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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西安市高陵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西安市高陵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西安市高陵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27 09:16
单位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农村经济经营服务中心(西安市高陵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有关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指导参与农村种养殖、农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和村集体服务体系的建设;负责农经系统队伍建设及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行的监测;农村产权的流转交易和项目投融资服务,深化参与农村经营机制改革工作。
住所
西安市高陵区西韩街北段
法定代表人
来刚
开办资金
64.7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人民政府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4.69万元
10.23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一)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今年以来,我区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先导,统筹推进各项农村重大改革,持续实施农村集体经济“清零消薄”和“消薄培强”行动。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2025年中央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的通知》精神,筛选上报了15个2025年中央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二)城乡融合要素交易市场一是推动重点项目进场交易。推进了张卜街道张卜村1883㎡百姓宴会厅使用权流转、通远街道官寺村全季西红柿(城建园)土地流转等多个项目。二是整体推进“千万工程”财政奖补项目进场。通过定期沟通,实时掌握各街道及村集体在项目填报、审批等环节的工作动态,及时对接并推动项目进入平台交易。三是拓展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主动前往通远街道,就新规划的土地流转项目与相关负责人开展对接,初步沟通了地块范围、流转需求等核心信息,为后续工作开展奠定基础。(三)“三资”管理工作一是推进帮扶项目资产规范管理。成立专项督导小组,对20个村的帮扶项目资产进行督导检查。检查发现,个别村存在未建立接收小组、无评估报告、无移交资产清册、无会计凭证等情况。截至目前,已有18个村的帮扶项目资产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尚有2个村未录入。二是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5年专项整治以来,共发现问题8个,其中自查排查发现问题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剩余2个问题作为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在整改过程中,修改完善并建章立制1项;向纪检监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2个(其中1个正在研判)。同时,以整改为契机,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累计为民办实事2件。(四)家庭农场工作严格对照区政府下达的“全年新增2家以上家庭农场”的年度目标,提前谋划、主动服务,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登记备案。截至目前,已完成2家家庭农场的登记备案工作,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同时,按照上级业务部门指导要求,针对辖区内200余家家庭农场的实际需求,大力推广“家庭农场随手记”“一码通”等数字化管理工具,通过集中培训、上门指导等多种方式,目前安装注册率已突破68%。二、取得的主要经济及社会效益截至目前,全区86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益在实现10万元全覆盖的基础上,收益达20万元以上的村占比达到80%。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1.发展思路不开阔。部分村干部对发展集体经济缺乏思路和办法,主动性、能动性不高,缺乏长远规划和长效管理机制。2.专业能力不足。农村产权交易涉及法律、金融、农业等多领域知识,基层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有待提升,难以提供高质量服务。3.整改落实不及时。个别街道和村对“三资”专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责任未压实,合同整改质量参差不齐,且已整改合同归档不及时、不规范。(二)整改措施1.强化项目跟踪问效。严格落实《西安市高陵区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加强对15个中央扶持项目的跟踪督促和指导,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2.发挥平台交易功能。全面梳理村集体资源资产,推动闲置集体资产依法依规流转交易。同时,通过联合策划项目、联动谋划发展,跨街办整合产业发展资源,吸引社会资本向优势特色产业聚集,推动集体资产保值增值。3.创新收益分配模式。探索“保底收益+分红”模式,引入国有企业或产业基金作为“锚定投资者”,带动社会资本进入,确保持续“留得住”社会资本、“保得了”村集体、“富得了”农民。同时,持续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定期开展抽查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形成闭环管理。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持续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坚持党建引领,推广集体经济发展“1+X”模式,深入实施“消薄培强”行动,力争到2026年底,全区村集体经济收益20万元以上的村实现全覆盖,收益5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50%。二是规范城乡要素流动交易。 切实发挥交易管理委员会及街办资产监管运营服务中心作用,坚持农村“三资”流转交易“应进必进、阳光交易”,推动符合规定的要素资源纳入市场交易,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实现农村资产资源价值最大化。三是深化“三资”监管专项整治。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农村工程建设项目监管、违规处置集体资产、财务制度执行不规范等问题,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和资产监管信息化工作,加大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力度,力争挖掘一批有价值线索。坚持为群众办实事,着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四是强化项目资金保障。 继续积极争取并严格落实上级各类项目扶持资金,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与指导,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最大限度发挥引导和撬动作用,为家庭农场培育和集体经济发展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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