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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周至县公证处

发布时间: 2026-03-26 18:22
单位名称 陕西省周至县公证处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保障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国内民事、经济等各类公证;带起草法律文书、公证法律顾问,公证法律咨询,其他公证事务。
住所 周至县北大门政务大厅一楼
法定代表人 朱元冬
开办资金 14.3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差额补贴
举办单位 周至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2.69万元 53.1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公证工作的进行,努力提升公证服务质量,积极发挥公证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公证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全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现对2025年的工作做以下总结:一、开展的具体业务。1.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全年共办理公证771件,其中民事类508件、经济类244件、执行19件,全年无新增复查投诉案件,无违法违纪案件。2.在办理每一件公证事项时,做到每一个公证事项按照受理、审查、审批、出证、归档的程序,人人把关,环环审查,确保了所受理的公证案件公平、公正,对公证文书进行互检,并将互检情况载入公证人员年终考核内容,严格按照公证程序,认真审查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申请事项的合法性、申请公证的行为、事实及法律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公证事项不予办理,对于办结的公证事项按时整理归档,确保高质量地办结每一项公证业务。3.通过抓政务公开,增强执法意识,与群众密切联系,提高了办事效率,营造出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服务至上的良好氛围,受到群众的好评。将“公证上门服务”作为一项长期工程,逐渐解决群众因交通条件不足或年事已高等各种因素导致办理公证的困难。二、取得的主要效益。1.不断开拓新业务、新领域,在做好遗嘱继承、证据保全、车辆转让、合同等公证事项的同时,还积极开拓适应政府职能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公证业务,为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保障。2.不断加强员工公证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积累在公证实践工作中的成功经验,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为进一步提高公证业务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3.加强公证处的建设,努力提升公证处的品位,加强公证处的制度建设,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种制度,充分发挥公证工作在预防社会矛盾和纠纷中的特殊作用,切实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三、存在的问题。1.部分新型业务(如电子证据保全)经验不足,需加强技术储备。2.基层公证服务资源分布不均,偏远地区群众办证仍存在不便。3.公证员队伍老龄化问题突出,年轻人才储备不足,对公证工作的管理仍未建立起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司法行政管理机关与公证处、公证员之间的责、权、利不明确,公证员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办证效率和公证质量仍待进一步提高,公证工作的宣传力度还有待加强。四、改进措施。1.要按照规划全面深入地开展好公证行业服务、质量、信誉年活动,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健全规范机制,完善执业监督,强化职能作用,树好自身形象,全面推动我县公证事业平稳快捷发展。2.将公证工作进一步深入基层,积极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活动。开展公证法律义务咨询活动,广泛宣讲公证法律制度的意义和作用。开设便民服务窗口,为困难群众开辟绿色通道,开通公证服务热线电话,方便群众公证法律咨询,积极为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办理上门公证服务。五、2026年工作计划。尽职尽责地履行好公证法律服务工作职责,继续抓好队伍建设,努力提高队伍素质,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公证处的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提高公证员工作的积极性,认真做好公证法律服务工作,不断发挥公证法律服务工作在减少争讼、维护稳定中的作用,引导公证员在推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的具体实践中,思考新问题,寻找新途径,研究新办法,做出新贡献。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