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咸阳市秦都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畜牧业发展提供有关技术和管理保障。开展动物防疫,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诊断及科普宣传,陆生(水生)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定点屠宰、兽药饲料、动物诊疗等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 |
| 住所 |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玉泉路泉南二巷 | |
| 法定代表人 | 张三峰 | |
| 开办资金 | 274.89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咸阳市秦都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274.58万元 | 274.58万元 | |
| 网上名称 | 咸阳市秦都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公益 | 从业人数 25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无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5年,我中心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一、动物疫病防控落实不打折扣1、是我局制定印发了春、秋季做好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目标任务,确保防防工作如期开展,工作有的放矢。2、是落实防控经费28.6万元,用于购买防疫用品及推进全区狂犬病免疫注苗第三方社会化服务(主要用于全区有主犬的狂犬病免疫),为免疫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了保障。3、是加强疫苗、耳标等防疫物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专人、专账规范管理制度,规范疫苗、耳标发放和领取管理。及时从市疫控中心领回猪口蹄疫O型疫苗2万毫升,猪O型口蹄疫合成肽疫苗0.5万毫升,牛羊口蹄疫O型灭活疫苗1.5万毫升,奶牛O-A型二价灭活苗0.25万毫升,猪瘟活疫苗1.5万头份,高致病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活疫苗0.5万毫升,小反刍兽疫活疫苗1万头份,按照“谁领取、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安排专人发放,街办在疫苗领取、存储、注苗中携带冷藏箱和冰块,避免浪费,确保疫苗效价。4、是严格检查督导,区级防疫督导人员和街办防疫人员按照任务分工,督促养殖场在集中免疫工作的同时,统筹做好养殖场(户)畜禽存栏免疫动态信息备案、疫苗使用、饲料添加剂、兽药使用、病死动物处置及消毒杀菌环境卫生整治等工作记录,确保数据真实可用。5、是规范无害化处理。养殖环节,养殖户畜禽出现零星死亡的自行深埋处理,数量超过3头以上时报街办,由街办和疫控中心技术人员监测无疫后交由淳化华京美阳无害化处理公司处理。屠宰环节,我区博瀚和大地屠宰场均与淳化华京美阳无害化处理公司签订协议,按时上门拉运有害腺体。6、是狂犬病防控确保密度。区农水局与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组织签订狂犬病防控合同,明确防控目标任务。第三方机构联系街办社区,通过微信群和在公告栏张贴防疫分期分区免疫时间表,按时进入社区开展狂犬病免疫。截止目前,累计免疫生猪7000头,羊1600只,牛1300头,禽类1.4万羽。有主犬7800条。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二、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严谨高效1、是严格屠宰检疫,确保上市肉品安全。围绕无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发生目标,严格执行“跨大区”调运政策,驻场官方兽医依法按程序履行检疫监管职责,做到有宰必检,有检必严,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安全合格。预计25年底检疫检验生猪20万头,“瘦肉精”抽检6000头份,合格率均为100%;开展屠宰企业非洲猪瘟环境采样检测500份,未发现非洲猪瘟疫情。无害处理有害腺体18715公斤。2、是做好“兽医卫生综合信息平台”与行政审批系统注册人员的比对工作,备案执业兽医71人,助理1人,乡村兽医9人。在日常监管过程中的同时,利用年检申报、咸阳市宠物协会成立征求意见时机,深入诊疗机构开展监督检查28店次,现场整改通知12份,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通过了3家动物诊疗机构开办资格现场初审。3、是稳步推进产地检疫工作,确保群众满意。针对辖区仍有畜禽存栏、出栏、交易的状况,我们强化养殖备案和动物调运政策解读宣传,督促养猪户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档案记录,严格落实“落地检”“出栏检”申报要求,在养殖环节中,已规范为出栏生猪开具动物检疫B证56批次,检疫生猪3874头,预计年底可达5900头。同时,为确保群众携带宠物出行,在做好本区产地检疫同时兼顾为渭城区群众规范检疫出证,2025年底无纸化出证135份(犬45只,猫89只),受到群众称赞。4、是充分发挥“陕西智慧动检”追溯功能,确定专人,对所有畜禽运输车辆、承运主体信息严格备案,督促调运人员规范调运,备案车辆30辆。严格落实检疫申报“双报告”制度,2025年底检查调运车辆2500台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调运行为。5、是科学指导,推动屠宰企业提质增效。我们严格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以及《陕西省〈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加大督促指导屠宰场升级改造认证工作。目前,大地食品有限公司GMP已通过市级检查。博瀚屠宰有限公司新建生产线正抓紧调试,计划年底全部通过省级验收。