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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汉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大街市场监管所

发布时间: 2026-03-25 14:47
单位名称 汉中市汉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大街市场监管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依法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的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受区局委托依法查处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案件;依法办理有关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及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培育申报工作;受理辖区内消费者的咨询、投诉、举报案件。
住所 汉中市汉台区劳动中路
法定代表人 郭生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中市汉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6.18万元 26.1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2025年工作开展情况。(一)市场主体登记与投诉举报方面。截止目前,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累计新开业464户,变更250户,注销520户,净增量略成下降趋势。累计处理投诉举报共计1314件办结率100%。(二)“三品一特”安全检查方面。我所注重底线思维,始终将“三品一特”的安全放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三品一特”安全隐患检查文件精神,采取市监所干部包干各社区协管员配合模式,对辖区内“三品一特”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并及时建立更新了台账,东大所目前共有食品经营单位834户,食品经营销售单位471户,小作坊37户,小餐饮281户,预包装食品销售243户。除预包装销售略微增长外,其余餐饮类别均比去年数量略微缩减。农贸市场2家,大型商超9个,药品经营企业15户,特种设备使用单位70户,特种设备共有275部,校外托餐机构8家,对各类企业进行风险等级评定,分类差异化进行监管。(三)“两个责任”落实方面。按照市区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所积极推进“两个责任”工作,重点对办事处层面C级包保主体和社区层面的D级包保主体,全年督导对辖区2484家次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了包保督导工作,并及时反馈整改了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对包保主体的督导率、录入率、上传率均为100%。(四)高度重视校园及托管机构食品安全。一是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的“十统一六到位”管理模式。定期从食材的购进、存储、清洗消毒、制作、留样、三防的使用、病媒生物的消杀、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等环节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二是持续联合办事处其他部门对校园周边小超市、文具店等售卖的“尖锐玩具”、“发射类玩具”、带有博彩性质“刮刮乐”、以及“蜡瓶糖”进行了检查和清理。三是根据“汉台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办法”的最新要求,联合其他部门对辖区10家校外托管机构进行重新备案,并定期开展全面检查。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1家校外托管机构进行了取缔。(五)打击鸟类及其他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方面。辖区农贸市场1个,中药材市场1个,花鸟市场0个,现营业餐饮店297家,五金店63家,水族馆1家,花店18家,宠物店4家,肉铺15家,土特产店12家。紧盯野生动植物“捕(采)、运、售、食、玩、宣”等关键环节,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全链条开展打击整治,在鸟类销售环节立案调查2起,移交野生动物救助中心鸟类共计47只,在相关人员见证下现场放飞2只,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六)大气污染防治及流动散煤销售的治理方面。针对散煤可能通过运输环节流入辖区的情况,街道精准布控,在九龙商城等主要出入口关键位置设立了1处散煤管控卡点,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轮班值守,严格检查过往车辆。同时,积极组织社区网格员深入各居民小区,同步开展排查与宣传工作,引导鼓励居民采用清洁能源替代散煤。截至目前,卡点累计排查疑似运输散煤车辆45辆次,经核查均未发现散煤运输与销售行为,有效从源头上阻断了散煤流入通道。为实现散煤治理全域覆盖、不留死角,街道办事处组建了2支由综合执法队牵头,市场监管所、各社区共同参与的“流动巡查队”。巡查队重点对背街小巷、居民院落、出租房屋、小型加工场所等易出现散煤使用、储存的区域进行常态化巡查,同时,配合汉台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1台2蒸吨以下生物燃料锅炉进行拆改,目前已经初步形成改造方案。流动巡查队员随身携带宣传资料,边排查边向群众讲解清洁取暖政策优势,既坚守了治理底线,也传递了民生关怀。(七)重视普法宣传工作。一是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月、药品安全宣传月等为依托,举办了对应的宣传活动。向群众发放保健食品、药品、野生动物保护等宣传资料,并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投诉举报受理台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消费维权、常见消费陷阱、电信诈骗、用电用气安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等方面的知识,为消费者解疑答惑,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放心消费;二是在质量月活动中,组织人员进行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知识,展示假冒伪劣的相关产品,提高群众知假辨假的能力,谨防上当受骗。