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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6-03-26 18:44
单位名称 周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文化、文物、广播电视、旅游、体育市场等领域行政执法;受委托承担出版、电影等领域行政执法及“扫黄打非”工作;以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住所 周至县终南山古楼观文化旅游度假区众妙街
法定代表人 巩科峰
开办资金 29.5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周至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47万元 4.22万元
网上名称 周至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2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在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活动。1.常态化执法检查:针对网吧、KTV、经营性体育场馆、文旅演出场所等重点领域,实施“全覆盖、无死角”的日常巡查。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897人次,检查经营单位360家次,确保监管范围不遗漏、监管频次不降低。2.专项整治行动: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旅游市场导游乱象、强制消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等关键问题,组织开展“暑期文化市场整治”“文旅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等专项行动15次,精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3.案件查办与处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处罚全流程。全年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起,做到程序合法、裁量公正。4.普法宣传与行业引导: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组织行业培训会、线上新媒体推送等方式,开展文化市场法律法规宣传15场次,覆盖从业人员500余人次,引导经营单位增强守法经营意识,推动行业自律体系建设。二、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1.有效净化了辖区文化市场环境,遏制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维护了文化市场公序良俗。2.保障了正版文化产品市场空间,维护了创作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激发了文化产业创新活力。3.排查整治了安全生产隐患,杜绝了文化经营场所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提升了群众对文化市场的满意度,营造了积极健康、繁荣有序的文化消费氛围。5.规范了市场秩序,淘汰了违法违规、经营不规范主体,为守法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了文化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6.降低了因违法违规经营引发的安全事故成本,减少了社会资源额外消耗。三、存在问题。1.执法能力与新业态监管要求有差距:随着文化市场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部分执法人员对新兴领域的法律法规、运营模式了解不够深入,存在监管手段滞后、专业判断不足的问题。2.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不够完善:文化执法涉及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多个部门,在部分专项行动中,部门间信息共享不及时、联合执法衔接不顺畅,未能形成最大监管合力。四、改进措施。1.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积极向上级争取编制,充实执法人员力量;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邀请法律专家、行业能手开展新业态监管、执法办案技巧等专题授课;鼓励执法人员参加资格考试和业务竞赛,打造“懂法律、懂业务、懂管理”的复合型执法队伍。2.创新监管手段,适应业态发展:引入数字化监管工具,探索运用大数据、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实现对重点场所的远程监控和动态预警。3.健全协同机制,凝聚监管合力:牵头建立文化市场联合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公安、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沟通信息、共享线索,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五、下一步工作打算。1.持续深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针对性组织专项整治行动,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确保文化市场秩序稳定。2.推进执法规范化与信息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快执法信息平台建设,实现案件办理、执法检查等工作的数字化、规范化管理。3.深化普法宣传与行业服务:变“被动监管”为“主动服务”,在严格执法的同时,为经营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和业务指导,引导文化产业向高质量、高品质方向发展,为辖区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保驾护航。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