市场监督管理站对台球厅开展违规经营检查;联合县教育局、县审批局、县科技局、县市场局、县消防大队、县公安局等部门开展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确保了“双减”成果和人民财产安全,共同打击文化市场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了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定。4、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了“2025年度元旦春节期间安全检查”,确保了双节期间文旅市场安全有序运行;开展了“2025年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活动执法检查”;开展“‘清浊行动’专项整治”进一步净化旅文化市场;开展“中高考期间文化娱乐场所‘护航’专项整治”,为中、高考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休息环境和考试环境;开展了“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护苗”专项行动、“校园周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活动暨秋季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青少年身心健康提供坚实保障;开展了经营性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安全检查,守住了高危项目安全经营底线;开展了“网络表演经纪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小型营业性演出活动专项整治行动”,促进了演出行业健康发展;开展了“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国庆、中秋’双节假期安全生产大检查”,坚决防范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5、扎实开展文物巡查。本年度开展文物巡查两次,对辖区内的284处一般文物点进行了抽查,对县级以上的30处文保单位和9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进行了全面巡查,累计巡查90处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70余人次,强化了文物安全监管职责,筑牢了文物安全防线,确保了全县文物安全。(三)、强化服务效能,提升执法履职能力。1、狠抓市场安全生产。先后组织召开了文旅市场安全工作部署会、消防演练培训会,组织文旅市场经营业主集体观看企业安全警示视频,增强文旅工作者的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保障辖区文旅市场安全、健康、规范运营。2、持续优化检查流程。一是设置涉企检查频次上限,根据企业的信用状况和风险等级等,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于信用良好、低风险等级的经营单位,年度检查频次不超过2次;对于信用一般、中风险等级的经营单位,年度检查频次不超过6次;对于信用不佳、风险等级高的经营单位,年度检查频次不超过12次。二是涉企行政检查预先告知,严格按照检查计划和检查频次要求,对拟检查对象提前发送检查码,详细告知拟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检查频次、检查人员及权利义务。通过以上措施杜绝了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同时最大限度的保障了企业的知情权,提升了企业的配合度,减轻企业负担,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3、提升执法服务能力。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不断优化执法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对于轻微违规行为,采用柔性执法方式,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现场整改到位,给予企业改正的机会,避免“一罚了之”。(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共治共享氛围。1、加强行业普法宣传。一是积极在消费者权益日、全国宪法日等开展普法宣传。呼吁全体经营单位诚信经营、遵守法律法规,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进行现场咨询答疑和群众普法宣传,普及文化和旅游市场法律知识,提高了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和辨识能力,鼓励消费者参与监督,形成了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共发出普法宣传折页一千多份。二是通过咸阳文旅微信公众号发布旬邑县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提醒家长辨别“黑”“白”机构能力,避免造成经济损失。2、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受理电话投诉3条,12345平台投诉13条,涉及辖区内文化、旅游、体育、校外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等相关市场的投诉和举报,截至目前已处理16条,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投诉举报数较上年度降低13%。二、取得的社会及经济效益。在我大队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进一步发展。先后检查文化娱乐场所、演出团体、旅行社(分社及门市部)、高危体育经营场所、景区景点、校外培训机构、出版物经营单位等文化、旅游、体育、新闻出版市场单位6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04人次。本年度开展文物巡查两次,累计巡查90处次,共出动执法人员270余人次,强化了文物安全监管职责,筑牢了文物安全防线,确保了全县文物安全。全年开展了十三次专项治理行动,文旅市场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投诉举报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投诉举报数较上年度降低13%。2025年,我县文旅市场干净明朗,秩序井然。三、存在问题一是执法队伍力量和能力有待加强,文化市场执法队伍年龄大,专业化水平不高,执法办案能力不够全面系统,专业素养有待加强。二是教育培训方式单一,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执法人员的文书制作、办案能力还有提升空间。四、整改措施下一步,我大队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雷厉风行抓落实、创造性地抓落实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组织人员学习文化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案卷评查和模拟办案实训,提升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综合素质,确保执法人员准确把握政策导向,依法依规开展执法工作。提升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能力。二是创新培训模式,利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开展线上案例学习,注重开展线下行政执法专项培训,重点培训文旅市场常用法律法规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培训方式,针对执法人员短板,针对性开展行政执法培训,提升培训质量。五、下一步工作计划2026年,我大队将在局党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聚焦年度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加强队伍建设,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办案能力,推动我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加强平台管理,提高监管质量。及时维护更新全国文化市场监管平台,完成日常检查、平台执法信息报送以及双随机抽查等事项,积极运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通过非现场检查、远程监控等方式,减少现场检查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确保监管的有效性。二是加强联合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与宣传、教育、公安、市场监管、消防、审批等部门协作配合,扎实开展各类联合检查活动,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市场秩序。结合重要时间节点,继续开展旅游市场、校外培训、演出市场、娱乐市场等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好文旅市场经营秩序。四是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检查方式。严格遵照涉企检查频次上限,坚持“无事不扰、有因必查”的原则,全面推动涉企行政检查预先告知制度,减轻企业负担,营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