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洋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的建设和发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集体经济组织资产财务管理。 | |
| 住所 | 陕西省洋县文明路363号 | |
| 法定代表人 | 王保健 | |
| 开办资金 | 1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财政拨款 | |
| 举办单位 | 洋县农业农村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6.65万元 | 5.44万元 |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31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办理变更登记事项1次:10月16日办理单位住所及举办单位变更登记,单位住所由原陕西省洋县文明西路48号变更为陕西省洋县文明路363号;举办单位由原洋县农业局变更为洋县农业农村局。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2025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村集体经济1.巩固集体经济发展成果。按照市农业农村局要求,紧扣集体经济发展目标,村集体组织通过自主发展、合作联营、投资入股等方式大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截至2025年12月,全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超5000万元。2.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再发力。全面推进村级财务规范化、信息化,落实“村财镇管、组财村管”制度,落实村、组集体资金支出“3+1”审批制度,制定了村、组财务管理办法,累计录入会计凭证超3万份。截至2025年底,“陕农经”平台已完成县镇村三级组织架构搭建及基础数据录入,村级支付均通过“银农直联”系统,累计支付线上审批达2亿多元,村级集体资产得到有效监管。2025年紧扣提升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规范管理目标,分层分类开展专题培训,覆盖村党组织书记、驻村工作队人员、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监事长及村级“陕农经”系统操作人员等1600余人次,重点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解读、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陕农经”平台实操应用及农村宅基地管理政策等核心内容,开展系统性、针对性培训,提升基层人员业务能力和实操水平。建立健全了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长效机制,落实了“村财镇管、组财村管”的管理办法,出台了《洋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管理办法》,加强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管理,落实了全县281个行政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专项整治,2025年以来发现“三资”方面问题线索11条,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11条。(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1.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是我县农业产业发展的关键力量,截至目前,我县在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789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个、国家百强社2家、省级示范社9个、市级示范社9个、县级示范社20家。累计培育家庭农场314家,包含种植业143家、畜牧业79家、种养结合78家、其他14家;创建县级及以上示范家庭农场80家,其中省级示范24家,市级示范18家,县级示范38家,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25887亩。2.建立社会化服务名录库,我县以带领小农户发展现代农业为主要目标,兼顾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通过政策引导小农户广泛接受农业生产托管等社会化服务,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各种服务。截至目前已经申报成功社会化服务主体55家。(三)农村宅基地管理2025年全县共审批宅基地456宗,其中原址翻建430宗,异址新建26宗。1.加强宣传指导,规范审批流程。印发了《关于严格控制在公路两边建设线性村庄的通知》《关于持续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等政策类文件,对村民建房做了更加详细的规定。2.加强业务培训。全年共组织宅基地管理业务培训4次,各镇分管领导、业务干部、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长共参加培训490人次。3.加强普法宣传。积极配合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安排,到各镇(街道)、村(社区)进行普法宣传3次,就农村宅基地法律法规进行了普法宣讲,培训200余人次。4.全面开展违法用地排查。按照汉中市农业农村局要求,对我县农村宅基地规范管理、闲置农房盘活、秦岭区域乱修乱建及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建房、别墅、庄园、会所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排查,暂未发现问题。5.积极完成县自然资源局反馈的2024年度卫片执法26个村民宅基地违法图斑调查整改工作。(四)农村土地承包确权及产权流转1.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制定了《洋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洋农发〔2025〕36号),要求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和文件精神,从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提升工作质效三个方面入手,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落实土地承包管理,使之成为常态化工作。今年3月和10月,对全县18个镇(街道)进行了两次土地承包管理日常排查。从排查结果看,全县土地承包管理基本规范,各镇(街道)能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法规政策,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监督到位,将土地常态化管理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了农民合法权益。2.土地延包工作。全县的延包试点工作,始终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以维护农民土地权益为核心,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为重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稳妥推进各项工作。5月20日全县动员部署会召开后,我站对18个镇(街道)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延包相关工作人员和村级延包工作人员、部分组长进行了业务培训,培训人数1200余人。280个村(社区),2459个村民小组利用标语、微信群、会议、院坝会等宣传延包的目的、意义及内容等。全县开展延包工作的280个村(社区),2459个村民小组,以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目的,严格按照中省要求落实各个环节的工作,严守法律底线。8月6日,第三方进驻后,坚持每周五召开调度会,研判延包试点工作,以加快试点进度。截至目前已经全面完成成立机构、摸底调查、一二轮公示。及时督促各镇(街道)按相关要求稳步推进。3.土地流转备案管理工作。印发了《洋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建立土地流转台账的通知》。要求各镇(街道)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规范土地流转行为、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建立土地流转台账、积极调处土地矛盾纠纷,把土地流转管理工作作为镇(街道)常态化工作。全县在土地流转台账信息平台上备案合同3761份,其中出租合同3594份,入股合同167份,流转面积3.43万亩。流入工商企业28家,无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行政审批土地流转的合同信息。4.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宣传2场38人,宣传到全县281个涉农村(社区)。受理纠纷仲裁案件1件,已调处完结。(五)完成了农经统计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全面完成了农经年报、土地流转、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各项工作的年度统计;完成了驻村定点帮扶及市县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2025年,我站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助推集体经济发展、家庭农场培育与规范管理、农业种植产业化发展、降低违建事件、稳妥推进土地延包、防范化解土地流转风险等重点工作中,持续维护农村集体资产安全与农民合法权益,促进村级事务公开透明、基层治理规范有序;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带动农户增收致富;化解土地矛盾纠纷,营造稳定和谐的农村发展环境。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不断增强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1.部分村级集体基础依然薄弱,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仍不够规范。2.农民依法用地法律意识淡薄,村干部宅基地管理工作主体责任意识不到位。(二)改进措施1.压实管理责任,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大法律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2.加强宅基地用地日常巡查,夯实镇村责任。3.强化基层培训,规范延包执行程序。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持续抓好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及巩固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加快推进“陕农经”平台等信息化管理工具的规范应用,确保数据录入及时、准确、完整,实现“三资”管理的动态化、精准化、公开化;强化政策法规宣传和业务培训指导;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落实281个集体经济组织会计代理记账机制;深挖典型带动,加强收入核算,多措并举做好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二)做好土地承包日常管理。持续加强土地承包相关法律宣传工作,力争做到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土地承包管理监督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矛盾调处工作,解决好遗留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加强农村土地承包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管理,确保确权成果共享和运用。按照省、市平安建设要求开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把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通过学习宣传,把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到广大农村、农民,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保障农民长久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三)强化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不断完善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探索优化宅基地审批工作程序。广泛宣传,增强群众依法用地的观念。持续加强宅基地用地日常巡查制度,夯实镇(街道)、村(社区)宅基地管理工作。(四)推进家庭农场稳步发展。对已经进入名录库的社会化服务主体进行有效管理,并将符合条件的组织录入平台管理。实行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完善家庭农场名录信息,将全县家庭农场纳入名录库统一管理,规范数据采集、示范评定、运行分析等工作,实现随时填报、动态更新和精准服务。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被陕西省农村合作经济工作站评为“2025年度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绩效评价县级优秀单位”。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