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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6-03-26 10:26
单位名称 长武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规范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贯彻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察职能。
住所 长武县宜禄街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四楼
法定代表人 王锋
开办资金 3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长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5.91万元 22.91万元
网上名称 长武县劳动监察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在县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二)不断提升普法宣传质效。积极开展“春风送暖·构建和谐”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宣传周及煤炭行业在建项目劳动保障普法宣讲会议、重点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约谈会等活动4次,组织工程项目负责人、劳资专管员等关键岗位参加劳动用工管理培训班,发放《陕西省工程建设领域合规指导手册》,指导企业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八项制度”。依托“人社工作进园区”等活动,全年累计发放各类劳动法律政策宣传资料1.58万份,向用工企业、农民工群体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送上实用劳动用工法律政策,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组织开展了“在长一线劳动者送清凉·送政策暨‘安薪陕办’平台宣传推广”系列活动,累计向421名劳动者发放西瓜4269斤,矿泉水960瓶、藿香正气水110盒,毛巾421条,引导和督促用人单位切实保障劳动者各项权益。(三)切实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及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各相关责任单位和执法力量全面深入排查用工单位存在的违规违法问题,督促指导各用工企业扎实开展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先后组织开展政府项目国企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拖欠环卫工人等重点群体工资问题隐患集中排查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情况暨规范劳动用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专项行动、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劳动用工专项执法检查以及劳务派遣中介机构整治等各类专项工作6次,累计发放限期整改指令书11份,清理违法“中介机构”1家,为1名求职者追回款项1.14万元,累计巡查检查各类用工单位96家,项目65个、涉及劳动者7000余人次。(四)规范特殊领域劳动权益保障。为落实我县农户光伏项目建设领域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我局积极通过走访调研,查找问题解决关键环节,积极强化与县电力部门工作合力,采取有力措施,提升和规范光伏建设项目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将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纳入作为我县境内农户光伏建设项目并网预审前置条件,对于建设单位的农户光伏建设项目劳动者权益保障情况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办理并网手续,进一步落实了光伏建设项目各方工资清偿工作责任,有利维护了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累计为8名农户光伏建设项目劳动者追回工资4.8155万元。(五)扎实落实根治欠薪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招投标准入制度,截至目前累计出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420份,限制1家企业参与1批次县内项目招投标活动。全面推行保证金制度,累计征收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保函)23笔,保单金额626.69万元。二、取得的社会效益2025年,我县累计协调处理欠薪案件88起,为608名劳动者追回工资等待遇556.304万元。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8起,已办结58起,法定时限内结案率100%,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劳动人事争议工作没有相应的办案机构。2021年3月,因机构改革将我县劳动监察大队与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中心合并为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024年5月,机构改革时又将我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撤销,导致我县既没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也没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二)网上欠薪投诉调查取证难。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普法工作的不断深入,劳动者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就同一事项劳动者可以同时通过全国欠薪核处平台、“12345”便民热线和省信访平台等网络平台进行重复投诉,但网络平台也未要求投诉人提供相应的证据资料,投诉“门槛”低,导致工作人员后期调查取证困难。四、下一年度工作打算(一)强化机构建设推进力度。积极协调县人社、财政以及编制管理部门设置机构,增加财政预算经费,编制数量并招录工作人员,不断充实办案人员力量。(二)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三)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加大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力度,严厉打击拖欠工资等非法行为,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信息化监管,扩大监控预警范围,提高监控预警的针对性,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投诉举报案件结案率稳定保持在98%以上。(四)加大劳动争议案件调处力度。积极主动接受人民法院的业务指导,对调解不成的劳动争议案件,及时引导当事人进入仲裁程序,积极落实调解协议仲裁确认或司法确认,努力实现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60%以上,劳动争议案件结案率达到93%以上,切实维护我县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和社会大局的安全稳定。(五)全力提升执法人员工作能力。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开展执法案例指导学习,以案例促学习,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扎实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化推进人社领域行政执法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