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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畜牧兽医发展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26 18:21
单位名称 周至县畜牧兽医发展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镇(街)畜牧兽医业提供服务。畜牧兽医技术指导,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疫情疫病防控应急处置;病害动物、动物产品等无害化处理相关工作。畜牧业统计和安全生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
住所 周至县农商街8号
法定代表人 陈翀鹏
开办资金 3.8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周至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8万元 6.51万元
网上名称 周至县畜牧兽医发展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的业务活动。1.强化镇街畜牧兽医服务保障。建立常态化镇街联动服务机制,下沉专业技术力量,协助镇街开展畜牧兽医日常工作,及时响应基层在疫病防控、养殖技术、检疫流程等方面的服务需求,打通畜牧兽医服务“最后一公里”,全面提升基层畜牧兽医工作效能。2.抓实动物疫病防控,守牢生物安全底线。围绕非洲猪瘟排查与防控、山羊传染性胸膜肺炎防控、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动物产地检疫规程等内容,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宣传与技术指导工作:通过现场讲解、资料发放等形式,累计向养殖场(户)发放各类技术资料1000余份。推动技术服务下沉至养殖一线,有效提升全县养殖场(户)的疫病防控主体意识与实操能力。3.产地检疫工作。严格依据动物产地检疫规程,在全县范围规范开展产地检疫业务:(1)落实检疫申报响应机制,对养殖主体的检疫申请做到实时到场、现场查验,确保检疫流程与养殖出栏环节精准衔接。(2)规范检疫出证管理,区分不同动物类别、流通范围,对应开具A证、B证等检疫证明,保障检疫证明与检疫对象信息一致、合规有效。(3)强化检疫过程管控,严格执行行业检疫标准,同步做好检疫资料、现场信息的留存归档,从源头把控出栏动物的防疫安全,筑牢动物疫病传播的前置防线。二、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筑牢县域动物防疫与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屏障,通过技术培训、疫病防控、产地检疫监管等举措,提升基层防疫与养殖主体的专业能力,降低疫病传播风险,规范了畜牧行业生产流通秩序,保障了公共卫生与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助力产业健康发展。三、存在问题。1.专业能力适配不足:部分工作人员对检疫规程学习主动性不够,应对复杂养殖场景、新型疫病的专业储备不足,与当前畜牧防疫的高标准要求存在差距。2.信息化支撑薄弱:检疫、防疫工作的信息记录、数据统计仍以传统方式为主,缺乏数字化工具辅助,效率与精准度有待提高。四、改进措施。1.强化能力提升: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定期组织行业新规、专业技术培训,配套考核激励措施,推动工作人员主动更新专业知识,提升业务适配能力。2.推进数字化建设:逐步引入简易信息管理工具,实现检疫记录、防疫数据的电子化存档与快速统计,提升工作效率与数据精准度。五、下一步工作思路。1.规范检疫监管流程:严格落实产地检疫规程,强化检疫全过程资料留存归档,从源头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2.强化技术指导服务:围绕养殖技术、疫病防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宣传与技术指导,提升养殖主体的规范养殖和防疫主体意识。3. 推进工作提质增效:加强队伍专业能力建设,通过专题培训、业务研讨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效能,推动全县畜牧兽医工作高质量发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