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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高陵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6-03-27 08:57
单位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市场等领域行政执法;受委托承担出版、电影等领域行政执法及“扫黄打非”工作;以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住所 西安市高陵区鹿苑街办南街21号
法定代表人 陈强
开办资金 2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2.3万元 17.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业务开展情况一是守牢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加强演出市场监管,开展农村集市专项检查活动2次,对美团、抖音团购中可能出现的擅自销售演出门票行为实时开展网络巡查30余次,现场监管马戏演出1场次。检查各类书店、文具店等经营场所40余家次,开展印刷企业、影院专项检查2次,对存在不规范经营行为的5个商家限期整改到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联合开展假冒文创产品专项治理1次,打击侵权盗版。二是强化文化娱乐领域未成年人保护。指导歌舞娱乐场所在美团、抖音发布的线上20余款团购产品中标注“禁止未成年人进入”字样。对全区19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名认证系统开展核查,全面落实实名上网要求,并为新成立的1家网吧发放“禁止未成年人入内”标识牌。开展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执法监管9场次,现场整改安全措施不到位1家次。开展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综合治理79家次,指导办理经营许可7家次,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利益。三是开展旅游乱象整治维护市场秩序。纠正不具备出境游资质宣传出境游产品的门市部1个,核查并改正某户外用品店涉旅游线索1条,完成3家旅行社杜绝秦岭违规穿越规范经营承诺书签订。妥善处理旅游投诉4起,对转办的1起线索,通过走访公安派出所、涉事酒店等进行全面调查并妥善化解。四是推进文物领域巡查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等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次。加强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通过实地查看、拍照记录、询问走访的方式,定期对国家级、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巡查17余次。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的2起案件全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取得社会效益今年来,我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营造宽松营商环境。同时对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全年立案3起,办结2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1次,单处或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2次。三、存在问题及改正措施存在问题方面:一是法治履职能力仍需提高。执法监管侧重于行政处罚,对立法精神理解和贯彻还有不足。同时普法方式创新性不足,法治宣传形式比较单一,针对性不强,从业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及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专业执法能力不足。执法人员对专业领域法律法规掌握不深,应对复杂案件的处置能力有待提升。同时部门协同执法效率不高,跨部门联合执法响应机制不够完善,部分交叉领域执法衔接不畅,执法合力未完全形成。针对存在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工作纪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将新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和普法活动贯穿到日常工作中,持续提升行政执法工作的素养和本领。二是规范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处罚法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完善案卷评查、执法评议等细则,规范执法程序、执法行为,深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强化执法学习。积极参加省、市等相关部门组织的执法培训,借以进行案例分析、工作交流、经验分享,进一步提高实际操作和处置应变能力。四、下一步打算一是深入学习了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面临的新形势,研究解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难题,努力提升对市场敏感问题的发现和识别能力。二是进一步完善综合执法机制,切实履行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职责,把工作重点放在办案上,积极主动拓展案件来源,不断拓展办案领域。三是统筹推进普法宣传、矛盾化解、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在查处违法违规的同时,做好营商环境、服务效能提升等工作,推动文旅市场发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