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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所

发布时间: 2026-03-25 19:40
单位名称 洋县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具体负责全县民兵武器装备管理职责,保障民兵完成作战、执勤、训练等任务
住所 洋县唐塔北路23号
法定代表人 陈桦楠
开办资金 10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预算事业单位
举办单位 洋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万元 9.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洋县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5年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一是扎实落实作风整改,促进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指示精神,全年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为目标,进行纪律作风整改,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通过业务培训等活动,干部职工的技能、技术、业务能力普遍提高,狠抓工作落实,细化目标要求,进一步细化管理,夯实工作责任,完善评价机制,促进装备管理新提升。坚持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积极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进一步完善了奖励与惩处机制。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下,各项工作取得了进一步发展。三是完善奖励与惩处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破坏民兵武器装备以及其他危害民兵武器装备的行为作斗争,比如在危险事故中抢救或者保护民兵武器装备,避免危险事故发生的行为;私藏、盗窃、抢劫、破坏民兵武器装备,或者利用民兵武器装备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擅自制造、装配、接收、购置民兵武器装备或者擅自挪用、出租、交换、馈赠、出售、携带、留存、动用、借出民兵武器装备的行为;挪用民兵装备管理维修费、武器装备维修材料或者备件的行为;玩忽职守,致使民兵武器装备丢失、被盗或者损坏、锈蚀、霉烂变质,影响使用的行为;违反民兵武器装备操作规程和使用规定,造成后果的行为;在民兵武器装备受到抢劫、盗窃、破坏时,不采取制止和保护措施,致使武器装备遭受损失的行为;对民兵武器装备事故隐瞒不报的行为等。四是正规化建设落实到位。立足新形势、着眼新使命,严格落实正规化建设标准要求,各类器材按规定存储管理,扎实做好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完成装备点验工作,按照规定动作,组织对所属装备进行了清点和检验,划分装备质量等级,确保了民兵武器装备随时拉得出、用得上。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做好管理所工作的优良传统和重要内容,积极开展行风建设,增强办事力度,以优良的作风促服务、促管理、促发展,自觉将管理所工作置于管理所干部的监督之下。重视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及时与各位职工沟通思想,改进工作,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帮助管理所职工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努力使现在的管理所服务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和较高评价。管理所职工对此十分满意,得到了保障单位的一致好评。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一是在常规的管理和落实上,创造性不够,个别人员安全意识树立得不够牢固;二是制度建设方面还存在一些短板,主要体现在工作职责不明确,不懂、不会、不问的情况时有发生。2.改进措施:一是继续加大力度,培训民兵武器装备的看管人员和使用人员,使其履职尽责,熟悉民兵武器装备性能,做到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保守民兵武器装备秘密,做好民兵武器装备的安全保障和事故预防工作;二是加强所属人员对民兵武器装备的配备、补充、调整、动用、封存等组织计划工作,以及民兵武器装备的储存保管、技术鉴定、维护修理等技术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分工,报请军事机关指导。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人员管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本单位民兵武器装备管理的规章制度,组织人员执行民兵武器装备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建立并保持良好的管理秩序,培训民兵武器装备看管人员和技术人员,教育民兵武器装备的看管人员和使用人员管好、用好武器装备,做好民兵武器装备管理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