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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26 10:24
单位名称 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国家机关(含乡镇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使用各种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其它各种渠道筹措资金)的规范动作,负责政府采购行为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住所 镇巴县城新街16号财政局院内
法定代表人 淡黎军
开办资金 2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镇巴县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9.63万元 29.2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5年主要工作回顾(一)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520项,总预算金额67377.98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5188.19万元,节约资金2189.78万元,资金节约率达3.25%,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其中,完成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3个,总预算金额1318.0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1203.67万元,节约资金114.35万元,资金节约率达8.68%。(二)整治工作全面展开:一是根据省、市财政部门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编制并印发《镇巴县2025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成立了组织机构,明确部门分工职责以及工作目标和任务;二是我们按照整治工作内容对全县2019年7月运行“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来至2025年8月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抽检;三是对抽查发现的3条涉嫌违规问题线索进行了调查核实,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四是市财政局8月和11月组成市、县联合检查组分两批次抽查我县送审项目11个,移交问题线索5个,我们分别责令相关单位和代理机构进行整改。(三)制度体系逐步完善:针对部分单位政府采购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我们于12月11日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的通知》的文件,《通知》对规范档案内容、档案保存期限和档案管理责任提出了工作要求。下一步,我们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档案管理不规范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造成档案损毁、丢失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政府采购档案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四)采购改革深入推进:为落实政府采购领域“三盲一共享”改革要求,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数字化转型,构建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电子化交易体系,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透明度,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我们加强与第三方平台公司的配合,制定了翔实的工作计划,通过前期的充分准备,全县预算单位于12月10日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五)服务能力不断提升:2025年,我们组织业务培训3场,覆盖采购单位相关人员及供应商400多人次,通过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法律意识,为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二、单位取得主要社会效益政府采购通过对政府性资金安排的采购领域项目进行政府进而降低成本,减少项目中不应有的浪费,2025年度共计节省资金2189.78万元,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仍有差距:部分单位对采购人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存在权责不对等现象。一方面,有的单位片面强调自主采购权利,但自身廉政建设薄弱、内控制度不健全,主体责任悬空,导致采购问题无人负责、不愿担责、难以追责。另一方面,部分单位因缺乏专业采购能力,主体职责缺位,致使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职能错位,甚至出现评审专家行使采购决策权、操控采购活动的现象。(二)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融合度不高:受行业政策和资金来源等因素影响,年初采购预算项目有时单一、资金量偏小、前瞻性不足,预算执行易出现偏差,部分单位预算调整幅度较大,执行率有待提升。执行中,部分单位政府采购计划性不强,零星采购频繁,难以形成规模效应,单次采购规模小、零散度高。少数单位对采购需求调研不充分、论证不严谨,导致预算与实际需求偏差较大,影响采购效益。(三)政府采购监管难度依然较大:随着政府采购法规体系的日益完善,对采购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精细化监管要求不断提高,监管责任愈发重大。但规避政府采购、违规操作、不按合同履约、验收流于形式、恶意投诉质疑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增加了监管工作的复杂性和难度。(四)政府采购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面对政府采购制度的持续发展和相关领域改革的深入推进,采购项目实施的内外部环境深刻变化。集中采购机构及代理机构既面临专业知识储备不足、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的挑战,也需应对采购项目日趋复杂、政策落实要求更高、供应商维权意识增强等新情况,亟需全面提升专业化素养和能力。四、2026年工作思路2026年,镇巴县政府采购中心将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创新,破解发展难题,着力提升政府采购规范化、透明化、信息化和专业化水平,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持续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健全全链条负责机制:一是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推动各单位深刻认识并全面落实在采购需求制定、履约验收、内控机制建设、政策功能落实、采购信息公开等五个方面的主体责任,确保权责清晰、失责必问。二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与预算安排挂钩,提升预算资金效益。三是规范需求与内控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等新规,指导采购人以“过紧日子”为导向,深入开展需求调研和论证,编制合规、具体、优质的采购需求,确保“物有所值”。推动各单位健全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廉政风险。(二)创新监管模式与手段,提升精准化监管水平:一是持续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检查。针对民生关切的重点行业和部门,如校园营养餐、医疗设备采购等领域,实施专项采购业务检查,力争实现全覆盖,保障民生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二是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好2026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并根据省市部署,探索选择部分预算单位开展采购人履职评价试点,倒逼各方规范履职。三是依法高效处理投诉、举报、信访。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投诉、举报、信访处理程序,依法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积极推行投诉调解与裁决并行的工作模式,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营造和谐采购环境。(三)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落细改革举措。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流程,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常态化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三是提升透明度与约束力。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提升采购透明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推动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格局。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