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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渭河管理站
西安市高陵区渭河管理站
发布时间:
2026-03-27 09:15
单位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渭河管理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渭河河道管理;堤防工程建设;河道防汛。
住所
西安市高陵区东环路605号
法定代表人
宁振
开办资金
4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水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0.21万元
111.41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6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1、河道防汛工作。编制完成泾渭河防御洪水方案及防汛演练;完成防汛物资储备,积极开展水灾害防御工作。严格落实汛期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好汛期应急“叫应”机制。圆满的完成了2025年度水灾害防御工作。2、砂石禁采工作。按照市水发(2025)53号要求,对今年河道禁采巡查进行安排部署,并制定《高陵区水务局“亮剑护河2025”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截止目前,此次巡查共派出1414人次,巡查河道长度约1040公里。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未见有非法偷采砂石行为。3、防溺水工作。今年共新增、补设警示牌111块,其中对河道危险区域内破损、缺失的警示牌进行补设56块,6月11日,在南郭小学和城关小学开展青少年防溺水安全局教育宣传活动;7月1日,联合区教育局、公安高陵分局、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区曙光救援中心等单位,在泾渭分明、泾渭七路分别开展防溺水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安全防护意识。4、砂石禁采巡查。按照市水发(2025)53号要求,对今年河道禁采巡查进行安排部署,并制定《高陵区水务局“亮剑护河2025”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截止目前,此次巡查共派出1414人次,巡查河道长度约1040公里。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未见有非法偷采砂石行为。5、是野生动物保护。我单位持续开展保护野生鸟类专项行动,主要对泾渭河道管理范围内网鸟、粘鸟、捕鸟、猎鸟等行为进行巡查。截至目前,累计开展巡查1060次、出动人员1060人次,为保护我区河道野生鸟类资源、维护河道生态健康作出积极努力。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通过工作开展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有效保障河道沿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区域经济平稳发展,减少灾害损失;持续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提升全社会防灾减灾能力,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同时以普惠性效益覆盖社会各群体,提升城乡综合承载能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三、存在的问题及改正措施存在的问题: 监测设备老化,部分雨量和水位监测设备使用时间较长,存在数据不准确、传输不稳定等问题。基层防汛能力薄弱,一些乡镇、街道缺乏专业的防汛技术人员和必要的防汛设备。防汛资金不足,在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防汛物资储备等方面存在资金缺口。整改措施:加快老旧设施更替,添加视频监控设备。加强防汛技术人员培训及防汛设备配置,消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踏实的工作作风,严谨、规范、科学地做好各项工作。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严格落实防汛值班制度工作,做好汛期应急处置工作,加快老旧设施设备更新,增补替换缺损警示牌。继续加强汛期安全巡查和河道禁采巡查工作。严格做好水政执法工作,资料收集、归纳、整理工作。对渭河高陵段7处河道工程进行维修和养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河道范围内违法违规现象发生,加强水政执法力度。把抓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常抓不懈。积极完成水务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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