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长安区> 西安市长安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西安市长安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6-03-25 14:20
单位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搞好流动人口计生工作提供指导服务。流动人口计生法规宣传,委托管理、考核统计、分析、建档:指导督促街道流动人口计生工作。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韦郭路中段新行政中心西515号
法定代表人 王翔
开办资金 59.0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47万元 0.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在区卫生健康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具体的业务活动;1.中招教育优待工作。7月上旬开展全区农村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中招教育优待工作,通过严格把关,认真审核,详细核查相关资料,最终确定1102名学生符合政策要求,享受中招教育优待政策。2.高考教育救助工作。从八月份开始,我办积极联合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等其他单位切实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女学生教育资助审核工作。截至10月底,全区审核通过37名农村女学生(其中本科24名、大专及高职5名、中专及技校8人),共发放资金9万元(区民政局统一发放)。3.农村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女学生高考教育资助工作。该项工作审核条件:农村独女户要看独生子女证,双女户要看二胎指标证或者二胎指标审批表复印件,原则上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即可;群众办事要携带学生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家庭户口本所有成员复印件(1份);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陕西信合存折复印件(1份);个人公示证明(由街办盖章)(1份);个人委托书(1份)。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协助开展托育机构安全检查及违规运营行为清理整顿工作。我办在四月和九月积极协助局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发挥牵头作用,强化日常监管。联合公安、消防、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区内开展托育服务的机构进行多次安全排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短期内难以完成的,要求期限整改。有效消除问题隐患,规范托育机构行为,促进托育服务规范、有序、良性发展。当前全区已建成公办托育服务机构6所,社区嵌入式托育机构6所,圆满完成今年工作任务。2、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1)存在问题:人员更换频繁,业务不熟练,需要进行专业性的培训;服务态度有待改善;群众对计划生育关爱女孩政策知晓率较低,急需大力宣传政策法规。(2)改进措施:加强学习和业务培训;注意改善对待群众的服务态度。利用各种途径和方法强化卫生计生政策法规的宣传和引导。(3)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要进一步做好便民服务工作,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让群众少跑路、数据多跑路。二是继续开展关爱农村女孩活动。积极开展关爱女孩活动,强化利益导向机制,扎实推进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与区教育局的合作,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女学生中考降分审核工作。配合民政局做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女学生高考教育救助工作。三是开展日常活动,加强政策宣传。今年继续利用周末、节假日和各种机会开展日常便民服务,广泛宣传政策法规,热情接待群众,做好全区流动人口卫生健康工作。四是加强与卫计系统内部的联系和沟通,按照新时期流动人口卫计工作的新要求,保证工作经费,配备专用设备,落实专人负责,形成上下畅通的沟通机制。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