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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文化和旅游数据中心

发布时间: 2026-03-25 11:10
单位名称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数据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文化和旅游行业提供数据服务。全省文化和旅游数据统计;厅机关相关系统维护和其他数据建设。
住所 西安市西一路197号
法定代表人 闫锋
开办资金 27.39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78万元 14.75万元
网上名称 陕西省文化和旅游数据中心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5年,陕西省文化和旅游数据中心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陕西省文化和旅游数据中心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业务范围开展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加强数据对接,提升共享效能。起草了《陕西省文旅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数据对接与运维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视频实时数据回传新技术试点,加强数据采集监管与应用研究,全力保障国务院办公厅、文旅部、省委省政府等单位数据共享质量。整合数据资源,夯实中台底座。以构建统一数据枢纽为核心,稳步推进数据中台建设。依托省文旅监测平台,建设全省文旅数字资源库。创新“沙漏式”数据安全保障机制,通过前置审核环节、权限访问控制、实时操作日志等方式,实现数据流转可追溯、可审计、可管控。目前,数据中台已实现关系型数据库、非关系型数据库及数据湖等多类数据源稳定接入,具备一定的数据整合及可视化分析能力。聚焦分析应用,增强决策支撑。联合省社科联开展“文旅数据应用”专项课题研究,积极探索省文旅监测平台数据在行业监测与市场研判中的创新应用,增强大数据分析能力,着力提高大数据报告质量。全年完成编写发布大数据报告共64期,调研报告6期,其他报告4期,决策服务的针对性、时效性与前瞻性显著增强。强化服务保障,筑牢安全防线。为厅机关桌面运维服务820人次,保障会议131次。配合厅机关做好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办公电脑安装与日常桌面运维保障。主动排查隐患,完成南北区机房UPS蓄电池、南区机房UPS电源主机、应急指挥中心音频设备更换维修等工作。坚持每日机房巡检,按月检查空调、UPS及消防系统,制定应急预案并完成重大节假日前设备检查与值班,确保全年网络稳定运行。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