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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县法律援助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26 09:06
单位名称 黄陵县法律援助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需要法律援助的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法律咨询;代写文书;代理民事、经济、刑事案件。
住所 黄陵县高阳路
法定代表人 王敏红
开办资金 4.3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黄陵县司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2.6万元 3.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时办理开办资金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我单位主要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如下:一、2025年开展的业务活动:1、案件办理质效双升。本年度截至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援助办理民事、刑事、认罪认罚案件262件,其中民事33件,刑事147件,认罪认罚82件,提供法律咨询148人次,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4次,收益群众达300余人。办理案件时,以同行案卷评估、受援人满意度评价、庭审旁听为抓手,强化法律援助受理审批与案件承办全流程监督,助推服务质量提质增效。对照刑事、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开展案卷专项检查、查漏补缺,优化审批卷目录,全面提升案卷规范化水平。2、服务覆盖持续扩大。推进法律援助覆盖面,主要体现在增加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体范围。根据《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申请人范围,增加以下群体:因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其负责人作出的决定侵害集体成员合法权益请求相关权益保护;因农作物、养殖产品等受到损害,或者使用伪劣农药、化肥、种子等农资产品造成严重经济损失请求赔偿;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土地权属纠纷、林权纠纷、宅基地纠纷请求民事权益保护;因婚姻关系中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要求离婚或者主张相关权益。另外,针对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人员增加一类情形:遭受性侵害或者暴力伤害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主张相关权益。3、推进规范化指派流程,保障标准办案体系。严格规范案件审查、审批、指派及归档全流程管理,构建标准化办案工作体系。针对法律文书代写需求,实行“申请-审查-审批-登记-指派”闭环管理,由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后,经中心严格审核备案,指派工作人员精准撰写。对于法律援助案件申请,严格落实经济困难状况核查与案由合规性审查机制,对符合援助条件的申请,严格恪守3日内完成审查审批的时限要求,当日办结法律援助手续并精准指派承办人员。承办人员需在3日内履行受援人告知义务,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推进案件办理,案件办结后,对照延安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完成卷宗规范整理,及时将办结的案卷交予援助中心归档,确保全流程合法合规、可溯可查。二、带来的社会效益主要为:今年法律援助中心为82人提供法律帮助,接受群众的申请共受理了33件民事案件,接受黄陵县人民法院的指定为一审期间的被告人147人提供辩护律师,办理刑事案件147件。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4次,收益群众达300余人。充分发挥了援助中心为困难人员依法维权的职能和作用。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㈠、存在问题:1、法律援助人员力量薄弱。2、法律援助的覆盖面还不够大,法律方面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大。3工作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不够系统,缺乏思考、提炼和总结的能力。㈡、整改措施:1、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抓好法律援助队伍建设,加强对援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办案能力。2、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困难群体依法维权意识。3.加强工作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四、2026年工作计划:1、构建精细化工作机制。2、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队伍能力建设,为高质量法律服务提供坚实人才支撑。3、构建专项普法宣传队伍,开展法律法治宣传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