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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县环境监测站
潼关县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6-03-27 09:05
单位名称
潼关县环境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辖区内环境质量监测,包括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监测及酸雨监测、工业污染源监测等专项监测。
住所
潼关县城关镇兴隆街西十字西南角
法定代表人
冯哲
开办资金
389.46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渭南市生态环境局潼关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87.49万元
389.46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潼关环境监测站在各股室、执法大队的积极配合下,环境监测工作顺利开展,取得明显成效,现就2025年工作开展相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今年开展主要工作情况1.降尘样品收集报送12次24个样品,配合开展尾气监测4次。2.每月对县域地表水河流开展监测并及时上报监测数据,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监测4次,农田灌溉水质监测2次,入河排口水质监测4次,农村中小微水体监测2次。持续对渭河公庄、渭河吊桥、列斜沟入渭口、潼河入黄口、风陵渡黄河大桥、双桥河以及山西省芮城县涑水河断面,以不同频次开展汛期监测、加密监测、专项监测,累计获取监测数据1074组。3.对7个功能区噪声监测4次,获取监测数据672个,完成14个点位交通噪声监测,获取监测数据14个,完成110个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获取监测数据110个。4.重点任务中,根据《陕西省重点出境水体测管能力提升实施方案》(陕环测函〔2025〕38号)要求,顺利完成实验室资质扩项,监测能力从27项27个参数提升到31项39个参数,新进3名同志顺利通过持证上岗考核,3名同志因在汛期监测任务中表现出色被省厅通报表彰。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1.守护群众健康安全,减少环境健康风险。通过对空气、水质、噪声等全要素监测,从源头减少污染引发的健康问题,提升全民健康水平。2.降低污染治理成本,提升治理效率。监测数据能精准定位污染源头、识别污染特征,避免盲目治理造成的资源浪费,实现“靶向治污”;同时,对治理成效的持续3.提升全民环保意识,提高生态保理念。常态化的环境质量发布、监测数据公开,让生态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助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守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夯实生态治理的社会基础。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虽然各项工作成效明显,但当前面临的形势不容乐观,仍需要以钉钉子的精神扎实推进:一是大气面临国家标准加严带来的压力。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PM2.5、PM10浓度限值分别加严20%,二氧化硫加严33%,二氧化氮加严13%。各项考核指标难度陡增,加之我县当前扬尘污染、露天焚烧等现象尚未完全根除,空气质量达标任务难度加大。我们要紧盯各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加强与市级业务科室对接沟通,督促县级相关单位加快推进各类问题整改,力争早日销号“清零”。二是《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的实施,对环境监测工作提出了一系列的硬性要求。当前的环境监测工作依然存在专业技术人员短缺,部分监测仪器陈旧落后,监测业务不精不强,队伍内生动力不足的突出问题。今后要加强内部管理,及时更换实验药剂、运行维护好监测设备,对最高管理者、授权签字人、内审员开展培训,确保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分发挥生态委办公室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督促好各成员单位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提前谋划好全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细化各项任务,并督促落实。2.续关注空气质量变化情况,坚持落实日报制度。依据市县大气年度方案,及时将我局承担的专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3.强化环境监测技术支撑。细化年度监测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和责任人。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至2029年8月17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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