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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林木种苗工作站

发布时间: 2026-03-26 16:13
单位名称 汉中市林木种苗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林木种苗、促进林业发展。林木种苗生产供应,林木种子产量预报,林木种苗病虫害防治、采收加工,林木种苗储藏和供应。
住所 汉中市天台路
法定代表人 白海波
开办资金 6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林业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35万元 5.3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开展范围,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5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种苗质量抽查与良种使用督导。开展2025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查和林木良种培育项目督导检查工作。2025年春季种苗质量抽查了11个县区18个林业重点工程造林项目,涉及抽检面积21.2万亩,抽检14个树种38批次,现场实测样苗苗龄、地径、苗高1900株,平均合格率96.89%。通过抽查,县区在林木种苗管理工作方面有所加强,项目作业设计文本较为规范、工程大部分使用容器苗苗木质量有所提升,工程用苗良种使用率有所提高。(二)《种子法》普法宣传与警示教育。开展《种子法》宣传活动。参加2025年“科技之春”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覆盖苗农、种子企业代表等群体超500人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解读手册及宣传页500余份。同时结合案例分析,重点宣传违法生产销售假劣种子的法律责任,强化从业者合规意识。(三)加快林草种质资源普查收尾工作。持续推进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加快种质资源普查收尾,推动成果转化应用。在7月底前进行5县区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技术的评审验收。目前普查工作已完成样线579条、样方777个,标本数量14484份,种质资源收集数量182份,涵盖60科、101属118种。(四)打击侵权假冒与强化市场监管。打击种苗违法行动,种苗市场监管有力。积极配合开展全市打击侵犯林业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组织技术力量对各县区林草植物新品种权繁育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制定了涉林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和计划,夯实职责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强化日常监管,确保长治长效。按时向省林业局和市双打办报送每月双打信息,目前全市未发现侵权假冒林草种苗的案件,也未接到侵权假冒林草种苗的举报和投诉。(五)证照规范管理与动态服务监管。做好平台监测,实现动态管理,对转型、停产等僵尸企业和到期未年检企业及时提醒县区做好随访,确保证本核发规范、监管有力、服务高效。完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截止目前持有汉中市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有效证照210余家)、质量监督检验、良种资料审核和档案管理制度,种子、苗木合格率保持在较好水平。实现了监管服务齐驱并进,证本核发规范有序。(六)良种补助项目资金与进度监管。稳步推进2024年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实施,按照项目设计文件时间节点做好项目资金支出进度的监督管理。依照省市资金下达批复,对2025年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进行评审并开展项目实施。11月底,对2024年、2025年第一批林木良种培育补助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工作。(七)油茶良种嫁接定植任务完成。完成2024年林木良种培育项目33万株油茶良种嫁接和定植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社会效益。一是法治环境持续优化:通过广泛普法宣传与警示教育,增强了从业人员和群众的法治意识,营造了依法生产、经营、使用种苗的社会氛围。全市未发现侵权假冒案件,市场秩序规范有序。二是种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完成大规模的林草种质资源普查与收集,建立了宝贵的本土植物基因库,为生物多样性保护、未来良种选育和生态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工程质量与生态效益提升:通过严格的种苗质量抽查与良种使用督导,保障了林业重点工程使用优质壮苗,提高了造林成活率和林木生长质量,直接提升了国土绿化工程的生态效益。四是监管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实现了对生产经营许可的动态化、规范化管理,强化了事中事后监管,提升了政府服务效能和公信力。(二)经济效益。落实2024年、2025年中央预算林业改革发展林木良种培育项目12个,补助资金780万元,已完成竣工验收5个,预计12月底完成竣工验收5个,2026年11月完成竣工验收2个。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勉县黑谭子林场保障性苗圃建设项目,建设任务1805亩,总投资3384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354万元,计划2026年底完成建成任务。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种苗管理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和执法力度有待加强。2.宣传深度不够,偏远地区部分群众对《种子法》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到位,依法用种、用苗的法制意识薄弱。3.林业植物新品种选育薄弱,本地申报的植物新品种少。(二)改进措施1.健全管理体系,强化执法监督。组织开展种苗执法队伍专项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定期开展林木种苗质量与市场秩序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苗、无证无签、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2.深化普法宣传,提升法治意识。结合“普法下乡”、“科技活动周”等活动,采用群众易懂的语言和形式,深入宣传《种子法》及其相关法规,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以案释法,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震慑力,提升广大群众和生产经营者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3.强化科研激励,推动品种创新。搭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平台,促进育种单位与种苗生产、推广应用单位的紧密合作,加速优良新品种的选育和转化进程。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管理。以秦岭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绿化等林业重点工程项目用种用苗监督检查为重点,对全市11县区相关项目用种用苗质量、工程档案及“两证一签”及林木种苗行政执法情况进行质量抽检,强化问题整改和督办跟进,提高种苗质量,确保良种使用率在75%以上。(二)严厉打击林木种苗违法违规问题。严格落实各项林木种苗监督管理制度,协同县区开展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执法检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打击侵犯林草植物新品种权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调运、使用造林绿化苗木的行为,严肃查处林木种苗违法案件。(三)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完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质量监督检验和档案管理等制度,指导县区熟练运用“全国林木种苗管理操作系统”,对全市林木种苗区域分布情况、林木种苗生产经营单位和苗圃、主要造林绿化树种苗木规格、价格信息、林木种苗供需现状等进行摸底调查。核查县区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情况,常态化对林草种苗生产经营企业、专业合作社、种苗生产经营大户生产经营情况开展调研或专项检查,建立数据台账,实施动态管理,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四)加大种苗项目资金争跑。全面完成2025年中央财政资金栓皮栎培育项目,培育栓皮栎良种幼苗80万株。加强林木良种繁育选育,及时跟进县区林木种苗繁育项目,积极谋划、储备、申报林木种质资源保护、良种基地建设、质量检测能力提升、新品种引进推广等重点项目。规范项目申报流程,强化项目跟踪服务与实施监管,提升项目建设质效,以项目带动种苗基础设施完善、产业能力提升,为全市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五)建立种质资源保存库。编制汉中市第一次林草种质资源普查成果报告,收集汇总各县区林草种质资源,统一制作标本,建立集宣教、科研、展示、保存为一体的汉中市林草种质资源保存库。(六)严格良种项目竣工验收。加大项目监管,每季度对保障性苗圃和良种培育项目开展1次现场督导检查,严格按照作业设计对勉县保障性苗圃和略阳良种基地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七)扩大林木种苗法治宣传。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林木种苗政策宣传和技术服务,引导人民群众和林业企业依规依法使用植物新品种,强化依法治种和科技兴种,为涉林知识产权保护和林木种苗管理营造浓厚法制环境。(八)强化专业队伍建设。加强种苗执法管理、质量检验等专业培训工作,进一步增强全市种苗质量管理水平,提高行业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提升行业知名度,公众认可度,以“为”换“位”。加强与各县区在种苗日常监管、案件查办、项目申报、业务培训等方面的协调联动,合力推动林木种苗工作高位推进,高效落实,形成上下联动,凝聚合力,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为全市生态治理和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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