三、畜牧业生产指导科学1、是针对今年高温及阴雨较多,时效较长的状况,我们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及环保督导检查、人居环境整治时机,广泛深入辖区养殖场户,及时向辖区养殖户、渔场、屠宰场等生产单位通告预警信息,提前防范,避免损失。指导养殖户(渔场)强化防雨排涝措施,对场内供电、供水、排水等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修维护,保持圈舍内适宜的温度、湿度、通风和光照,防止因缺氧窒息死亡,减少应激反应。督促2家屠宰场认真落实生猪及承运人(承运车辆)落地双包报告制度,同时严把生猪进场“查证验物”等工作,确保食源安全。要求生产单位规范处置病死畜禽,严禁随意抛弃,确保公共卫生安全。2、是针对动物诊疗许可、兽药生产经营许可、滩涂养殖许可、动物防疫条件许可及发证等工作和职能已划归至区行政审批局的状况,我们及时向畜牧兽医生产经营主体宣传赋码工作,督促他们尽快完成赋码工作,同时,也积极联系区行政审批局互通信息,共同推进赋码工作按期完成。3、是针对市局反馈的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管理不到位,畜禽养殖污染问题较为突出的环保督察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行立改,落实畜禽养殖禁限养规定,加强日常管理,切实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严格摸排核查,对养殖场(户)的日常生产管理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开展摸底排查,深入养殖场户发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明白纸》、《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告知书》,落实养殖户主体责任。举办2025年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和防范畜禽粪污处理有限空间风险技术培训会,现场指导养殖户建立完善粪污处理及消杀记录,确定专业技术人员分户包抓指导,促使粪污得到科学有效利用,避免污染和浪费,维护环境卫生整洁。目前辖区养殖场(户)产生的粪污全部用于农业种植肥料替代,还田利用,种养结合,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已全面完成整改。四、安全生产排查毫不松懈1、我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开展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咸秦政农发〔2025〕0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通知》(咸秦政农发〔2025〕8号)、《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期间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咸秦政农发〔2025〕339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责任、夯实任务。2、局领导带队不定期深入屠宰场、养殖场、渔场等生产单位,对设施设备、用电消防、制度台账、人员防护等环节全面督导,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完善。3、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全面检查,形成专业反馈报告,发现的12个问题,各生产单位已全面整改落实到位。4、拟定了《秦都区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渔业重大有害生物及外来生物入侵突发事件预案》《畜牧业生产安全及安全事故预案》已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审核。设立疫情报送电话029-33547941,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疫情沟通渠道。建立了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了诊断试剂、消毒药品、防护用品及等应急物资,为突发动物疫情做好了保障。五、重点项目统筹推进1、是为帮助辖区肉牛、奶牛养殖场渡过难关,稳定肉牛奶牛基础产能,我区制定了《秦都区肉牛奶牛养殖补助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补助核查、网站公示等程序,已完成对新兴农场、宏康养殖场2家共计55万元的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资金已全部发放到到养殖户手中。2、是积极参加全市渔业在咸阳湖的“增殖放流”,协助投放10厘米以上规格的鲢鱼、鳙鱼、鲫鱼21万尾,丰富水域生物种群总量,改善水质,促进绿色发展。3、是主动开展动物防疫补贴工作,对16头不明原因死亡的猪和2只布病阳性的羊按照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均已按程序在动物疫情和监测网络系统上报,审核后及时发放。二、取得的社会效益2025年以来,我中心不断加大动物疫病防控和动物卫生监督检疫工作的力度,有效遏制了动物疫病的发生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了全年动物防疫合格率达到100%,保护了畜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了社会稳定,社会效益显著。三、存在的问题我中心人员严重不足,尤其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后,人员数量不能达到上级要求,而且所内现有人员结构年龄偏大,技术人员占比偏小。四、整改措施1.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作风及纪律作风有效加强。2.认真抓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着力提升业务理论和检疫执法水平。3.不断加大《动物防疫法》的宣传和检疫监督执法力度,认真搞好屠宰检疫、产地检疫工作及市场肉品监督管理工作。五、2026年工作计划1、保质保量完成秋季动物防疫工作。2、开展狂犬病免疫和布病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力度,保持常态化防控,加强与卫健部门沟通沟通协作,有效防控布病等人畜共患病。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