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单位名称 | 延川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延川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实施土地储备管理工作。为开发和合理利用土地提供土地整理技术服务。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收购储备,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利用,储备土地使用权出让。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的调查、项目选择、项目上报、项目前期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及相关社会服务。 | |
| 住所 | 延川县城区堂坡自然资源局三楼 | |
| 法定代表人 | 董晓军 | |
| 开办资金 | 5万元 |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 举办单位 | 延川县自然资源局 | |
| 资产损益情况 |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 5.03万元 | 5万元 | |
| 网上名称 | 延川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延川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政务 | 从业人数 10 |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5年度,我单位在自然资源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开展活动,一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单位章程执行情况:本年度严格按照土地收储章程执行,单位名称、住所地址、单位性质、单位法人代表均无发生变动,本单位上级业务主管单位仍为自然资源局。业务范围仍为:实施土地储备管理工作。为开发和合理利用土地提供土地整理技术服务。负责国有土地使用收购储备,储备土地前期开发利用,储备土地使用权出让。负责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的调查、项目选择、项目上报、项目前期规划、项目资金管理及相关社会服务。资产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细则执行,资产损益情况正常上报,开办资金未在变更范围之内。没有受奖惩及投诉情况,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未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以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如下:一、2025年土地出让情况2025年出让供地9宗地,土地面积合计9.539551公顷(143.09亩),出让金合计4140.0672万元,其中挂牌出让7宗地,协议出让2宗地。收缴土地出让金4674.0672万元,含收回往年欠款534万元。历史欠缴土地出让金8宗地,本金合计8577.483248万元,详细情况如下:1、中湾盛世花园一期项目,陕西宗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欠缴573万元,2018年12月县法院作出判决,我局对该判决有异议(将二期村集体土地一并判决),两次向县法院申请再审,均未有结果。该宗地短缺5.84亩土地,根据2021年县政府常务会纪要精神,要求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暂未达成一致。现需协调县法院重审该案2018年民事判决,依法追缴。2025年12月11日,我局找县法院张院长协调了该项工作,并向立案庭提交了再审相关资料。2、中润万和城项目,陕西中润实业有限公司延川分公司欠缴3005万元。2019年12月1日,延安市中院作出(2018)陕06民初159号民事判决书;2020年6月19日,陕西省高院作出(2020)陕民终507号民事裁定书。3、文财小区项目因超建筑面积签订补充合同,约定陕西正鼎建筑有限公司一次性补交土地出让金137.21万元。延川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我局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4、荣华小区项目因超建筑面积签订补充合同,约定陕西正鼎建筑有限公司一次性补交土地出让金243.33万元。延川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我局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2025年5月13日,县法院强制执行回欠缴的土地出让金168万元整,剩余75.33万元及违约金未支付。5、延庭坊小区项目超建筑面积,依据上年度延川县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判决,由西安三色实业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5日一次性补交土地出让金1205.943248万元。随即我局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县法院执行局调查,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资产,现执行程序终结。6、曹家园则油气分公司LNG/CNG油气合建站项目,延川县宏德工贸有限公司曹家园则油气分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366万元(出让合同约定2024年8月28日前缴纳),已与税务部门多次催缴。2025年7月16日,我局将受让人延川县宏德工贸有限公司曹家园则分公司和延川县宏德工贸有限公司起诉至延川县人民法院追缴其欠缴的土地出让金。2025年10月30日县法院开庭审理,暂未判决。截至2025年11月20日,受让人先后分4次将欠缴的土地出让金本金366万元缴纳,余违约金153.524万元未交。二、土地开发整理业务情况1、根据大占补新政策报备入库情况。2025年2024年年底省级提供了国土三调以来历年新增耕地中可报备的稳定耕地底库,去除各种不可用因素后,筛选出3885亩,已通过新系统核查。2、新项目选址,年初根据国家当前补充耕地政策,解除历史耕地不可作为占补指标的限制条件,在技术单位配合下对我县可开发整治耕地后备资源重新做了调查,初选地块面积共计4219亩,地类属性以园地为主,主要分布在黄河沿线,现状为老枣树地(未享受退耕还林补贴政策)。三、主要社会经济效益2025年出让供地9宗地,土地面积合计9.539551公顷(143.09亩),出让金合计4140.0672万元,其中挂牌出让7宗地,协议出让2宗地。收缴土地出让金4674.0672万元,含收回往年欠款534万元。完成市级下达我县补充耕地任务:旱地3600亩,水浇地120亩。四、存在的问题1、债务问题,已实施项目共三个标段,审计价890.3万元,共支付80万元,其中两个标段目前零支付,相关前期中介费用均为零支付。长期欠账容易引起上访或上诉。2、上年度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数据库服务单位未移交。因该项工作费用未支付(县局已走采购并签订合同),服务单位未移交我局数据库。3、“标准地”改革工作。延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延川县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2025年4月,协调县工业园区优先开展此项工作,其请示县政府后答复,工业用地“标准地”改革因资金问题无法推进。4、十四五以来已建成高标准农田新增耕地报备。省级部门通过陕西云下发新增稳定利用耕地地块263亩(实际图斑面积269.8亩),经与农业部门数据核对,其中177亩属于2021高标准项目,其他地块不在农业局提供高标准农田项目范围。农业局2021项目由于县财政整合资金,市级农业部门不验收,未出具验收文件,无法报备。五、整改措施1、项目债务问题整改。全面梳理项目欠款、中介费用明细,建立清晰台账,摸清债务底数。主动向县政府汇报资金缺口及信访风险,申请财政拨付资金,制定分期支付计划。积极对接施工方、中介机构,沟通支付事宜,及时化解上访、上诉风险。健全项目资金管理机制,后续项目先落实资金再实施,杜绝新增欠款。2、基准地价数据库移交问题整改。专题请示县局及县政府,尽快拨付基准地价更新服务费用。安排专人对接服务单位,费用到位后立即督促完成数据库移交。 做好数据接收与应用衔接,保障土地管理相关工作正常推进。3、“标准地”改革问题整改。 联合县工业园区向县政府汇报改革意义,争取专项工作资金。 先行开展改革前期基础工作,学习周边县区经验,待资金到位后立即推进实施。六、下一步工作打算1、进一步深入挖掘耕地后备资源。深入调查坡度适合的低效果园、其他林地,丰富耕地后备资源库。做好耕地保护政策宣传与引导,调动各方积极性,着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类的补充耕地项目。2、严格按程序做好土地出让供应工作。3、积极催缴欠缴的土地出让金,通过起诉至法院追缴所欠缴的土地出让金。4、延川县下年度年度计划新增储备土地7宗地,面积共计19.61295公顷,其中:工矿用地10.934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36145公顷,公用设施用地3.7186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8公顷,特殊用地2.7983公顷。延川县下年度年度计划新增入库储备土地面积44.24445公顷,其中包含2025年度末结转拟收储土地面积24.6315公顷和下年度年度计划新增拟收储土地面积19.61295公顷。 |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