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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26 16:40
单位名称 蓝田县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实施采购业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组织实施采购业务;公开采购信息、标准、结果,编制采购文件,受采购人委托与中标成交供应商订立合同,组织履约验收,受理供应商咨询和质疑;建立与本县相适应的信息系统。
住所 蓝田县向阳路18号
法定代表人 秦西锋
开办资金 3.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蓝田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3万元 9.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具体业务活动:今年以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落实省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拓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持续抓好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任务,加强政府采购行业监管,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制度建设方面。为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保证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我们下发了《蓝田县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法>第51条有关事项的通知》(蓝财发【2025】25号)、《蓝田县财政局关于转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台式计算机等五类产品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蓝财发【2025】27号)、《蓝田县财政局关于转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采购人代表参加项目评审工作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蓝财发【2025】42号)、《蓝田县财政局关于转发<西安市财政局关于西安市行政事业单位2025-2027年度聘请会计审计服务框架协议采购入围供应商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蓝财发【2025】63号)、《蓝田县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事项的通知》(蓝财发【2025】84号),预防和减少供应商质疑投诉,树立政府部门良好形象,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着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支持乡村振兴方面。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政策作用,我们下发了《蓝田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832平台”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的通知》(蓝财发【2025】05号)。三是行政执法方面。我们在日常业务巡察中发现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违规收取投标保证金,同时收到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馈县资规局的蓝田县2024年度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项目评审活动中不良行为;县法院提供的县教科局2021-2022年度和2022-2023年度蓝田县营养计划食堂供餐学校米面油项目围标串标案件线索。我们按照政府采购执法程序,对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进行了调查取证,并对视频资料进行了审查。四是营商环境方面。以强化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为抓手,倒逼采购人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落实到政府采购活动的各环节,为国家稳经济促发展相关政策落地见效保驾护航。为持续降低中小企业交易成本,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收保证金或降低保证金的缴纳比例,明确要求不得收取没有法律依据的任何费用,实现在线免费向供应商提供采购文件。按照市纪委监委《2025年全市营商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按照“三张自查整改统计表”内容逐条逐项开展过筛式自查,发现惠企利企政策落实在文件中问题。五是积极配合全市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审计工作,对我县抽查的7个部门10个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资料和支付信息进行了梳理和核实,并及时报送项目佐证资料。五是监督管理方面。为做好我县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我们下发《蓝田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蓝财发【2025】99号)、《蓝田县财政局关于转发<西安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突出问题系统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蓝财发【2025】108号),要求采购人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采购人完善政府采购内控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按照省市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我们对省上安排的10家采购代理机构代理的37个政府采购项目实施了监督检查,将检查出的问题移交给对应的区县。为了征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县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线索,我们在蓝田县政府网站发布了举报信息。依法处理政府采购投诉,针对市财政局转来群众来信反映的焦岱镇工程项目招标有关问题,依照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执法流程,将相关资料移交县监察委员会。落实非强制纠纷化解机制,对普化镇、焦岱镇、小寨镇等招标项目在法定职权范围内,通过约谈、调解、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化解纠纷。五是政策培训方面。为深化拓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持续抓好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和陕西省政府采购平台系统操作流程,通过交流互动,提高大家对政府采购知识认知度,业务水平和操作能力。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成效:一是在全县预算单位的努力下,于3月19日按时完成了“832平台”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49.78万元预留份额填报工作,截止12月底我县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36.62万元。二是对相关采购人2个,代理机构2个,评审专家4名给予行政警告处罚;对3个围标串标供应商分别处以16389.1元的罚款,已上缴国库,并禁止一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是为确保政府采购政策红利惠及中小企业,要求采购人不折不扣地落实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给予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等政策,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的定向调控,精准滴灌作用,截止12月底政府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82亿元,实际采购金额3.73亿元,节约率2.30%,面向中小企业预留3.07亿元,占实际采购金额82.3%,力促中小企业获取更多政府采购市场合同份额。四是组织培训学习法律法规,5月21日,7月16日两次各镇街、县级各部门政府采购联络员70多人参加优化营商环境“政府采购”和dbd业务知识培训会。存在问题一是个别采购人在招标过程中,为了实现自己特定的供应商,实行歧视性待遇或差别待遇。在采购需求管理中,没有把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政策充分落到实处。二是通过走访中标供应商发现,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对“政采贷”政策宣传不到位,示范引导效应不理想,企业和金融机构双方对接精确度不高,金融机构活跃度高,但是企业反应平淡,采购人配合度不够,没有形成工作合力。三是部分预算单位未从思想认识上、政治站位上和执行政策上,认识到832平台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四、整改措施一是实行常态化采购需求监管工作,清除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排他性和歧视性条款,以及各类隐性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的采购文件编制行为。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加大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和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二是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发挥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和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三是落实财政部关于提高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预留比例的要求,统筹指导预算单位做好预留份额填报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督促预算单位按期完成采购任务。五、2026年工作计划一是落实中小企业政府采购预留份额。贯彻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加大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和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落实督导力度,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采购份额。二是支持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加强政策引导和宣传,发挥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和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为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三是加大政府采购消费帮扶。充分发挥政府采购在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政策作用,统筹指导预算单位做好预留份额填报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采购工作,鼓励预算单位工会组织和职工个人在“832”平台采购农副产品,督促预算单位按期完成采购任务。四是探索“三盲一共享”评审。积极探索政府采购领域“三盲一共享”评审方式,依托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实现远程异地评审,遵守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规则,动态监管、全程留痕、逐项追溯,防范围标串标行为发生,降低廉政风险,形成诚实守信、依法依规、公平竞争的良性闭环。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