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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农村经营工作站

发布时间: 2026-03-25 10:50
单位名称 岚皋县农村经营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指导农村集体经济建设及资产管理、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及土地纠纷调解仲裁、农村土地流转、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等工作,承担农村经济统计工作。
住所 岚皋县城关镇文化广场4号楼902室
法定代表人 刘学军
开办资金 48.2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岚皋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3.5万元 39.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5年度,我单位在县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村集体经济工作开展情况。2025年,我站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要求及上级决策部署,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作为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核心抓手,因地制宜创新路径,精准施策破解难题,推动全县农村集体经济实现质效双升。(二)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加强主体培育。制定出台2025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方案,组织申报各级示范工作的创建,将新型经营主体培育目标、提升目标分解到各镇,实现村村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二是规范管理。大力推广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宣传服务平台的应用和财务管理软件的规范管理;加强对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管理及“一码通”管理服务和“随手记”记账软件的推广应用;强化“空壳社”治理。分类甄别“空壳社”,形成问题台账,建立分类处置管理清单。(三)农村承包土地纠纷仲裁及流转服务工作。一是通过组织镇、村业务人员开展政策与平台操作培训2场,实现流转合同规范化指导与签订。全面完成了历史积压合同的清理与补录工作,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新签合同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平台备案审核,实现流转管理动态化、精细化。二是基础性工作扎实推进,长效管理根基更加牢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的整理、归档与数字化工作已完成总量70%,预计2026年1月31日前全面完成。三是县、镇、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体系框架与信息平台已完成部署,5大类交易规则与流程已制定完毕,为明年开展实质性交易业务做好充分准备。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召开联席会议,就信息共享范围、协同流程达成共识,为实现业务协同与信息一致奠定机制基础。(四)宅基地审批及管理工作。一是监管执法精准有力。联合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开展季度动态巡查4次,严格落实“三到场”监管要求,依托信息化平台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二是审批改革全域见效。“一站式”审批服务机制已在全县12个镇全面推广,通过设立统一窗口、厘清部门职责,实现审批服务标准化、集约化。审批效率显著提升,平均审批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群众跑动次数减少50%以上。三是试点镇指导成效显著。针对城关镇地处城镇开发中心、审批需求量大、管理难度高的特点,我站常态化派员参与指导其宅基地审批“三到场”工作,全年累计达60余人次,有效规范了审批程序,缓解了审批压力。四是资源盘活取得突破。重点指导东风村、双岭村完成闲置农房信息整合发布,成功引入社会资本,打造精品民宿、康养院落等2个典型案例,为全县盘活闲置资产探索了可行路径。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1.深化农村集体“三资”清查整治。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62万元,用于对全县134个村(社区)集体经济“三资”进行全面清理摸排,重点核实三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管理等情况,统一清查登记标准,建立资产台账、资源台账、资金台账,实现“家底”清、权属明、账目实。清查共核实集体资产21.98亿元,登记集体耕地、林地等资源223.93万亩。2.强化组织能力建设。全面推广使用“陕农经”综合信息监管服务平台,推动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平台建账、记账,实现资金流向实时追踪、资产资源台账动态更新、交易过程线上留痕,目前全县134个村(社区)、838个组全部完成组织建立,财务、资产、合同持续规范录入。(二)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态势良好,数量与质量实现双提升。截至2025年底,全县新增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15家,新增家庭农场28家。累计完成家庭农场赋码登记296家,合作社录入名录系统213家,市场主体活力得到有效激发。在2024年全面摸底的基础上,我们建立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动态监测管理库。对全县经营主体实行“A/B/C/D”类(规范成长类、正常运营类、监测类、注销类)四色管理模式,摸底最终是合作社正常运营213家、家庭农场170家,确保了全县主体队伍的规范与活力。(三)“镇村调解、县级指导”的纠纷预防调处机制有效运行,全年通过镇村两级成功调处土地承包类纠纷20余起,调处成功率达98%,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工作目标。组织全县各镇调解员开展业务培训2期,参训人员50余人次,基层调解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高。全年依法查处宅基地违法案件6宗,有效遏制了未批先建、少批多占等违法行为。(四)1.截至2025年底,全县共累计整合各类项目扶持资金2.87亿元用于支持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134个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性收益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其中20个村(社区)经营性收益达到50万元以上,年经营性收益100万元以上的村实现了“零”突破。(五)2025年我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目标任务增长6.5%。1-9月反馈我县同期增长6.9%,高全省平均增速0.9个百分点,高全市平均增速0.4个百分点,排名全市第一。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的主要问题:1.基层管理能力仍显薄弱。2.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困难。3.产业链条仍需延伸。4.联农带农机制有待深化。(二)改进措施:1.强化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2.分类施策攻坚,化解历史遗留问题。3.聚焦提质增效,在“强主体”上求突破。4聚焦深度融合,在“促联动”上做文章。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探索建立村级财务人员专人专岗,明确岗位职责与薪酬待遇,降低人员流动性。开展精准培训。建立“常态化+针对性”培训体系,定期开展财务知识、平台操作、政策法规培训;针对薄弱村开展“一对一”上门指导,提升实操能力。提升监督能力。邀请审计、司法等部门专家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专题培训,讲解监督重点、方法和流程,配备兼职法律顾问,为监督工作提供专业支持。(二)对权属不清、债务纠纷等问题进行逐一梳理,分类制定解决方案。对权属不明的资产,进行实地勘测、查阅档案,依法明晰权属;对村级债务问题,通过债务核实、协商化解、政策扶持等方式逐步消化;对违规旧合同,区分情况处理,短期合同限期整改,长期合同通过协商调整、补充条款等方式规范,必要时引入法律手段保障整改到位。(三)积极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用”“入股联营+利润返还”等多种利益联结模式,建立联农带农利益联结台账,要求县级以上示范主体联农带农比例不低于80%。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3-5个,引导主体与小农户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四)深化宅基地改革试点。全面总结“一站式”审批服务经验,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积极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自愿退出等机制,着力破解资源要素制约难题。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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