三是累计组织辖区特种设备的安全总监及安全员进行特设操作和管理方面的培训4次,夯实电梯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督促使用单位临期提前检验检测,细化维保记录,落实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责任,要求安全员在电梯运行期间不得离岗,及时应对突发状况。(八)全力完成各项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监管人员多次承担省、市、区等各级政府会议期间及中高考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采取驻点保障全与保障地点周边机动检查相结合的模式,圆满完成各项保障工作,未出现食品安全风险事故。(九)组织开展多轮次专项检查与整治工作。先后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环节质量方面和非法改装的专项治理、燃气灶具销售环节的专项治理、肉及肉制品专项行动、对外卖送餐单位的脏乱差进行专项检查、散煤销售环节的专项整治、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野生鸟类销售及食用环节专项检查、节假日酒店价格专项检查等工作。通过以上的各类专项检查,保证了辖区内“三品一特”的安全底线,维护经济秩序正常运行。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一)截止12月31日,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约2200余人次,检查“三品一特”单位共计约1450余家次。累计办理各类案件25起(其中一般程序案件15个,简易程序10个),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优化了市场的运行秩序。全年辖区未发生四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件,辖区未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质量安全事件,未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件。(二)在全所同志团结奋进中,我所在年初获得“执法办案”区级先进集体;2025年7月荣获“小个专党建指导站”省级先进单位;在中高考保障、校外托管食品安全检查、国庆中秋节前专项检查等工作上均被区级以上官方媒体报道,极大的提高了我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同时鞭策自己将工作做得更加严实精细。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一是目前市场监管所人员混编,其中部分人员为公务员身份,部分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混编情况会挫败部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二是业务能提有待继续提升,市场监管领域监管范围广、涉及法律法规多,执法人员监管能力参差不齐,需要继续加强学习,全面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二)改进措施。一是上级部门尽快制定改革方案,明确单位性质,增强单位同事工作的积极性和凝聚力。二是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与业务培训,计划每月组织1次“三品一特”的相关法律学习和业务培训。区局聘请的拓真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我所设了驻点,邀请驻点的律师进行相关法律的专题讲解,邀请局科室的业务负责人对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安全、执法办案等方面进行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继续做好普法宣传,防患于未然。利用“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质量月、食品安全月等活动中,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发动社区向群众发放保健食品、药品资料,并通过悬挂横幅、电子屏演播等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消费维权、常见消费陷阱、电信诈骗、用电用气安全、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等方面的知识,为消费者解疑答惑,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放心消费,提高群众知假辨假的能力。(二)继续以执法办案为抓手,守牢安全底线。一是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食品全领域检查。尤其是肉及制品的“两超一非”、网络订餐平台及入住商户,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线上、线下检查,确保入网餐饮单位资质合规、加工操作规范,后厨“三防到位”、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重点对15年以上的电梯进行重点监管,加大监管频次,督促使用单位临期提前检验检测,细化维保记录,落实安全总监和安全员责任,要求安全员在电梯运行期间不得离岗,及时应对突发状况。对老旧小区电梯的安全监管,联合社区和电梯维保单位,对辖区内老旧小区电梯进行评估,对过了检测时限、维保未落实的加大处罚力度,确保老旧小区电梯安全运行。二是做好市场运行秩序维护。 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建立消费投诉快速响应机制,在商场、超市、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等密集场所设立“消费维权点”,形成所企联动,确保投诉按时办结,让消费者满意度显著提升。联合辖区商会、行业协会等组织共同制定行业规范,打击乱涨价、宰客,不履行买卖合约、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塑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三)做好区局、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