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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动物检疫工作站
周至县动物检疫工作站
发布时间:
2026-03-26 18:18
单位名称
周至县动物检疫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动物、动物产品安全提供保障。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检疫申报点产地检疫指导和管理;检疫证章标志管理;屠宰环节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抽检;检疫室规范化建设;相关业务及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住所
周至县农商街8号
法定代表人
肖海鹏
开办资金
5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周至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3.48万元
31.45万元
网上名称
周至县动物检疫工作站·公益
从业人数 1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1.严把标准,依法实施动物屠宰检疫工作。全年3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检疫生猪4.96余万头,根据相关规定,要求驻场官方兽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宰前检疫、宰后检验。严格入场查验制度,严禁无产地检疫证明和耳标的生猪入场,按照提前6小时申报制度,对检疫合格符合规定的发放准宰通知书,经检验合格肉品签发检疫合格证明,确保出场肉品检疫合格率100%。2.强化措施,不断推进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按照检疫申报规定,实时到场到点现场检疫,全年产地检疫生猪20.35余万头,出具检疫票证2177张;禽30.21余万羽,出具检疫票证137张;肉牛10张,287头;犬4张,4只;猫6张,6只。在动物检疫申报点鼎力配合下,依法依规实施产地检疫。严格执行产地检疫规程及农业农村部、省、市有关检疫工作要求,留存产地检疫五要素照片,即:官方兽医、承运人、运载动物、车辆牌照、定位信息时间,并将电子版在出证电脑存档,杜绝“隔山出证”行为。3.持续推进无害化处理工作。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年累计无害化处理病死猪860头,收集整理无害化处理过程资料,留档备查。驻场官方兽医监督屠宰企业摘除有害腺体,全年集中处理生猪“三腺”及病害组织12.37吨。二、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畜牧业的发展为我县经济奠定了良好基础,为了提升动物卫生保护水平,我站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中的内容,通过对兽医行政执法体系改革和完善,加强对全县的动物卫生的监督与管理,对动物疫病加以防控,充分发挥动物卫生监督职能,加大监管力度,保证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也保障了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三、存在问题。1.知识更新慢,学习主动性不高。近年来,新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较多,面对新要求、新政策,我们的研究学习不够透彻,未能全面领会核心要义。具体工作开展中,存在操作流程不规范、关键步骤随意简化、细节把控有所疏漏等问题,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标准仍存在一定差距。2.谋事创新能力有待提高。在工作中只是按部就班完成当前工作任务,在遇到新问题和复杂问题时办法不多,有畏难思想,创新能力不足。四、改进措施。加强学习,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班子集体智慧,共同协作、深入检视、反躬自省,进一步调动干部职工工作动能,增强工作主动性和科学性,提升工作效能,促进工作高质量完成。五、下一步工作打算。1.继续做好屠宰检疫工作,2026年陕西省施行新的畜禽屠宰管理条例,我站将强化工作责任,积极落实,规范开展畜禽屠宰检疫工作,熟练掌握新的电子出证系统,确保出场肉品屠宰检疫合格率100%。2.不断推进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指导官方兽医严格执行产地检疫规程等法律法规,实施到场到点现场检疫,积极开展动物A证、动物B证的无纸化出证工作;我站将以此为抓手,补齐短板,切实开展养殖环节牛、羊落地报检和出栏申报工作,阻断疫病传播风险,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2025年1月获陕西省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站颁发“2024年度动物卫生工作突出集体”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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