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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农村经营工作站

发布时间: 2026-03-26 11:17
单位名称 石泉县农村经营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研究指导全县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及经营;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建设及资产管理,承担对农村经济收益分配统计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科学监测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建设。承担全县乡村振兴工作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
住所 石泉县城关镇滨江大道中段1号二楼
法定代表人 陈楠
开办资金 247.8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石泉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68万元 15.5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在农业农村局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工作:1.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全县150个农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注入资金1.98亿元,引导各村通过发展产业、盘活资源、村企合作、乡村旅游、结对帮扶等模式发展集体经济,尤其是基础条件较差、发展潜力较小的村,鼓励其通过“支部联建、产业联盟、资源联享”的“三联”方法,推进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不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持续稳步增收。截止目前,全县150个村集体经济均经营性收入均达到10万元以上,其中10—20万元118个,20-50万元30个,100万元以上的2个。2.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着力全面排查整治突出问题。对全县11个镇的村级财务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集中督导检查,整治整改财务管理不规范村150个,发现并推动解决集体“三资”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12个,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数4件。发现疑似问题线索向县纪委监委移交报送5条。二是着力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对全县11个镇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精准清查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总额为18.19亿元;其中流动资产:0.81亿元,主要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存货、应收款项等;非流动资产:17.38亿元,主要包括长期投资、村内道路、文化广场、卫生室等固定资产;资源性资产:总面积196.04万亩。已全部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和“陕农经”信息平台备案管理。三是着力强化农村集体经济投资风险防控。对全县11个镇开展农村集体逾期应收款清收攻坚工作,截至目前,共清收逾期欠款15笔,共计96.124万元。目前正指导各镇、村按照送达催款通知书、协商还款方案、启动法律程序的工作程序有序推进。四是着力全面推广运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信息化。全县自推广使用“陕农经”平台以来,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多措并举,狠抓关键任务时点,全力推进平台建设,截至目前,全县“陕农经”综合信息监管服务平台共建立150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初始化完成比例100%,建账率完成100%。建立组织账号1004个,完成率100%,平台录入会计凭证9187份,录入资产资源卡片6044份,登记合同数量2787份,完成银农直连线上审批4623笔。3.健全完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机制。在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先后制定了《石泉县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五年行动实施方案》《石泉县消除集体经济收益5万元以下薄弱村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石泉县农村集体经济壮大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石泉县农村(社区)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使用及管理办法》《石泉县村(社区)集体经济发展与干部奖励报酬挂钩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长效机制,确保了农村集体经济规范运行,健康稳步发展。(二)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25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认定数为16909元,同比增长6%。(三)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按照市上下达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25年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创建任务,目前申报省级龙头企业1家,指导培育标准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28家。(四)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我县202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重点围绕成立仲裁委员会、“一庭三室”建设、乡(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设立与调解队伍建设、村级调解小组(或专人调解)设立、仲裁委员会章程规范、仲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调解仲裁实效等方面开展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按时完成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考评任务,取得满分,得到省农业农村厅通报表扬。其次,加大农村承包经营土地矛盾纠纷处理力度,今年以来共处理土地纠纷案件12件,有效维护了农户利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五)土地经营权流转和宅基地管理盘活利用工作:制定《石泉县农村土地流转协议书》《石泉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抵押评估流程》,并指导各镇村规范开展土地流转工作。起草《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农村宅基地用地标准、审批流程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严把“一户一宅”关口,严禁未批先建、批小建大等问题发生。同时,按照市农业农村局《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支持明星村、中坝村、堰坪村、官田村利用闲置宅基地发展民宿、餐饮、种植、旅游等新业态,盘活使用,促进增收。并鼓励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自营、出租、入股等多种方式,升级改造旧村部、老校舍、废弃厂房等村级固定资产,变闲置资产为有效经营资产,促进农户与集体“双增收”。二、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一是发展壮大了我县村集体经济。推进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不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持续稳步增收。二是确保我县村集体资产不流失。持续推动“陕农经”平台的运用,确保了我县村集体经济不流失。三是大力发展了新型经营主体队伍。创新辅导服务工作机制,着力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建设,鼓励创建服务机构,丰富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公共服务供给,满足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共性需求,不断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四是推动农民可支配收入增速稳步增长。我站通过不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持续稳步增收,不断发展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对农民增收致富的不懈努力下,农民可支配收入获得全市前列名次。五是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工作。我县2025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重点围绕成立仲裁委员会、“一庭三室”建设、乡(镇)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设立与调解队伍建设、村级调解小组(或专人调解)设立、仲裁委员会章程规范、仲裁工作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调解仲裁实效等方面开展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今年以来共处理土地纠纷案件26件,有效维护了农户利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县级农经现有人员知识结构老化,人员结构不合理。脱贫攻坚后,农村集体资产体量越来越大,但不懂经营、不会经营、不会管理问题日益突出,特别缺少集体经济发展领头人和财务管理人员。2.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子单一。目前我县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概括起来,只有“异地置业、入股经营主体、自主发展产业”三种模式,方式单一。(二)改进措施:1.进一步加强在职人员的专业技能学习,不仅要培育在职人员的思想道德修养,还要重视专业技能的培训。积极开展人才引进计划,吸引专业的农经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参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2.按照市、县制定的《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五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以“五十百千万”工程为抓手,狠抓集体经济示范村培育工作,探索多种形式发展村集体经济,力争通过五年时间,全县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关系更加明晰、组织体系更加健全、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利益分配更加合理,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新突破,实现集体经济强村目标。四、下一步工作重点:(一)持续做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作。及时与县统计局对接,督促相关镇要做好记账户的业务指导,实时掌握本辖区信息采集情况,做到应记尽记、应统尽统。同时,做好与统计、农业农村部门的沟通汇报,各镇做好横向对比,力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达6.5%。(二)持续加强资金监管工作。按照《石泉县2025年农村集体经济壮大培强方案》要求,及时督促各镇完善安康市农村产权管理综合平台财务数据,提高“陕农经”平台使用效率,据实录入村集体经济收益,进一步加强财务指导及资金监管,加快收益完成进度,做到日清月结,让系统数据体现集体经济发展成果。(三)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加强审计监督,确保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四)持续抓好重点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继续做好重点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监测工作,对培育成熟的县级经营主体积极申报,完成创建任务。(五)持续做好信访维稳工作。持续加强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沟通协作,加大对分管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完善纠纷调解处置预案,及时掌握村民思想动态,努力把矛盾化解在村、组,确保不出现重大矛盾和信访问题。五、其他需要说明报告的情况:我单位开办资金247.83万元,2025年年末净资产总值15.56万元。资金差额的主要原因在于资产累计折旧,部分折旧完成资产已进行报废处理。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