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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洋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

发布时间: 2026-03-25 16:19
单位名称 洋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洋县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促进水土保持,维护生态环境,为水土保持提供监督监测保障。水土保持政策、法规的宣传实施,水土流失监测、治理。
住所 陕西省洋县唐塔路1号
法定代表人 杜东璞
开办资金 3.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洋县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72万元 5.9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洋县水土保持工作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业务工作开展情况㈠水土保持生态建设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成效显著。2025年,全县各生态相关部门、镇办齐心协力,通力合作,通过营造四田、栽植水土保持林和经济林、封育管护以及其他措施,完成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0平方公里。2、实施水保工程,助力乡村振兴。2025年,我站负责实施洋县2025年度长岭河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截至目前,已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16.7平方公里,占下达任务的100%,完成投资701万元。3、积极谋划申报项目,推动项目储备。依据中、省水利发展资金申报安排,开展前期工作,谋划2026年度洋县李沟和刘家沟2个小流域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其中,李沟小流域申报项目投资465万元,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平方公里;刘家沟小流域申报项目投资539万元,规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平方公里。=2*GB4㈡水土保持监督管理1、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情况2025年,我站认真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文件精神。截至目前,全县审批水土保持方案7个。按行业分,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1个,市政交通项目1个,其他项目5个。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情况2025年以来,我站按照《洋县水利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洋水发〔2025〕10号)文件安排,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涉及水土保持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共检查21个项目,其中现场检查11个,单位自查10个。检查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座谈交流进行,重点检查了水土保持管理机构和制度落实、方案批复、后续设计和措施落实、监测监理开展、重大变更报批备案、补偿费缴纳等情况。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向生产建设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印发11份检查意见并督促予以整改。3、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监督管理情况2025年,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共督促提醒11个达到自主验收条件的生产建设项目完成了自主验收报备,并组织工作人员对其中3个生产建设项目自主验收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4、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情况2025年,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122.61万元,其中省级批复项目467.88万元,市级批复项目624.44万元,县级批复项目30.29万元。5、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开展情况2025年,水利部下发我县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遥感监管疑似违规图斑6个,经核查认定未批先建项目图斑2个,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并于9月底已全部完成整改。陕西省水利厅下发我县水土保持遥感监管疑似违规图斑6个,经核查认定非生产建设项目2个,政府预留用地(未建设)1个,未超出防治范围项目1个,无须报批水土保持方案项目1个,未批先建项目图斑1个,目前已经下发限期整改通知,正在进行整改。6、水土保持行政执法情况2025年,我站通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年度检查,上门宣传、发放宣传手册、集中约谈等方式开展工作,共下发限期补报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5个。目前已完成4个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另有1个项目正在组织编报。截至目前,无立案实施行政处罚的生产建设项目。7、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情况2025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加强我县陡坡地水土保持管理工作,有效防治农林开发等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我站牵头组织划定并公告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8、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贯彻及其他情况我站强化水土保持监管的同时,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在县城开明广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横幅等方式,工作人员面向公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此外,在日常监管巡查中,向生产开发建设企业宣传水土保持知识,增强企业的水土保持意识。日常宣传的同时,在洋县人民政府等网站报送3篇工作信息,开展对外宣传工作。通过广泛宣传,让企业和群众了解我县水土流失状况与危害,认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营造了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支持水土保持工作的良好氛围。二、取得的主要效益1、经济效益规划实施后,治理区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农民收入将逐步增长。通过坡耕地改造为梯田、低产低效梯田改造提升,配套农田道路和水利水保工程等综合治理方式,有效提高了土地生产力;荒山荒坡变为林地或草地,疏幼林地变为乔木林地或灌木林地;农村生产生活基本条件得以改善;同时水土保持与特色产业发展紧密结合,促进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增加了农民收入。2025年,我县通过实施水土流失治理,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年均增产粮食52.28吨,增加收入170.15万元。2、生态效益本年度水土保持措施的实施,将会在改变生态环境方面产生很大影响,具体有以下效益:一是蓄水保土能力提高,减沙拦沙效果明显。通过合理配置水土保持措施,蓄水保土能力不断提高,土壤流失量明显减少,有效拦截进入江河的泥沙。二是林草植被覆盖逐步增加,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三是水源涵养能力增加,水源地保护效果显著。规划建设任务完成后,可增加植被覆盖,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发展。减少泥沙下泄,减轻面源污染。2025年,我县通过水土保持重点项目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后,年均减少土壤流失量3.28万吨、增加拦蓄径流量30.15万立方米。3、社会效益通过实施规划,项目区土地利用结构更趋合理,陡坡耕地得到有效治理,改善耕地条件,土地质量得到提高,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实现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为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减轻水库泥沙淤积,提高水利工程防护效益,有效减轻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危害,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增加就业机会,提高农民收入,美化、清洁农村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㈠存在的问题1、各相关部门横向沟通有待加强。特别是“放管服”改革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手续成为后置条件,给该项工作带来一定的滞后影响,无法及时跟进项目,造成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未能在项目立项后、开工前完成报批。2、生产建设项目现场水土保持措施落实还不到位,部分政府投资项目,比较注重主体工程进度,而忽视了水土保持管理和生态保护,认为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就算完成任务了,不按方案落实水保措施,导致水土保持方案落实进展缓慢的局面。3、水土保持宣传覆盖面和宣传深度还不够,社会公众对水土保持的知晓度和参与度不足,对水保治理项目实施造成了一定影响。=2*GB4㈡改进措施1、强化部门间沟通协调,推动水土保持工作与各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通力合作,形成治理合力,共同把我县水土保持工作推向深入。2、进一步加强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规范各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治行为。3、持续加大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和广度,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水土保持工作的认识,同时加强水土保持监管,防止人为水土流失。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GB4㈠工作思路和目标2026年,我们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统筹完成汉中市水利局下达的2026年度水土流失治理任务;强化“天地一体化”遥感监管手段,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为保护绿水青山提供保障。=2*GB4㈡重点任务及措施1、坚持项目支撑战略,推进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一是加强项目管理,完成2025年度水土保持治理项目施工收尾、审计和竣工验收;二是细化规划设计,推动2026年度水保治理项目尽快开工;三是争取更多中省投资,建设精品示范工程。2、加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围绕“补短板、强监管”总基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宣传为重点,将宣传工作放在首位。在日常监管时,借助媒体宣传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提升群众对水土资源保护利用、水土流失防治的认识,为项目实施营造良好群众基础和舆论氛围。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履职。从提高执法水平入手,将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作为长期任务,开展学习考核,提升监督执法队伍素质与执法水平。同时,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和同级政府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形成监管合力,推动我县水土保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4、加强生产建设项目监管,提升企业依法办事自觉性。我站将持续密切监督在建、新建生产建设项目,加大执法力度,督促生产建设单位在生产建设中严格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全面落实防治措施,按规定做好项目水土保持监理和监测工作,按建设进度完成任务,切实履行法定义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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