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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27 09:47
单位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刑事诉讼案件的援助辩护;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抚养费的案件的代理;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追索侵权赔偿的法律事项的代理;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项;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诉讼代理及其他确需援助的法律事项的代理
住所 西安市高陵区县门街35-37号
法定代表人 雷振
开办资金 34.0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8.2万元 34.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我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按照“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工作要求,强化服务意识,把服务为民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办理好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坚守“案件质量”始终是法律援助的生命线,不断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刑事案件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和律师辩护全覆盖方面。按照《关于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工作要求,对适用范围内的案件,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全方位保障辩护权。在认罪认罚程序和刑辩全覆盖工作中,援助律师及时介入,为被告人提供有效辩护,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打造精品案例。在援助案件办理方面,不仅要增数量,更要强质量。与全区承办单位签订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目标责任书,与承办人员签订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承诺书,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明确责任目标,全力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时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规范”专题培训,全面掌握法律援助办案要求及案件评查标准,并细化在委托权限、会见流程、阅卷情况、庭审过程、辩护意见及材料归档等的规范要求。通过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优秀案例评选、庭审旁听、受援人回访等工作,确保办案质量,打造精品案例,全面提升法律援助人员专业素质。农民工维权方面,做好农民工维权法治宣传及援助工作,为外来务工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积极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为农民工提供及时的法律政策咨询。同时积极与区劳动监察大队紧密衔接,及时处置农民工欠薪问题,引导农民工用正确的方式追索劳动报酬。专业的法律政策咨询帮助农民工确定了维权途径、提高了维权意识,预防并减少了欠薪等案件的发生,帮助和指导了农民工依法维权。持续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强化“十项”便民服务举措,认真落实“两行动、两措施”工作措施,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一站式服务机制,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今年以来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200人次,共受理指派各类法律援助案件991件,民事394件,行政3件,刑事594件,预计按期完成全年案件任务。受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594起,其中308起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及申请刑事案件4件。刑辩全覆盖工作方面,侦查阶段律师辩护案件1起,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案件19起,人民法院通知辩护案件262起。开展集中培训5次,优秀案例评选1次,向市中心推荐10件典型案例,1件获评市级典型,案件质量评查4次,旁听案件10起,回访受援人50余人次。与区劳动监察大队对接5次,直接受理指派涉及农民工维权的法律援助案件71件,已办结52件,剩余19件案件已全部立案,正在民事诉讼中。提供上门服务6次,不断满足群众的法律需要,受到受援群众的一致好评。三、存在的问题及改正措施、存在问题1.服务水平需不断加强;2.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3.公众认知度低;(二)、整改措施1.狠抓服务意识,围绕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服务需求,想办法,出点子,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援助的力量;2.通过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机构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在援助案件办理方面,不仅要增数量,更要强质量,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3.通过多种渠道宣传法律援助,提高公众认知。四、下步工作打算一加大宣传力度,提升知晓率。积极开展法律援助系列宣传活动,加大《法律援助法》宣传学习,走村入户开展宣传,对于群众的申请,要求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同时要提升业务能力,狠抓服务意识,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服务需求,想办法,出点子,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二强化案件质量管控,夯实优质服务根基。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原则,构建全周期质量提升体系,通过集中培训强化承办人员理论基础,以优秀案例评选树立标杆示范,同步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庭审旁听及受援人回访,动态监督办案全流程,将评查反馈与业务培训有机结合,形成“培训-实践-评查-优化”闭环机制,全面提升案件承办人员专业素养与服务效能,切实保障受援人合法权益。三持续深入开展便民服务实践活动。创新服务群众新方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不折不扣的将法律援助这项惠民实事,政府关怀送到群众的“心坎里”,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2025年3月12日至2030年3月12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