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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西安市长安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03-25 14:41
单位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国家的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研究拟定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区级各部门、街道、乡镇的老龄工作,组织老年人活动和老龄问题的对外交流及老年人维权。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长乐街
法定代表人
王海珍
开办资金
8.9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09万元
6.14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在区民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具体的业务活动(一)加强宣传,推动老年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二)审批发放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并完成享受老人年审工作。(三)为区内适龄老人办理《西安市老人优待证》。(四)推进我区老龄工作发展。(五)印发了《关于开展2025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组织开展2025年敬老月系列活动。(六)组织老龄化国情教育、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等活动,推进老年友好环境建设。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完成6.77万名享受高龄补贴老人年度复审工作,为7.57万名老年人发放补贴资金6817.05万元。(二)完成高龄补贴信息系统内549个自然村(社区)的合并调整工作,使其与现实区划完全一致,为补贴系统迁转后数据精准化管理打下坚实基础。(三)为适龄老人现场办理《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3192个。(四)在充分征求各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长安区老龄工作任务清单》。2025年9月制定印发了《西安市长安区老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立了由29个成员单位组成的老龄工作协调机制。(五)完成了6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的适老化改造,为139户75周岁以上的独居老人安装了应急呼叫设备。(六)积极打造老年友好示范性社区,韦曲街道航拓路社区和神舟五路社区成功入选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名单。(七)组织引导各街道各单位发挥职能优势,开展以“弘扬孝亲敬老美德,共建老年友好社会”为主题的系列“敬老月”活动。(八)积极配合中国老龄协会,在王莽街道尹村成功承办了2025年“全国老年普法教育万里行”关爱银龄普法同行(西安站)活动,在韦曲街道四季长安社区组织开展“老年健康大讲堂”活动,普及健康知识。组织区级养老领域工作人员参加省委党校举办的老龄化国情教育专题讲座,提升专业素养。同时,积极宣传推广市民政局开设的老龄化国情教育“云课堂”,扩大教育覆盖面。(九)印发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通知,在“敬老月”和“宪法宣传周”开展专题普法宣传。将《陕西省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纳入区政府第25次常务会学法内容,提升领导干部老龄法治意识。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发挥离退休干部优势开展“银龄行动”助力基层治理工作方案》,全区已有81个社区(村)成立银龄志愿者服务队伍,成员约2500人,全年累计开展活动900余场,服务超5万人次。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按照新修订的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发放办法,做好补贴审批及发放工作,将关乎老年人切身利益的各项惠老政策执行到位。(二)积极组织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老龄化国情教育、银龄行动等涉老活动,在全区营造敬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按照上级业务部门要求,做好2026年“敬老月”系列活动的组织开展。(四)继续做好《西安市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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