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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吕河木材检查站

发布时间: 2026-03-27 10:19
单位名称 旬阳市吕河木材检查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执行《森林法》和国家其它有关木材运输检查监督的法规、政策;依法检查辖区过往木材运输证件,制止违法运输木材;依据市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其它有关单位的依法授权或委托,履行相应职责。
住所 旬阳市吕河镇江店社区
法定代表人 彭小安
开办资金 8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旬阳市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79万元 7.8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在市林业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聚焦宣传重点,创新传播形式。一是结合湿地保护日、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湿地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涉林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在祝尔慷广场设立集中宣传点,累计发放法制宣传册1000余份、宣传物品200余件。二是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及资源管护常态化业务督帮工作,深入各镇、国有林区开展普法宣传与业务培训,其中针对护林员开展专业培训21场次,发放宣传手册500余份,培训内容包括森林防灭火、林地资源管理、林木资源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核心领域,同步常态化排查林区内乱砍滥伐、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违法违规隐患。三是充分利用镇村大喇叭、宣传横幅等媒介,推进森林防火、宪法及行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村民微信群等线上平台,定期推送防火提示和法律解读,形成线上线下联动的宣传格局,确保宣传覆盖面广、效果显著。(二)强化执法检查,严守资源防线。持续加大辖区内木材运输检查力度,重点核查外来木材检疫合规性,配合市天然林保护站在吕河镇、石门镇设立2处固定检查点,严防非法木材流出。聚焦非法收购、加工、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等违法行为,加大排查与查处力度,本年度共查处木材相关违法案件2起,处罚涉案人员2名,有效遏制了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势头。(三)深化专项整治,凝聚执法合力。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守护林草生态资源,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联合公安、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清风行动”“2025网盾行动”等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打击无证运输木材及野生动物、毁林开荒、乱采滥挖砂石、非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共组织联合检查8次,出动执法人员120余人次,排查发现涉林违法违规问题31起,其中毁林开荒2起、非法占用林地16起、滥伐林木3起、食用或为食用非法购买陆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10起。目前,所有涉林违法违规问题均已完成全面整改,31起案件均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涉案人员均受到相应处理。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本年度,我站通过严格检查木材运输等一系列方式,强化市场管理,规范了木材流通渠道。通过多维度、全覆盖的涉林普法宣传与培训,有效普及了林业法律法规知识,显著提升了群众森林资源保护意识,宣传工作获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积极参与。依托“法律进林区、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林区周边村民对《森林法》的知晓率较上年实现大幅提升。系列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严厉打击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潜在违法行为形成强力震慑,为我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奠定了坚实基础。本年度累计查处林业行政案件31起,成功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执法人员队伍专业能力有待提升,人员文化水平、业务能力存在不均衡现象。2.执法检查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不足,传统执法手段难以完全适配新形势下的执法工作需求。(二)整改措施:1.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与考核考评工作,全面提升执法工作的规范性、高效性与准确性。2.积极争取上级支持,探索引入信息化、智能化执法手段,持续提升执法检查的精准度与工作效率。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持续强化执法监督,坚守木材运输检查监督核心职责,保持对违法运输木材等行为的高压管控态势。2.深化法规政策宣传,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创新宣传形式,重点加强新政策、新要求的解读与普及。3.推进执法能力提质增效,持续加强人员培训、完善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智慧执法新模式,全力守护辖区林草生态资源安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